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工伤保险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