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小学入学积分怎么算?
2020深圳小学入学积分怎么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有哪些积分政策吧。
宝安区积分入学政策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
(一)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8个基础分值:
1. 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105分。
2. 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95分。
3. 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70分。
4.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100分。
5.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5分。
6.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7. 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75分。
8. 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60分。
(二)加分项
1. 深圳户籍
(1)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进行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以发证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以办理租赁凭证时登记备案的落款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加分封顶5分。
(2)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3)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2. 非深户籍
(1)社保时间加分: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积分。加分不封顶。
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2)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3)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盐田区积分入学政策
罗湖区积分入学政策
(已于4月10日确定)
光明区积分入学办法
拟新增3类学位,独生子女加分调至1分
根据3月18日光明区教育局发布的《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显示,光明拟将往年的5类学位类型调整至8类,往年的第一类“光明区户籍”被细分成4种类型,基础积分为60-90分不等。
值得关注的是,在加分项目方面:独生子女加分拟由30分调至1分,并同时取消“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家庭”和“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家庭”两项加分政策;深圳户籍的入户时长加分和住房加分、非深户籍的住房加分和社保加分均拟由1分/月调至0.1分/月;新购商品房(住宅),有购房合同,还但未取得《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按合同约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交房入住的,可作为入学条件,不加分。
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的3月31日,录取原则按学位类型从第一类到第八类依次录取,相同学位类型的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同一类型积分相同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
此外,中山大学附属学校优先面向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全职在职在编教职工子女(含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职工子女)招生,剩余学位供学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
龙华区积分入学办法
有五大变化,拟新增深户或非深户居住证积分
根据日前公布的《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该区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原则仍是先类别后积分,但今年主要有五大变化: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拟不再加分,大学区与非大学区的计生积分同时修订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深圳户籍自购商品房产拟改为以房产购买日期计算积分;非深户籍拟按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同时缴纳的时间计算积分;新增深圳户籍或非深户籍居住证积分;拟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每类设置统一的基础分为60分。
今年,该区的深圳户籍积分办法为:基础分+户籍积分+住房积分+计生积分;非深户籍积分办法为:基础分+居住证积分+社保积分+计生积分;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积分不封顶。其中,深圳户籍方面,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非深户籍方面,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南山区积分入学办法
计生项满分1分拟增加户籍、社保时长加分项
记者从《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了解到,2020年南山区积分入学共设置3个基础积分项目和3个加分项目,满分为100分。基础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学位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满分为10分)。
顺应二胎时代的现实,南山最新的《积分入学分值标准(征求意见)》弱化了计生项加分,2020年南山区计生加分满分由去年的20分拟减至1分。增加户籍时长、社保时长2个加分项目,积分入学分值标准较以往更细化。据悉,户籍时长作为加分项,根据学位申请人在基础分项中所选择的户籍类别以及最近一次转入该户籍类别时间至2020年4月30日时长为加分依据,具体分学位申请人为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户籍人口或南山区内非学区户籍人口,以及学位申请人为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人口两类,户籍时长加分最高加分为7.5分。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时长加分项满分为11.5分。
福田区积分入学办法
独生子女加分拟从6分调至1分
3月27日,福田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征求《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计生情况加分项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2020年,福田区继续落实“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积分加分政策。公告显示,从2020年开始,福田区拟将《2019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中计生情况加分项从原来“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5分,政策外生育子女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加3分”,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计生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龙岗区积分入学办法
独生子女加1分因疫情影响相关政策有调整
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微调,全区计划生育加分项目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龙岗区教育局还公示多条疫情相关的政策调整。因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社保断缴、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连续等情况,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影响报名资格。2020年因疫情影响,社保将只核验养老险累计缴交月数。
因疫情影响延期办理续签或现合同尚未到续签时段,导致合同未覆盖4月至9月的公租房及人才住房租户,可凭现有租赁合同进行网上申请学位。经核查复核续租资格的租户,且续租合同租期覆盖到2020年9月30日后的,可凭现有租赁合同申请学位。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租住商品房且未办理租赁凭证的目前可通过预约办理 。在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网上预报名阶段会增加业主相关信息完成填报的便民方式,在2020年6月16日前补办房屋租赁凭证,并提交、更新报名信息。
坪山区积分入学办法
调整非深户学生社保计算方式
今年,坪山区实行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同一类型积分按从高到低排序。积分计算方式区分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学生,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间+计生”,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社保+计生+居住证”。
今年,坪山区调整了计生加分,改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此外,调整了社保计算方式。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将“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缴交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项”调整为“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
大鹏新区积分入学办法
拟新增“户证情况”等加分项
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制度,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根据日前发布的《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对积分进行微调:基础分积分类型由6类调整为7类;加分部分,主要是将计生情况加分、非深户社保加分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增设了户证情况、社保年限较长、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等情况的加分项。
其中,加分类别将由3类调整为“深圳户籍学生加分”及“非深户籍学生加分”两大类。计生加分统一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非深户社保加分调整为在已缴纳2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加0.1分,设置加分上限为6分。在深户学生及非深户籍学生加分中均增设“户证情况”加分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加0.5分。对于申请初一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增设“具有我市完整6年小学学籍”加分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