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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报销范围主要有:因怀孕、生育而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至于报销额度,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是按照比例报销,花的多报的多;有的是按照限额报销,报销额度固定,超过额度自费。

一、办理条件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2、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参保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二、办理程序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个人垫付,分娩或终止妊娠后(未满1年的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1年内,参保人将相关资料交参保单位;

2.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3.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和结算参保人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

4.应支付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中心拨付。

三、办理资料

基本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位申办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报销范围及携带资料

未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

①《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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