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小编整理了2020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的相关信息如下,希望对各位网友有所帮助。
申领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且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方式
符合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且无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失业人员,在完成失业登记手续后,可通过社保个人网页、微信社保公众号、社保自助终端公共渠道途径自助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各区社保分局(管理站)窗口办理;
3、社保局委托的邮政储蓄银行办理;
办理材料
(1)在经办窗口(社保窗口、邮储银行窗口)办理的.,填写《深圳市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的,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证明材料:
a、认定本市国有企业或集体所有制连续工龄的,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材料;
b、认定部队服役年限的,提供《军人服现役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退伍证明(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复员)证、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