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养老保险申请结算网上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广州养老保险申请结算网上办理流程的相关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持材料原件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
2.受理:窗口业务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清单,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3.审核:社保机构养老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8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审批:分管局领导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审批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结算告知书》。
6.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到窗口签收结算告知书。
领取条件
企业职工:
依据2006年广东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第三条规定,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
(3)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法定退休年龄规定:
(1)男年满60周岁,在生产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的女职工和从未在企业参保,仅以个体工商户雇主、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女性参保人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城乡居民:
1、达到申领待遇年龄条件。
一般人是60周岁,城镇户籍女性满足如下条件:办法实施时(2012年8月,下同)年满54周岁,按规定缴费至年满56周岁;办法实施时年满53周岁,按规定缴费至年满57周岁;办法实施时年满52周岁,按规定缴费至年满58周岁;办法实施时年满51周岁,按规定缴费至年满59周岁。
2、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1)城乡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可以直接申领基础养老金,也可以趸缴不超过180个月的养老保险费后申领养老金;
(2)已年满45周岁不足60周岁的,缴费历史介于[政策实施时至满60岁当月的月数,180]的,可申领养老金,否则只能申领个人账户养老金;
(3)不足45周岁的,缴费历史不小于180个月的,可申领养老金,缴费月数不足的只能申领个人账户养老金;否则只能申领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