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工伤保险和意外险是否可以同时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两者并不冲突,只要参保人员符合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理赔条件,二者就可以同时报销。但若是被保险人并没有达到意外险的理赔条件的话,那是无法通过意外险获得赔偿的。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者伤残了,那就可以一边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同时一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获得意外险的赔偿。
意外险的投保门槛也不高,意外险并不像医疗险和重疾险那样,它对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没有什么要求;而且它的"保费通常也很低廉,所以还是很值得投保的。
拓展:工伤认定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在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30日之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携带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起的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发出通知书。
3、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