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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电话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广州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电话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服务中心电话
地址: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
电话:87667731
8区医保中心地址
1、越秀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荔湾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友伦里1号首层(芳村隧道口侧)。
电话:81699087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3、天河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天河区广和路17号首层。
电话:85584305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4、黄埔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黄埔区劳动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电话:82394583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萝岗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大院内)办证中心二楼216室。
电话:82027225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6、南沙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南沙区金岭北路合成工业区一排3号南沙区社区管理局大楼二楼。
电话:34689079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7、海珠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海珠区新港西路千禧一街2~4号首层。
电话:34061985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8、白云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地址:白云区景云路38号首层自编05号(2009年下半年启用)。
电话:86435067
广州医保与其他城市一样,都可以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上班族交的,一般由公司统一为员工购买。
居民医保:老人小孩等没有工作的居民交的,需要自己去当地社保机构办理。
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都能够享受门诊、住院等医疗待遇。
1、职工医保,每年交多少钱?
职工医保是公司帮我们交的,公司会根据我们的收入选择一个缴费基数(广州为4931-24654元),再乘以缴费比例(单位比例为6.5%、个人比例为2%),最终得出实际的缴费金额。
2、居民医保,每年交多少钱?
职工医保是按月缴费,而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交一次保一年。由于有财政补贴,一般都不需要交多少钱,今年的缴费标准是每人288元。
两种医保每年所交保费相差巨大,所以享受的福利待遇自然也是有所差别的,具体在后面会有分析。
3、选择定点医院
在缴费之后,我们还需要选择定点医院,俗称“一大一小”:
大点医院:一般是二级、三级大医院
小点医院:大多是社区或一级医院,也有部分二级医院
对于职工、儿童或在校学生,可以选择1家大点医院和1家小点医院,而其他成年居民只能选择1家小点医院。
广州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
第一步:先备案
异地来穗参保人员要想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要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按照参保地要求,提交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相关材料。
查询备案是否成功可以通过登录国家医保局官方网站(www.nhsa.gov.cn)点击异地就医查询系统,若能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注册、查询到个人备案信息,说明备案成功。
第二步:选定点
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目前广州市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有197家,实现全市11个行政区全覆盖。参保人员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拨打参保地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实时查询到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根据病情选择备案地市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温馨提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如果不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是不能实现直接结算的,还需要参保人按照要求返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第三步:持卡就医
目前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是社会保障卡。有两点需要参保人员注意,一是异地来穗参保人在就医前可到参保地医保部门或社保卡管理部门确认社保卡正常可用。二是参保人员办理入院手续时,需主动出示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识别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员身份,出院时才能实现直接结算。
广州医疗保险的办理:
1.参保人员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范围:
(一)在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含非广州户籍的学生);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未成年人及非从业居民;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用人单位退休费的老年居民。
2.办理机构
学校登记类居民:
本市城镇户籍入托幼机构儿童、具有各类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由所在托幼机构、学校统一办理;
街道登记类居民:
本市城镇户籍的其他未成年人(指当年6月1日前未满18周岁的居民)、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到本市任何一个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民政资助类居民:
纳入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到所属街道(镇)民政部门办理;重度残疾人员到所属街道(镇)残联部门办理。
3.所需材料
学校登记类居民和街道登记类居民参保:
(1)完整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在登记点领取或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下同);
(3)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及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外国籍学生,申请参保时须提供护照复印件;
(5)监护人为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申请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须同时提供其《出生证》;
民政资助类居民参保:
(1)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需提供《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3)城市生活保障对象人员,需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农村生活保障对象人员,需提供《广州市农村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5)重度残疾的人员,需提供《残疾人证》。
4.学校登记类居民和街道登记类居民的参保缴费流程:
【1】参保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的参保登记机构申请参保。
【2】参保登记机构通知参保人领取《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征缴核定单》及《个人基本信息确认表》。
【3】按缴费办法规定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提示】
参保人按规定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连续参保的人员,新年度不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每年6月3-23日持新年度《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征缴核定单》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其居民医保待遇自动延续。
需要停保的,须于当年5月底前向所属参保登记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否则其居民医疗保险关系将在新年度自动延续并征收居民医疗保险应收费。
参保登记后在新年度内未缴费的,视作停保,如需再参保则须按规定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5.民政资助类居民的参保缴费流程:
【1】参保人在街道(镇)民政、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时,完整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2】街道(镇)民政、残联部门通知参保人领取《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征缴核定单》及《个人基本信息确认表》。
【3】由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无须缴费。
【注意】
民政或残联部门每年确认参保人员资助资格,符合条件的继续由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参保;不符合资助条件的,按规定停止资助。
6.缴费办法
居民医疗保险费由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指定银行代征收。
1、参保人在登记参保时办理了委托银行自动转账付款手续的,由指定银行在其登记参保的次月自动代为划扣医疗保险费;
2、未办理委托银行自动转账付款手续的参保人,须在参保登记次月3-23日,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通过划银行卡、交现金或指定银行提供的其他有效途径缴费。指定银行提供的缴费途径有:
(1)现金缴费:参保人持社保部门核定的《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征缴核定单》(以下简称《核定单》)到广州地区指定银行任一网点使用现金缴交居民医保费;指定银行柜员核对无误后,打印缴费凭证给参保人;办理缴款后,柜员打印缴费凭证给参保人。
(2)自助缴费:在指定银行自助渠道(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进行缴费。
广州医保卡余额查询: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于2001年9月成立。
该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及管理、支付、稽核工作。
二、负责个人帐户管理及资金的结算、支付工作。
三、负责对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医疗费用进行复审、结算。
查询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广州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医疗保险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