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参保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三)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四)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
a、18周岁以下人员;
b、18~20周岁,各类中等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
c、18~20周岁,各类中等学校就读的复读生;
d、18~20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进行大病医疗的辍学人员。
6、上海市中学开设的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及插班的西藏高中学生。
7、中等职业教育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的学生。
8、上海市留学生人员的持外籍护照的子女。
9、上海支援外地建设的支内、支疆、知青和其外省市籍的配偶中,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已报入本市户籍,且医疗保障未落实的人员。
办理材料
1、本市户籍:身份证、户口簿;
2、本市引进人才: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单;
3、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劳动手册(就业年龄内未就业人员就业年龄内未就业人员
5、残疾证(因残疾缀学人员);
6、大病医疗凭证(因大病医疗缀学人员);
7、户口簿(新生儿);
8、学校证明(复读生);
9、《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本市留学生的持外籍护照子女);
10、学校/托幼机构相关就读证明(在医保服务点办理的新增在校学生);
11、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各区县医保中心或临近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可。
其中本市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在园/所幼儿,应当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