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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盐田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2020深圳盐田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深圳盐田区的家长们注意啦,自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发布以后,现在盐田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也发布了,今天的学位申请指南内容是否有所改变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学位申请对象

初一招生对象为2020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注: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初一学位,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及学位。

二、招生办法

(一)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申请人分为三类: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Ⅱ类为盐田区非梅沙片区生源;Ⅲ类为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直升生源。盐田区外国语学校2026年之前(不含2026年)继续接收Ⅲ类生源直升,剩余学位招生办法如下:

1.Ⅰ类:占剩余学位的30%,面向梅沙片区生源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若该片区生源不足30%,多出的学位纳入Ⅱ类面向全区招生。Ⅰ类生源因积分不够未能取得学位的,申请盐田实验学校学位。

说明:截至2020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Ⅰ类生源申请其学位,不认可合租房。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学位申请当年的5月11日之前。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1年及以后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秋季学位申请,截至学位申请当年2月28日,学区租房认可时间为3年以上。

2.Ⅱ类:占剩余学位的70%,面向全区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二)初一总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时间: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网上报名时间是5月12日上午9点至5月14日下午5点,之后,Ⅱ类学位报名通道关闭。5月15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务必于5月20日下午5点前改报住房学区学校,否则将影响录取。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Ⅲ类和其他初中学校的网上报名时间是5月12日上午9点至5月20日下午5点。

2.志愿填报要求:申请人只可填报一个志愿。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和其他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申请人,其住房地址必须在对应志愿学校的学区内。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申请人因积分不够未能录取的,由系统后台将其志愿调整到盐田实验学校。

3.录取原则:依据志愿,积分高者优先。

三、学区划分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大小梅沙片区。

田东中学:沙头角片区、海山片区。

盐田实验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北、梅沙片区。

云海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南(包括:云顶道、海桐居、港城蓝山雅园、半山半海、畔山庭院、御景台、半山溪谷、梧桐春晓、玺悦山、金山碧海,连同盐田高级中学-颐康院-水务集团-市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整片区域)。

梅沙双语学校(民办):面向全区招生。如有空余名额面向全市招生。

四、积分入学办法

全区初中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继续实行积分入学。

(一)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为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二)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深户儿童按儿童入深圳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非深户儿童按照儿童父母连续缴纳深圳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的长短排位,录满为止。

(三)积分认定

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说明:

1.产权房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合法产权房,包括商品房、自建房、集资房、商务公寓、军产房和安居商品房。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含商务公寓),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不含50%)。

2.累加分中,自有房属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房产)、商务公寓或军产房的,住房项不加分。购房合同不纳入住房项累加分。

3.累加分中,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集体宿舍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01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招生计划

田东中学540人;

盐田实验学校630人;

云海学校180人;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570人;

梅沙双语学校(民办)144人。

说明:

1.教育局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保留对计划外申请人的学区调配权。

2.梅沙双语学校位于盐田区大梅沙万科中心,是深圳市万科教育发展基金会举办的一所民办全日制完全中学。梅沙双语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分区内和跨区两个批次先后实施。详情可拨打学校招生电话 66866555、61808890 进行咨询。

第一批次:面向盐田区进行招生,招生时间与全区公办学校一致,家长报名请登录“盐田区民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http://ytjjk.sz.edu.cn/visitytmbcyjz)进行报名。

第二批次:面向盐田区外的全市范围跨区招生,按照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的学位剩余数量和市教育局规定的开放时间组织实施。家长申请跨区学位,请登录“深圳市民办跨区招生报名系统”(http://bm.sz.edu.cn/visitszkqbmjz)进行报名。

六、学位申请资料

(家长只需交验原件,无需提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20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或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20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可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7年2月或之前某1个月,以及2018-2020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1年及之后年份,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Ⅰ类学位,租房不满3年者,将划归为盐田实验学校的学区生源。

(2)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学校学位的深户申请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签发时间需在2020年5月11日之前,租期最短须包含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8月31日。2019年4月12日起全区不认可合租房。提交《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0年5月11日之前。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11日。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家长应在2020年5月11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5.2020年春季就读小学六年级在校生证明(市内就读六年级的无需提供)。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20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0年5月11日前。2021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需提供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之前发证的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信息》已过期的还应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佐证。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1)”点。

(2)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初中学校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19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期最短须包含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提交2019年4月1日之前发证的《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9月及之后过期而无法续签的,可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佐证。2019年4月12日起全区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9年3个月、2020年2个月的单据),以证明截至2020年4月1日,已在此居住的时间满12个月。2021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原则上均以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之前签发的《房屋租赁凭证》(以发证日期为准)或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之前入住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以首次录入时间为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秋季招生租房时间要求(《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可放宽到2020年7月1日之前办理。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11日。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4)”点。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

截至2020年4月1日,?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仅需提供社保卡,但账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通过。2020年秋季学位申请,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2020年2-4月间社保停缴的,2020年5月及之后正常缴纳的可视为合格。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家长应在2020年5月11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7.2020年春季就读小学六年级在校生证明(市内就读六年级的无需提供)。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三)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七、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说明

(一)户籍资料

若申请学位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若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一方的相关资料,但同时还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二)住房证明资料

1.属于自购房的

(1)提供房产证明的,用途必须为住宅(含商务公寓),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须大于50%(不含50%);(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抵押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4)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及父母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5)已转让的房产不予认可。

2.属于租房的

(1)租期要求按“六、学位申请资料”中的“住房证明材料”的要求执行,全区不认可合租房;(2)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儿童及父母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4)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只对合法产权的租赁行为发放《房屋租赁凭证》,2019年5月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不再出具《房屋租赁信息》。已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信息》可照常使用;(5)申请2021年初一学位,因租住无产权房屋而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的,应提供实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采集表》,首次录入时间应符合时限要求。

3.住在原居民祖屋、祖辈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保障性住房及集体宿舍的

(1)属于原居民祖屋和祖辈房的,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4)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5)住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提供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6)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来源证明(宿舍建房许可证或单位名下房产证或单位名下租赁凭证等来源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社保清单、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特别说明:因全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住房锁定政策,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三)社保资料

社保资料的提供方法如下:

1.若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2.若父母双方为非深户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参保的社保资料;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发放的退休证和退休前在深圳缴纳社保累计满三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四)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八、学位住房锁定说明

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位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一套住房(含自购?、集资房、自建房、军产权、祖辈房、租房、廉租房、单位宿舍、人才房等)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自购房的,监护人房产份额需在50%以上(不含50%);同一法定监护人有多名子女的,同一套住房可用于其所有子女申请学位;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住房申请学位的,该住房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租房的,不认可合租。

(二)对全区新生和插班生学位申请的住房进行锁定。占用该住房学位的学生在读期间,该住房不能再次用于非同一监护人子女的学位申请。成功申请小一学位的学位住房锁定6年,成功申请初一学位的学位住房锁定3年。插班生学位住房被锁至该生学段毕业。

(三)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三所学校按照《关于盐田区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住房锁定的温馨提示》从2019年4月12日起开始实行学位住房锁定。其他学校按照《盐田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住房锁定的温馨提示》从2019年10月11日起开始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温馨提示”发布之日前已在盐田区内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及业主本人产权证可同时受理学位申请。

(四)学位住房锁定与学籍挂钩,建立学籍即被锁定,毕业后锁定自动解除。学段内中途转学的,家长需向区教育局教育科申请解除学位住房锁定。

(五)全区的学位住房锁定情况将在每年的9月30日更新一次。锁定情况登录“盐田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系统”进行锁定查询,查询网址:http://ytjjk.sz.edu.cn/visitytgbxyxqfcx。

九、招生工作流程

(一)了解学区划分、招生办法及积分办法

了解所属学区及生源类型方法:

1.查看本指南中“招生办法”、“学区划分”及“积分入学办法”项;

2.5月8日前后,见居住地附近学校门口公示栏。

(二)网上申请学位 5月12日至5月20日

1.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5月12日上午9点至5月14日下午5点,之后,Ⅱ类申请人报名通道关闭。5月15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务必于5月20日下午5点前改报住房所在的学区学校,否则将影响录取。

2.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III类和其他初中学校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5月12日上午9点至5月20日下午5点。5月19日和20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当天各学校的报名人数及积分情况,以方便家长据此调整志愿。

温馨提醒:盐田区初一网上报名系统5月11日开通试报名功能,请注意试报名并非正式报名,所填信息将在正式报名前全部清空。5月12日上午9点正式报名通道开通。

3.请登录盐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学位申请,进入初一学位申请页面(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zdywly/xwsq/#zyxwsq)。点击左侧“网上报名通道”栏目下的“初一学位申请”,进入初一网上报名系统,凭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证件号进入,填写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保存后,打印《盐田区2020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通道将于5月20日下午5点关闭。

(三)学校初审申请资料 5月25日至29日

各学校视情况分批错峰组织家长到校初审资料。家长应携《盐田区2020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入学申请资料原件,到申报学校初核资料。入学申请资料齐全的,学校初审人员在两份《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一份给家长,一份学校留存,并出具《盐田区2020年初一学位申请初步受理回执》;学校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在《申请表》上标明原因,退回材料,不发《回执》。

温馨提醒:今年我区继续实行无纸化招生,家长无需上交入学申请资料复印件。

(四)学校公布预录取情况 6月3日

6月3日下午5点后,学校在公示栏公示预录取学生积分情况。

(五)就读及免费资格审核 6月4号至6月17号

教育部门对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联网比对、核验。凡经查实,提供虚假或过期材料的,盐田户籍适龄儿童不保证就近入学,非盐田户籍适龄儿童不再受理学位申请。学校于6月19日将申请者的资料审核情况公布于学校大门口公示栏内。

(六)复核审核结果 6月22日至30日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需进一步核实网上信息填写是否正确,若网上信息填写错误,须在6月21日前,提请学校对网上信息进行修改,教育部门将组织二次核验。

(七)公布录取名? 7月25日

学校于7月25日下午5点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可在学校大门口公示栏查看录取情况。

(八)新生注册 7月25日至28日

学校在此期间,自行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家长可通过学校门口公示栏及学校咨询电话等了解注册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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