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两个人越相似,就越互相吸引,这已被研究所证明了。一项非实验室环境下的朋友关系研究发现,只需从两人的相似性上就可以预测其是否会相互吸引从而建立朋友关系(Neimeyer&Mitchell, 1988)。也就是说,两个人越相似就越容易成为朋友。但若想由这份相互吸引开始而推测其朋友关系会持续多久,则要看两人的性格特质和思维模式的磨合情况了。
越相似的人之间越容易产生吸引力,那么已经产生吸引力的人之间还会变得更像吗?结果是肯定的。相互吸引的两个人会在时间的推移中变得越来越像(通常所说的“夫妻相”就是这个原因)。
相似性对吸引力的产生是很重要的,却不是唯一重要的。“差异产生吸引力”也是存在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由差异所产生的吸引力比由相似性所产生的吸引力要微弱得多。
千万别想歪了!“性刺激”这个名词在这里特指生理上的一种刺激,尤其是情感层面的一种刺激。心理学家Schachter发现当生理某个层面被刺激到同时伴有条件性的暗示的程度,那开始一段于情于理的情感经历就在所难免了。
所以,如果你在第一次约会中不幸遇到了车祸,你和你的约会对象一起帮助车祸现场的受伤人员,那么这种生理刺激外加你们的助人为乐和团队合作精神就很有可能提升了你们之间的吸引力。这种特殊情况也被称为“误打误撞的性刺激”。(这个性刺激论电影电视的编剧们早就知道了。)
致命吸引力
Felmlee在1995年提出了“致命吸引力”这一名词特指“曾经被认为是最令人着迷和极具吸引力的特质,在分手后却成为其最致命的缺陷和瑕疵”。她大胆假设在以下三种条件下比较容易产生这种致命吸引力:(1)对方与自己完全不同;(2)对方拥有平常人所没有的特质;(3)对方拥有超越其性别本身的特质(如普遍意义上男性或女性所不具备的特质)。
如果你现在的伴侣的某种行为让你抓狂,那么你想想对方的这种行为是最近才有的呢,还是在你们相遇之初就很明显了呢?事实上,这种行为是不是当初你被吸引的原因?如果是的话,那么你就对“致命吸引力”便有了切身体会。
——摘选自《因为爱情:成长中的亲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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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可以在浮躁的生活中,还你一抹静谧的悦读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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