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险报销范围有什么限制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生育险报销范围有什么限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生育险报销范围有什么限制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拓展内容:
一、报销条件: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二、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收费收据(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险原件);
5、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