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社保如何异地就医,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异地申请审批
1、异地就医人员需先通过参保单位或街道社保所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安置审批,在当地申领一张《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即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的部门),填写好相关内容。
2、到异地医院(你所选的要去城市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医保部门盖章。
3、把《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等待批准。
4、异地审批期限为一年(即办理日期开始至次年的当天),一年内不能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如异地安置人员仍需保留异地就医,应重新审批。
二、异地选医院
各地对异地就医可以选几家医院的规定不一样,一般是两到三家。如果规定选两家医院,可以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再就近选一家医院;如果规定选三家医院,可以在前两家医院的基础上,再选一家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专科医院。
三、异地报销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发生拒付)。同时要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2、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原所在城市报销,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
拓展内容:
一、异地医保报销的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二、异地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药店正规发票(国税局财政部监制并在发票上列出所购药品明细)或定点医院门诊收据;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4、本人存折银行卡账号。(农村信用社除外)(外地账号需要开户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