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领取必须在两个月内登记吗
建立失业保险基金是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北京失业保险领取必须在两个月内登记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北京失业保险领取必须在两个月内登记吗
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领取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816元发放。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542元调整到1652元。
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