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毛路
对我来说,在不对他人造成实际伤害的前提下,真正的三观不正,只有一条:用自己的三观去要求别人。这样的人,往往也不是什么恶人,相反,他们也许很善良。他们把三观强加于人的动机也可能是出于好心:我的三观才是正确的,说到底,还不都是为了你好!为了这个社会好!
无论一个人的三观多么“邪”,只要不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他人,我都会尊重;无论一个人的三观多么“正”,硬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他人,我都会反感。王小波说过:"任何一种信仰,包括我的信仰在内,如果被滥用,都可以成为打人的棍子、迫害别人的工具。" 我想加一句,包括对“正三观”的信仰,对“正义” 的信仰。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很多时候,“正义”其实比“邪恶”更可怕。
有个友邻曾经发了一条广播“一直不明白一群人欺负或孤立一个人,这种事的快感到底在哪里?初中时我自己曾有一次经历过,得罪了一个人,于是他们那个小圈子七八个人来欺负我,被我用板凳砸翻了三个,自己也被打一脸血,最后有五六个家长被叫来座谈。那次之后,再没有人敢来试探我。所以我对欺负和被欺负的双方都不能理解。”
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了一番,基本上达成了共识:那是集体主义的恶,往往跟受欺负者本身没多大关系。在群体里,个人的恶就显得不那么凸现了。
我当时觉得这样的解释是合理的,但隐约觉得还少了点什么。
然后,有个曾经欺负过别的孩子的人,站出来说话了:“我当时的想法是,世界不是白的就是黑的,不是恶的就是善的,而我是善的,你又跟我不一样,所以你就是恶的,所以我周围的善势力要团结起来消灭你这个恶势力。”
这个解释让我豁然开朗,原来这不仅仅是个人的恶被集体的恶淡化的问题,根本问题出在,欺负他人的人认为,“我们是正义那方。”
他们在作恶的时候,并不认为那是恶,而认为自己在代表正义!
回顾一下历史上的那些重大悲剧。哪件不是以善的名义,打着正义的旗帜?
二战中,施害者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大屠杀。卢旺达大屠杀,施害者对图西族,及胡图族温和派的大屠杀。文化大革命,施害者对知识分子、干部、各界知名人士和无数躺枪群众的迫害。
拿文化大革命来说, 余华的《兄弟》中,通过宋凡平这个角色,把文化大革命的残酷展现得淋漓尽致。父亲说,现实中有太多比小说更残酷的故事,他就亲身经历过挚友加良师,一个平时连蚂蚁都不忍心踩的人,最后被逼上绝路,用两把菜刀狂砍自己的脖子,以这样的方式告别了他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人世。
母亲也跟我讲了不少关于那个年代的事情。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一件相对“温和”的事。当年我外公被打为右派,我妈放学后,看见带着高帽,被群众拉着游街的父亲。她感到了耻辱和愤怒。不是对这场运动的愤怒,不是对揪着外公的群众的愤怒,而是对外公的愤怒。她当时愤怒的是,为什么他要成为右派,给家里人丢脸。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就算至亲的人受到莫名迫害,一个人宁可相信亲人有罪,也不愿意相信也许某某是错的,当时所谓的正义是错的。被迫害者的家人都是这样的心态,更不用说那些迫害别人的人了。
让我们回过头来说说施害者。我觉得施害者可以定义为直接施害者和间接施害者。直接施害者往往是受到煽动的群众,间接施害者就是背后的煽动者。历史的任何悲剧,无论是煽动者,还是参与的群众,这两种人都脱不了干系。
那些人类重大悲剧的煽动者,后来被世人定为历史罪人的恶人,是以什么样的口吻号召群众的?没有一个人会说:“走,跟老子一起去作恶!”相反,他们总是以万人敬仰的“圣人”面目出现,虽然煽动群众的手段五花百门,但本质上无外乎都是:“让我们去为正义而战!”
事后诸葛亮好做,后来我妈当然也意识到了自己当时的愚蠢。但当事情发生的时候,有多少群众会真正冷静地去想一想:这件事情真的是对的吗?多数人的逻辑无非是,既然是XXX说的,那肯定是对的。而XXX又是我们敬仰的人,跟着他走,怎么会错呢?从群众的角度出发,专制者为何如此热衷于搞个人崇拜,也就不难理解了。
人的本性是很复杂的。人们常说“邪不压正”。我相信善的那一面,蕴含着强大无比的力量。恶的力量本身其实并不可怕,因为有善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当恶以恶的面目出现时,只会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怕的是,恶以“正义”的面目出现。群体的悲剧,往往来源于这种伪为“善”的“恶”。这也是善的力量的可怕之处,人类历史上的那些重大悲剧,并不是在人们“作恶”的本性下酿成的,而恰恰是在人们“行善”的本性的驱使下完成的。在群体悲剧中,把屠刀挥向无辜者的人,往往并不是什么“邪恶”的追随者,而是那些过分迷信“正义”的人。
瞧,让一个好人做恶事,其实很简单,只要给这件恶事,披上一件“善”的外衣就行了。 “善”最大的敌人并不是”恶“,而是愚蠢。正是因为愚蠢,善人才会做恶事。
你们也许觉得历史悲剧离我们太远,但如果多数人都热衷于搞价值判断,并觉得自己必须“伸张正义“,必须支持”正三观“,打压”不正三观“,历史的悲剧很有可能重演。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作价值判断时,往往太过依赖“是非标准”,觉得“是非标准”是种客观存在,相信起来比较靠谱,用它来衡量一个人的三观正不正也合情合理。但“是非标准”其实从来不是客观存在,而是社会多数人的主观存在。多数人认为对的,不一定就是对的。
王小波说过: ”在人类的一切智能活动里,没有比作价值判断更简单的事了。假如你是只公兔子,就有作出价值判断的能力——大灰狼坏,母兔子好;然后兔子就不知道九九表。此种事实说明,一些缺乏其他能力的人,为什么特别热爱价值的领域。倘若对自己作价值判断,还要付出一些代价;对别人作价值判断,那就太简单、太舒服了。”
“假设我相信上帝,并且正在为善恶不分而苦恼,我就会请求上帝让我聪明到足以明辨是非的程度,而绝不会请他让我愚蠢到让人家给我灌输善恶标准的程度。假设上帝要我负起灌输的任务,我就要请求他让我在此项任务和下地狱中做一选择,并且我坚定不移的决心是:选择后者。”
虽然我不喜欢作价值判断(当然有时也忍不住会去作),但我同样认为,人当然有去分别是非善恶,去做价值判断的自由,也有表达自己判断结果的自由,但他人接受不接受,那就是他人的自由了。一个人不能用自己的自由去伤害他人的自由,除非征得对方的同意。如果一个人能以理服人,最后我选择了接受他(她)的观点,我一点也不会反感,因为我的选择是主动的,自愿的,不是在他(她)的强迫下发生的。
同理,在一个人的观点受到质疑时,我不觉得“劝别人改变观点”有任何问题。关键问题是一个人去”劝别人改变观点“,而对方”就是不改变“时,这个人能不能接受和尊重对方的"不改变"。当然,我自己也做不到在心理上去尊重每个异见者,有很多时候,无论我多么努力,想打心底去尊重对方,但”这个人真他妈傻逼“的感觉就是会冒上来,根本不受我主观控制,不过我能控制自己的言行,我会尽量让自己从言行上去尊重对方。反正对方也不能爬进我心里去窥探,只能从我的言行中去感受,关键是尽量让他(她)觉得自己受到了尊重。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一种虚伪,是口是心非,但我还没找到比这样的虚伪更好的方法。
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他人,说服不了他人就开始人身攻击,非要别人也跟着相信自己相信的东西。那么,我只能说:这样的人拉低了人类智商的平均水平。我又忍不住,再次把王小波抬出来——“降低人类的智能,乃是一种最大的罪孽。所以,以愚蠢教人,那是善良的人所能犯下的最严重的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