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认神经症是一组由于大脑功能活动失调而导致的精神障碍。虽然它们在病因、发病机理和临床表现上颇不一致,却也有其共同特征:
1、起病常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不健全的人格特征往往构成发病的基础;
2、临床上可表现出形形色色的精神上和躯体上的症状,但在躯体检查、神经系统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时,却不能发现与临床症状相应的器质性基础;
3、除了极少数癔症患者外,他们的意识清晰,没有幻觉、妄想、怪异的思维等精神病性症状,患者全部或部分地保持对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和劳动能力;
4、患者对自己的疾病有一定的认识,自知有病,因而主动就医。
神经症主要表现为过分焦虑、紧张恐惧、强迫症状、情绪抑郁、疑病观念、癔症症状等。临床上根据其症状特点分为不同的类型:焦虑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强迫性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疑病性神经症、人格解体神经症、神经衰弱、癔症。而在同一个患者身上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型的症状者亦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往往就只给一个笼统的“神经症”诊断,而不作具体地去分类型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精神疾病中,神经症虽算不上“重病”,却是个“大病”。其一,“大”在其患病率高,估计10%的人患有此症。其二,“大”在患者感到十分痛苦,难以忍受疾病的折磨。可悲的是,他们的病痛往往又不被人们——包括某些医生所理解,像皮球一样被临床各科的医生们“踢”来“踢”去。不少患者大把大把地吃些他们不应当吃的药,成了“药罐子”。其中有些患者神经症没治好,却添上了药物依赖的毛病。其实,不少神经症患者不一定需要药物治疗,可以通过心理治疗使症状减轻或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