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累了,谈恋爱谈累了,结婚仍然是雾中花,常常就差一小步,最后总是感觉像橱窗里那件不完美的华服,两折了,赚到了,心理还是疙疙瘩瘩。曾有被称作狐狸精的明星特感悟地说:“男人们总是说我是他们的最爱,可总是他们先离开我。”一副弃妇的表白,不知是她傻,还是那些男人傻,亦或是同样傻。这种狐狸精当得没水准,眼看男人要跑,还不立刻高喊不爱,即使心中隐隐作痛,再爱的时候也体面点,“那男人被我甩了。”这开场白显得多有被哄抢的感觉。
有过N次的恋爱(包括相亲,直奔主题被迫的爱与被爱,加起来那数字难以启齿)。常常梦想做个腰缠万贯的畅销作家,把自己那点淳朴的经历添油加醋地批发,《一个女人与无数男人的狂恋真实录》,标题够劲爆,最有卖点的那一位要不要隐去姓名呢?真怕他追着分版税,因为没有人怀疑重印是因为他的被出卖,一想到读者看完就想捉刀砍死我,觉得自己真的是到了某种境界。言归正转,既然是忏悔录必有提醒准恋爱狂们不再重蹈覆辙的真才实料,不再走姐姐老路的语重心长。
现在的新新人类,过于轻松狠决,无情无义,没准掩面窃笑,≤10也算恋爱狂,那不是我们隔壁的乖乖女吗?哎,别太夸张,N个跟N个还不一样呢,N个一个调调,那也算N最多只能算根号N。竞争的年代连做狐狸精都哭着喊着争高低,这才叫心高气傲。
忏悔1
初恋纯得流汤,就知道放了学一前一后相跟着傻走,每每筋疲力尽地走到家门口,深情一望的力气早已消失殆尽,回家匆匆进膳,倒头就睡,朦胧中听老妈曰:“孩子晚自习累的。”捶胸顿足,唉,不是把这么多时间都用在行军上,大学胸前的校徽怎会是我心中永远的痛——北大,我无法做学业爱情双赢的超人,我愧对生我养我的爸妈。
忏悔2
大学时代的第一任男友,在一无所有的呐喊中成长,留着并不飘逸的长发,心中怀着中式摇滚的梦想,爱不释手的吉他伴着沙哑的嗓音。记忆中他总是像电影里的男主人公,来不来拖着我就走,好像这种假酷至今仍在大量的影视作品中沿用。我曾经不能免俗地爱着这种形式,猜想那一定有惊天动地的事情发生,却每每听到的都是:“中午吃什么。”到后来我已失去了配合这种拖来拖去的气质和耐心,我终于没有听到一句符合这种激情的语言。一听说谁多看我几眼,就高喊要砍人,其实我从没见过他有刀。烦烦的我心有不甘,直到真正遭遇一个拖着我走必有surprise且会砍人的愤怒青年,却令精神大受刺激,每次外出似乎都要在派出所终结。
忏悔3
不堪回首,在忏悔2中略提几句,已是心跳咚咚,后遗症窥见一斑,此节省略望谅,我紧张。
忏悔4
大学时代的第三任男友,那种高中时代读《莱蒙托夫》时梦想的忧郁男孩,出身于虔诚的天主教家庭,不知为什么言情小说笔下的忧郁男孩多出自这种家庭,我喜欢生命中那种蹊跷的巧合,它使我的爱情变得经典。因为他迷恋音乐,所以非常享受天天陪我练琴,他是我生命中所见过的最俊美苍白的男孩,亦如元彬扮的小诗人。我翻出多年以前的忧郁,与他天衣无缝地忧郁着,没有看过一场电影,没有逛过一次街,忧郁的间隙他常常会叹息,我的心立刻往下沉,我怀疑他的磁场就是一座修道院。有一天他告诉我,没有我他会死掉,其实他大可放心,这么忧郁下去先死的一定是我。分手后,无意中听到那些与我熟悉的,竟然还有不熟悉的人跟我嘟囔:“他常常向我们打听你需要什么。”
这是不是那种叫做深情的玩意儿,我快乐的心一度被关进牢笼,我不愿再忧伤。今天他留下的惟一痕迹是他送给我的一首诗《我有一颗假牙》。
忏悔5
因为咬牙买了那副价格不菲的油画,自以为幸运的成为了作者的第N任女友,他总是要求我将手放在尺寸并不理想的他那里,无论在公车上,还是电影院。所以当时我忌讳听到扫黄一词,总觉得与自己有关。我惟一的收获是那些我并不喜欢的画着我的裸体画,每每想到这一幅幅画的背后是一次次近乎蹂躏的做爱,使一生磊落的我指染色情,所以束之高阁,等到有一天不留神他成了毕加索(我最讨厌的画家,虽然他声名显赫),再卖个天价,让我异军突起成为跻身前50名之类的富婆,也算对我为艺术献身的回报。有生之年倘若没有那么一天,临死前付之一炬也罢。
忏悔6
那是我惟一的一次有结婚冲动的恋爱,我的老板,才财双全,离异未育,虽是一个老套的故事,但我仍爱得痴狂。近乎白痴的仰视,让我坚信我在与真理同行,我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傻丫头,但是面对高贵笼罩下的男人,涉世未深的我义无返顾不计得失的一头扎了进去。当他让我的身体飘飘欲仙,我感激涕零地欢呼自己遇见了极品男人。直到有一天我偶遇了使他飘飘欲仙的身体(虽然他没有对我直说),那女人极尽妩媚性感,却并不艳俗,我所有拳打脚踢武装起来的才华面对着如此的尤物黯然失色,我第一次有点怨我妈,怀我时怎么就不能冒着被批斗的危险怀里藏一张梦露的照片,那可是我一生的幸福。我终于承认我只是使他的心灵飘飘欲仙,而我的自尊不允许我只是他心海中的一个岛屿。在丢下一句冠冕的:“你的怀抱温暖我的身体刚刚好,温暖我的心灵还不够”后,逃之夭夭。突然有一天在一本杂志上看见他的照片,我立刻小肚鸡肠地寻找他婚否的蛛丝马迹,我知道我在怀念他,但同时我会立刻闪出他在床上的样子,以示报复。
忏悔7
在平复期到来的时候我结识了就职于一家法国公司的John,黄皮白瓤却比法国人更努力地制造浪漫,他的礼貌和教养常常令我恍若在礼仪学校博导的怀中(如果礼仪学校有博士学位的话),他在昏暗的灯光下抚摸着我的手大段大段地背《简爱》,手捧鲜花单腿下跪已是屡见不鲜,那种逐步升级的氛围终于超过了自以为浪漫的我的承受极限,直至演变成鸡皮疙瘩满地。后来,为了模仿《红与黑》,他用那并不健壮的双手极尽体力攀至二楼我的窗前,还没开口,人已掉回一楼,所幸并无大碍,最为遗憾的是在这惊心动魄之时,女主人公始终在呼呼大睡。再后来,我搬家至12楼,不敢再与其恋爱,闹出人命,我脆弱的心将终身不得宁安,本来我就怕鬼。
唉,忏悔8,忏悔9……连我自己都没了耐心。病入膏肓,一听恋爱就反胃,据医生说这叫神经性呕吐。一听情话就开始搜索在哪一段恋情中出现过,重重叠叠辨不清谁在身旁。
终于决定戒掉恋爱,脱胎换骨,规规矩矩地像父母期待的那样,找一个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诚实可靠,孝敬老人的绝世老公,直至生命终结。
只怕哪一天会上了结婚的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