深圳新生儿入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入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入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入户该地。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新生儿入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希望大家喜欢。
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不需填写,受理后需申报人签名确认)。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收取副页)。
3、婴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的`应分别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失踪判决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父母的婚姻法律文书。属离婚或再婚的,还需提交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因丧偶再婚的,除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外,如该证明及户口簿不能反映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当地公安、民政等部门出具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
下列情形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父母信息填写不完整、出生地非父母户籍地、长期居住地或证件存疑的,还需提供盖有发证机关公章的婴儿出生医学档案复印件及申请人父(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出生医学档案与《出生医学证明》内容不符的,需更换《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信息不真实的,监护人可申请在市公安局指定或本市其他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凭鉴定结论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关申请更换《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子女关系真伪存疑,申报人无法有效举证,也未能通过其他方式调查核实的,由市公安局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
办理流程
申报人持申报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提交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登记,签发户口簿。如符合户政“全城通”业务办理,可自愿选择全市任意派出所户政窗口申请办理。
扩展资料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相关事项
1、持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复印件。
2、母亲办理。
3、各签发机构办理窗口,审核确认《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分娩信息,并填写新生儿姓名及父母相关信息。
4、签发机构审核、签发。
5、对打印完成的 《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