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许多上海工作的小伙伴们,因为此次疫情影响,失去了工作,这时就可以去申领失业保险金,来暂时度过难关,那么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上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注:上海市农村户籍人员失业登记后,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前缴费满一年(扣除已享受的缴费年限);
3、单位已办理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登记;
4、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5、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
温馨提示:
这里的“失业”指“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说只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符合条件。所以可千万别“任性”,主动要求辞职是领不到这笔钱的。
领取失业金准备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国家会适时调整,目前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4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激发失业保险金:
1、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小于35岁的失业人员。第1至12个月为每月445元,第13至24个月为每月410元。
2、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大于等于35岁,或累计缴费满10年不满25年的`、小于45岁的失业人员第1至12个月为每月500元,第13至24个月为每月410元,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每月410元。
3、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5年的、大于等于45岁,或累计缴费年限25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第1至12个月为每月550元,第13至24个月为每月440元,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每月4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