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的剩女现象是最受关注的女性问题。据统计,现在北京“剩女”已达80万,为世界之最,这个问题的出现,有人说是合理,有人说是不合理,有人说是因为中国的男人太自私,优秀的剩女宁可单身。也有人说,是否中国男人都坏了良心,比自己强的女人不敢要,比自己弱的女人要了又要变心。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社会存在的现象,这个现象后面还有一些问题,我们应该寻找一偶小的解决方案,考虑如何正确面对并给予解决,而不是去逃避这个现实。逃避或者置之不理,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首先,对策一,我们本身必须尊重剩女的选择。尊重剩女的选择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因为我相信他们要选择的是要比他们自己最优的。他们选择的生活方式一定会有自己的理由。所以,我们应该祝愿他们幸福,而不给他们额外的压力,去批评他们,批评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尊重剩女的选择,善于开导剩女的思想,这就解决了问题的一半。
对策二,在这个世界上,靠别人不如靠自己,所以事情的成功完成,都离不开个人的努力。剩女本身如果愿意,可以努力地去寻找合适的伴侣,他们在寻找伴侣过程中,一定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情感上的,金钱上的,等等。我们社会也可以提供若干的机会,或者提供若干的补助。
对策三,剩女这个现象,作为社会,我觉得应该立法去帮助他们。形成有效的法律条文,给剩女相关权利和义务,或许也是问题的解决对策。建议在下一个两会期间,我希望能有代表提出来议案来协助剩女,特别是来解决剩女希望变成单身母亲的这个问题。以下是我认为这个社会可以做的一些事情,5点建议。
1)怀孕生孩子,是部分剩女需要面临的一个问题,如果选择做单身母亲,他们会面临一个怀孕生孩子期间的负担问题,我个人认为这个社会应该有能力也有义务来支付单身母亲在怀孕生孩子期间的薪资和福利。现在这个责任是公司来承担的,但是很多公司要生存,要有利润,部分就无法负担怀孕女性的薪资和福利。他们就会选择聘用男性,生成了男女歧视的问题。这样是对女性的不公平,因为孩子是社会的资源,所以社会应该给与足够的保障。
2)单身母亲的第一个孩子的抚养费用的50%,应该由社会来负担,这样可以保证单身母亲如果选择孩子,他们会有适当的经济来源来补偿。(譬如说每个月¥500.期限为22年)
3)如果单身母亲是全职的工作人员,第一个孩子有权利进入全日制的托儿所,并且托儿所的费用75%应该由社会来承担。
这些额外的支出,可以由以下额外的收入来平衡。
4) 单身男士必须支付额外的孩子的抚养费,这个应该和第二项的数字相同。譬如说每个月¥500 (期限也为22年)。(或者按照一定的税率来缴纳),保证单身男士给这个社会承担的责任和女性一样,否则又会造成这个社会对女性不公平的待遇。
5)其它的额外的支出,应该由社会提高税率来解决,达到收支平衡,避免财政赤字。
当然,这些提议都是海阔天空的一些想法,并不代表是最好的或者最完美的解决方式和方法。我更希望能够抛玉引砖,让大家都能够出谋献策,将这个问题解决好。相信只要这个社会都能够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找到非常好的,非常公正地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方法总比问题多。我坚信这个世界会越来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