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广州南沙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流程是怎样的?招生流程优势怎样的?快点击打开文章,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入学条件
(一)具有南沙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外区、外市返区生)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对口直升公办初中学校。
(二)以下情况由区教育局予以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公办学位:
1.如对口公办初中学校学位不足,则根据适龄少年满足“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排序,按照顺序和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数安排入学,因排序靠后未能入读对口公办初中学校的适龄少年。
2.住宅单元已有适龄少年在对口初中学校在读7-8年级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适龄少年。
4.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少年在户籍区无房产,在南沙区拥有合法房产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且具有南沙区学籍的`公办小学毕业生。
5.来穗人员在南沙区连续居住满5年,并在广州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按照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
1、以上招生地段所涉住宅单元应为住宅性质,不含公寓、商铺、车库等。
2、具有南沙区户籍学生申请入读南沙区公办初中非起始年级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招生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南沙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在读公办小学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名,并于当天完成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和通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二)具有南沙区户籍,在南沙区外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回户籍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规定的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学位。
招生流程
【招生日程表】
【招生计划】(点击查看大图)
【咨询电话】
1.区招考办(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南沙传媒大厦1楼):39050023
2.东涌镇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和乐一路6号):34902098、34911938
3.大岗镇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政府前路7号):34986323、34986326
4.榄核镇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广场路45号4楼):84926803、84926806
【信息查询】
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相关信息,请通过“南沙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gzns.gov.cn/gznsjy/gkmlpt/index)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