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宝宝需要花费很多钱,产检费、分娩费......,但是生育保险可以为我们报销其中的费用。那具体能够报销多少呢?赶快来了解一下吧,能够为你剩下好大一笔器!
深圳生育报销金额有多少?
一、产检的费用报销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个人生育医疗费用和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两类待遇。其中,个人生育医疗费用包含了产前检查、分娩以及计划生育等医疗费用。
具体而言,分娩后,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照深圳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二、分娩时报销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 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三、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 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 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网上申请流程:
1.申请报销的参保人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上(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没有注册请先注册后登录。)点击“在线办理”→点击“生育保险”→点击“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填写申请表并打印
相关申请资料:
a.必要材料
1、《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网站下载)
2、参保人身份证
3、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4、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出院小结(原件)
6、承诺书(原件)(网站下载)
b.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7、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的"身份证
8、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9、深圳市失业登记证明
下载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MB2C9225353442189110000#matters-part4
2.参保人准备材料,向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3.(1)资料齐全,当场直接受理,出具《收件回执》和《受理通知书》。 (2)资料不齐,通知补齐材料,出具《指引告知书》。(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4. 审核岗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报销情况作出初步决定,大致时间为5天。资料不齐全或者不正确,出具《协助调查通知书》 。
5.复核岗工作人员对初步报销决定进行复核审批,作出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核准决定书》;不予核准的,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不予核准决定书》。
6. 业务办结后,文书根据参保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者窗口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准备材料,向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 (1)资料齐全,当场直接受理,出具《收件回执》和《受理通知书》。 (2)资料不齐,通知补齐材料,出具《指引告知书》。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 审核岗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报销情况作出初步决定,。资料不齐全或者不正确,出具《协助调查通知书》 。
4. 复核岗工作人员对初步报销决定进行复核审批,作出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核准决定书》;不予核准的,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不予核准决定书》。 如审批人在核对信息时发现承办人审核结果有误的,可将任务退回给承办人重新承办。 情形复杂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 业务办结后,文书根据参保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者窗口送达。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5.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相关问答
1、产假工资等于生育津贴吗?
【答】按照规定,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其实不然。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生育津贴,此后,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假期天数,其中假期天数是指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放假的天数,顺产的为98天,难产的128天;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2、奖励产假享受生育津贴吗?
【答】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值得注意的是,80天内的奖励产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3、深圳社保生育保险最多能报多少?
【答】生育的医疗费和产前检查的费用都有限额,各地标准不同,生育的医疗费则跟生育方式有关,顺产难产剖宫产标准都不同。总共这两项限额大概几千,超过限额的需要自费,无法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