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深圳居住证签注流程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签注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是同时满足继续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和继续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
2、是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
3、是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及签注的,应当到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应当提交用人单位、学校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承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注: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
签注时间
办理时限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在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
签注时间
3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连续满两年的,将注销居住证。
1、受理点签注
持证人到居住地所属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签注的。受理点经初步核对。
2、网络签注
持证人通过网络申请签注的,应当通过居住证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