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有哪些作用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居住证有哪些作用,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居住证有哪些作用
一、深圳居住证的功能
居住证实行一证多用,其使用功能包括:
1、房屋租赁;
2、劳动社保;
3、计划生育;
4、教育;
5、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内容。
二、有深圳居住证的人员的权益
1、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2、按照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
3、按照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
4、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
5、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6、符合市政府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的,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
7、凭居住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
8、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获得了《深圳市居住证》,除了享有以上权益外,还可以享受以下权益:
1、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
3、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
4、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
5、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
6、按照规定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
7、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
8、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拓展内容:
一、申办对象
(一)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
(二)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人员以及居住未满30日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不可以申办居住证。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
二、申办条件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