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办理?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如何?下面小编整理了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流程,以供参考。
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4〕3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3〕111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未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也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非从业城乡居民,可以按本办法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按本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简称参保人。参保人不能同时按本办法和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已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就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管理。
第四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
办理条件
具有广州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未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也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非从业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所需材料
㈠集体经济组织参保登记
⑴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⑵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表》(一式两份);
⑶参保登记时一并办理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参保缴费的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⑴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参保提供);
⑵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⑶通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提供参保人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如提供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复印件需个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⑷属于五保对象、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低收入困难人员的,请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的原件。
参保流程
⑴参保人有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资料加盖公章)→所在地街(镇)公共服务机构
⑵参保人无集体经济组织→本人办理(出示身份证)→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镇)公共服务机构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当月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各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
温馨提示
1、原已参加居民医保或老年居民养老的参保人需回原参保地办理;
2、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以及行动不便的“五保”对象、老年人等可委托直系亲属或他人办理相关手续,须出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