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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想的课堂作文

来源:ONE 一个,宋小君 ,微博 

从我学会站着撒尿开始,我就树立起此生第一个崇高理想——娶芳芳做媳妇。

芳芳是我的青梅竹马,我们从小光着屁股一起长大。

我每天牵着芳芳的手,经过一片麦地,到二里地外的邻村上学。

芳芳长得好看,皮肤很白,没有鼻涕,爱笑,很少哭。

她刷新了我对女孩子固有的看法。

为了表达我对芳芳的喜欢,我给芳芳抓蚂蚱,采黄色的小野花,趴在地上让她骑大马,作为回报她会让我扮演医生给她检查身体。

我和芳芳每天就像是豌豆和豌豆荚一样粘在一起,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做作业,晚上玩儿累了就一个被窝睡觉。

那时候,我们村子里有个可怕的传说。

男孩子和女孩子天天呆在一起会烂脚丫。

我对此嗤之以鼻,对芳芳说,就算烂脚丫我也要跟你在一起。

可是芳芳却被这个烂脚丫的传说吓坏了。

她让她妈来找我妈,说以后不跟我一起上学,也不跟我一起玩了。

小小年纪,我竟然有了一种失恋的感觉,茶饭不思,形销骨立。

芳芳你怎么能这样呢?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你怎么能因为一个传说就不和我玩儿了呢?

说好的结婚生孩子过家家呢?

为了打消芳芳的顾虑,我找到芳芳,告诉她,只有一个方法可以验证男孩和女孩在一起到底会不会烂脚丫。

晚上,我偷偷爬起来,仔细端详了爸爸妈妈的脚丫。

与此同时,芳芳也在跟我进行同样的动作。

第二天,我和芳芳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如果男孩女孩在一起会烂脚丫的话,那为什么爸爸妈妈的脚丫一点事儿都没有?

这个传说显然是大人编来骗小孩子的,就好像不好好学习会被大马猴偷走一样。我和芳芳的通力合作,成功粉碎了不知道骗过多少小朋友的流言。

芳芳用更加崇拜的眼神看着我,我高冷地微笑。

从此以后,我又牵着芳芳的手,经过一大片麦地,去二里地外的邻村上学了。

我甚至规划好了我和芳芳的未来。

我们将会一起上小学,上中学,上大学。

我们可以头顶着头在院子里做作业,芳芳可以枕在我的胸口数星星,我可以偷偷摸芳芳的脸蛋儿。

因为从小就在一起,我们可以堂而皇之地早恋,甚至当着两个爸爸、两个妈妈的面玩儿过家家。

直到那个傍晚。

我抓了蚂蚱烤熟了喂给芳芳吃,然后我们两个人一起在老槐树下荡秋千。

芳芳突然跟我说,她要搬家了。

我当时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搬家,也完全不知道搬家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芳芳那天吃了好几个蚂蚱,我们两个玩儿到天黑,芳芳被她妈喊回家吃饭。

当天晚上,我很快就睡着了,梦里还在给芳芳抓蚂蚱。

第二天,我早早地爬起来去芳芳家,发现芳芳家大门紧闭,我砸门也没有人理我。

我以为芳芳提前去学校了,就赶紧一路小跑地杀到学校,结果发现芳芳竟然也没来上学。难道芳芳是去她姥姥家了?

接下来的很多天,我无数次来到芳芳家,大门还是紧闭,砸门还是没人理我。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问我妈,芳芳去哪了?

我妈说,芳芳搬家了。

什么叫搬家?

搬家就是不在这里住了。

芳芳住得好好的,干吗要搬家?

我妈没说话。

那他们去哪了?

不知道。

那芳芳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从那天开始,芳芳就不见了,我未来的媳妇不见了,整个人消失在我的生命中。而我始终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件事也成为我人生中第一大悬案。

从此以后,我只能独自一人经过那片小麦地,到二里地外的邻村去上学。

每天早晚,我都会去芳芳家看看,看看大门有没有锁,芳芳有没有回来。

我唯一能感受到的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理想,莫名其妙地破灭了。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难过,只是一个人无数次经过那边小麦地,看着麦子从青变黄,无数次地想起那个烂脚丫的传说。

上了高中,我很快就有了第二个人生理想——考上名牌大学。

高二分文理科,为了能和初恋女友有共同话题,聊天的时候不至于被她鄙视“你们这些文科男”,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理科。从此以后,我用了三年时间明白了什么叫做 “红颜祸水”。

动能定理、洛伦兹力、概率论、三角函数、拉格朗日定理、苯环这些名词成为我青春期的阴影,直到现在我看到这些名词,都忍不住打一个尿颤。

但是我年少气盛,就是不服气,凭什么我就学不好数理化呢?我不服。

于是,一进入高三,每天晚上宿舍熄灯之后,我都躲在厕所里“发粪涂墙”,研究数理化,发誓要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理科男,然后和他们一起鄙视文科男。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老天终于对我露出了笑容,向我证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那就是,理科白痴永远是理科白痴。

这三个月,我唯一提高的就是眼镜度数。

那个季度的模拟考试,我惨败而归,万分绝望,然后得到了一个消息之后,我就没那么绝望了。

我和初恋女友早恋的事,被班主任发现了,很快我妈知道了,她妈也知道了。

我周末回家,意外地发现我们全家罕见的集结,大姑小姑都回来了,家庭会议的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向我证明,早恋是丧尽天良的,早恋害人害己,早恋遗臭万年,早恋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毫无意外,初恋女友也遭遇了相同的待遇,甚至被父母禁足。

我们最后一次约会的地点,定在下了晚自习之后的操场。

那天晚上月亮大得像个西瓜。

我和初恋女友并肩走着,我偶尔碰到她的手,她小手冰凉,像她妈的眼神一样。

她说,要不我们分开吧,我妈骂了我三天,我爸到现在还不跟我说话。他们说,如果我跟你好,我的成绩会变得跟你一样烂。

我感到了沉重的无奈,难道爸爸妈妈们像我们一样大的时候,就没有喜欢的男孩女孩吗?为什么他们一定要棒打鸳鸯?成绩不好怎么了?成绩不好我就不能谈恋爱了?

我说,我们能不能偷偷在一起,不让他们知道。

初恋女友眼睛忽闪忽闪地哭了。

她说,求求你,放过我吧。我想努力备考,不谈恋爱。

我绝望地笑了,抬头看着像西瓜一样大的月亮,耳边响起了那句正流行在大街小巷的“依然记得从你口中说出再见坚决如铁,昏暗中有种烈日灼身的错觉”。

我还真的天生就是个文科男。

我失恋了。

第二天,星期一,照例要全校师生去操场上升国旗,我经过初恋女友身边的时候,她一阵惊慌,下意识地别开眼,看着别处。

我胸口就像挨了一记天马流星拳,鼻子里酸得很痒,眼眶里千军万马的眼泪正在排兵布阵。

然后,在庄严的国歌旋律中,我眼泪像喷泉一样喷射出来。

我觉得我的人生悲哀极了。

我成绩很烂,被数理化老师深深地鄙视。

我的初恋女友视我如怪物,天天躲着我。

我以为我已经跌到了谷底,但是生活很快告诉我,有时候别那么悲观,因为真正让你悲观的事情还在后面呢。

几个月后,高考如期而至。

头一天晚上,我心潮澎湃,听说大学里谈恋爱没人管。只要我和初恋女友考上同一所名牌大学,那我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谈恋爱了,到时候我一定和初恋女友法式舌吻给拆散我们的班主任看。

那天晚上,我九点下了晚自习,想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是高考的第一天,我要马到成功,为了我和初恋女友的未来而战,我充满了斗志,感觉到头顶的乌云都在噼里啪啦闪着电。

我下了楼,一出门,突然发现一个无比熟悉的身影从我眼前飘过。

我可爱的初恋女友还是那么楚楚动人,只不过,她身边多了一个搂着她的男人,两个人亲密得像原来的我们。

我头顶的乌云劈了我一道闪电,丫不是说要努力备考、不谈恋爱吗?那个男人是谁,也许是她哥,也许是她弟,也许只是我的代替品。

当然,我过于乐观了。

我没有追上去质问她,我只是在原地站着,心里一直被一个问题折磨——我这到底算不算捉奸在床呢?

一夜无眠。

可以预见,两天之后,高考结束,我失魂落魄地走出考场,仰天狂笑。

初恋女友没了,理想中的大学也没了。

我的第二个人生理想,以一种特别惨烈的方式死于非命。这给我的青春期笼罩上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我后来没有发育成变态少年,残害姑娘,危害社会,真的要感激上苍。

没关系,我对自己说,事情永远不会太坏,凡事到最后都会皆大欢喜,如果没有皆大欢喜,那是还没到最后。

既然前两个理想都失败了,我决定开启我的第三个人生理想,那就是成为畅销书作家。

哼哼,既然我做不成爱因斯坦,那我就做莎士比亚。

我找到一家著名的出版公司,搜集了公司里所有编辑的邮箱,开始拼命投稿。

邮箱里有一个功能叫做“定时发信”,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每个编辑每天早中晚都会收到我的“定时投稿”。

我就不信你们这些编辑胆敢对一个未来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视而不见。

事实证明,他们确实看到了我的投稿,并且对我印象深刻,因为——我被所有的编辑先后拉黑了。

此路不通,我只好另辟蹊径。

事实证明,人在面临绝境的时候,智商会成倍增加并且敢于做一些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情。

那天晚上,在和女朋友去了黑黑的地方做完了坏坏的事情之后,我做出了一个改变我一生的决定——那就是我要去和这些拉黑我的编辑一起工作,和他们混熟之后,说起这段往事,大声质问他们,你们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

接下来,一个经管系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决定成为一个文学编辑,我开始成吨地给这家出版公司投简历,我不相信你他妈拉黑了一个文学青年之后,还敢接着拉黑一个未来的同事。

还有两个月就要大学毕业了,我接到了这家出版公司的面试电话。

我坐着绿皮火车,带着无限憧憬,从烟台前往遥远的上海。

面试头一天晚上,我借宿在男同学的合租里,和他挤一张单人床,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如此靠近。

那个夜晚特别漫长,很多年之后,我仍旧记得我半夜起来上厕所,结果找不到回房间的路,最后无意中打开了一个女室友的门……

一个礼拜之后,我傲然地站在那些把我拉黑的编辑们面前,纵声狂笑。

报复一些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成为他们的一员,并且和他们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我暂时没有成为一个畅销书作家,但是我成为了畅销书作家的编辑。

我最擅长的就是曲径通幽,我想用不了多久我就能从幕后走到台前,完成一个编辑到作家的华丽转身。

我听说,人和人的差距总是体现在八小时之外。

于是每天下班之后,我打开一盏前女友送的旧台灯,在合租房隔壁那对情侣悦耳的叫声中,噼里啪啦地在电脑上,敲打着我的理想

那一年,我写出了三本小说,其中两本被影视公司看中,要分别改编成电视剧和电影,并邀请我做编剧。

本着“我是屌丝我怕谁”的精神,我毅然接受了他们的邀请。

然后,一个经管系市场营销专业的文学编辑,破釜沉舟地决定辞职,转行做编剧,开始胡编乱造自己的第一部电视剧和电影。

不管能力如何,至少胆子够大。

人这一辈子总要为了自己所热爱的,来几次破釜沉舟和义无反顾。

我辞职那天,一手教会编辑手艺的主编问我,你为什么要放弃一份适合你的工作,一脑门驴血地扑向一个你完全不了解的行业?

我说,对于写作,我有一点天赋,很多热爱,最重要的就是这一脑门的驴血,可以不管不顾地横冲直撞,或许我能成功,或许我会失败, 就算赢不了,我也输得起。

虽然我的第一个理想莫名其妙地破灭,第二个理想惨烈地死于非命,第三个理想刚刚起步。

但我相信,不害怕失败,明天会更帅。

理想都是从妄想开始,一切牛逼都始于苦逼。做一个理想主义者,其实也不算太难,无非是多一点耐力,多一些勇敢,承担一些失去,享受一些伤感。人总得追求点什么,少年时光正好,内心柔软,小弟弟坚硬,又怎能不向着理想赤裸夜奔?

我已经铁了心要在通往理想的路上,一条道走到黑,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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