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身份证挂失补办指南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深圳市身份证挂失补办指南,快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6周岁以上的.需本人到现场采集指纹,6周岁及以下的可自愿采集。
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二、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有效期6个月(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后,2年内再次申领补领时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表
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和其他所需材料。
登记指纹信息(已经登记过指纹的申请人,无需再登记)
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登记指纹信息会通过补领身份证逐步实现。
1、到办证处领取的,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证处领取,领取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找人代领,领取时间是10个工作日之后。
2、选择通过邮政速递领取新证的(只适用深圳市内),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时,需要在登记表领证方式选择邮寄,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收件人联系电话;公安局制证完毕后委托邮政速递将身份证送达收件人,证件速递费用另计。
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2、办理费用:丢失、补领每证收取40元。
3、温馨提示:
(1).对城乡低保户、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免收工本费;
(2).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减半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