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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待遇?
1、参保人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出资建立)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适时调整。
2、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可一次性依法继承。
3、参保人死亡的,向遗属发放3000元丧葬抚恤费。
领取条件
一、达到申领待遇年龄条件。
一般人是60周岁,城镇户籍女性满足如下条件:办法实施时(2012年8月,下同)年满54周岁,按规定缴费至年满56周岁;办法实施时年满53周岁,按规定缴费至年满57周岁;办法实施时年满52周岁,按规定缴费至年满58周岁;办法实施时年满51周岁,按规定缴费至年满59周岁。
二、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1、城乡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可以直接申领基础养老金,也可以趸缴不超过180个月的养老保险费后申领养老金;
2、已年满45周岁不足60周岁的,缴费历史介于[政策实施时至满60岁当月的月数,180]的,可申领养老金,否则只能申领个人账户养老金;
3、不足45周岁的,缴费历史不小于180个月的,可申领养老金,缴费月数不足的只能申领个人账户养老金;否则只能申领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