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解决短期咨询的基本假定
一、"例外"带出问题的解决
不论是多么麻烦的问题,任何人都不可能无时无刻均处在问题的情境中,总有问题不发生的时候,这就是所谓的"例外"。"例外"常常可以作为问题解决的指引。
每一个问题对个案而言都有"例外",咨询师与个案要能针对每一个问题找出他的"例外",而这个例外可以引导了问题的解决之道,并协助个案感受到对问题的控制感。例如:一对时常争吵的夫妻,可能都忘了他们也有不争吵的时候,协助他们去发现什么状况下不会争吵,就等于提供了解决问题的线索,而有了改变的契机。一位时常感到沮丧的女子,也许早已遗忘自己生气勃勃的时候,若能协助她找回力量,重获生机。
个案有能力解决自己的问题,协助个案找出例外,可以让个案看到自己以能力和资源,带来问题解决的可能。每个问题的例外,都能经由咨询师与个案共同创造、发现、并运用来找到问题的解答。
二、正向焦点思考的好处
用正向的、朝向未来的、朝向目标解决问题的积极观点,以促使改变的发生,而避免局限于探喜求原因或是问题取向的讨论。
一个人的思考方向会影响其思考内容,进而影响其对问题解决的决策及效能。当个体把思考焦点放在积极的、未来问题的解决上,就可以催化他朝向期待的方向改变;若将思考焦点放在问题的描述上,就很容易陷入抱怨与无助的情绪里,对解决问题没有帮助。因此焦点放在朝向目标导向的谈话,而非问题导向的谈话。
在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会场上,东德选手上场比赛前,会先在场边坐下,并闭上眼睛,想象自己奔跑的情形,让心与身体先动起来,等到比赛开始,他们已是蓄势待发,自然能将潜力发挥到极致。
个案通常是带着问题或困难而来到咨询情境,当他一再叙述他的困难时,心中被无助与挫折的情绪赛满,似乎情况真是糟到谷底;但如果咨询师能引导个案去思考;"希望情况有何改变"时,个案就不再陷于抱怨,而能比较有方向地去澄清自己的期待,去思考改变的可能及寻找自己的着力点,也就是说,个案的身与心开始准备,为朝向解决问题的目标而动员起来。
例如:有对父母带着他们的儿子来到咨询室,刚开始他们向咨询师抱怨儿子的种种不是,愈说愈气愤,似乎这儿子简直无可救药,而这个做儿子的静静坐在一角,低着头,一言不发,显得非常无奈。当父母的抱怨告一段落,咨询师问这对父母:"你们希望儿子能有些什么改变呢?"父母开始思考并试着叙述他们的期望,此时问题似乎不再那么绝望,而有了转要机,儿子也慢慢地抬起头,仔细听父母的叙述。离开咨询室时,这一家人已找到了自己可以做的事,并愿意努力试试。
把焦点放在问题的解决上,而不是局限于问题情境中;要解决问题不一定要深究问题成因,咨询师的责任就是要将个案对问题抱怨的谈话,引导至正向解决问题及未来导向的谈话。正是与其讨论问题,不如讨论解决之道。
三、没有一件事是永远相同的
世界之轮不停地转动着,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时刻,改变都在发生。但是我们的语言习惯限制了我们的思考,当我们说:"这是一个沟通不良的家"或"这个人有忧郁倾向"时,人们往往就不自觉地认为这个家庭只有沟通不良的情形,这个人只有忧郁的时候。事实是否如此呢?当然不是。沟通不良的家也可能有沟通不错的时候,忧郁的人也有精神焕发的情况,只是人们的眼睛及心灵都容易被固定的印象所蒙蔽。
人是活的,因此人和人的关系不可能一成不变,当我们用"某人是XX"这样的句子来描述现象时,都只能反应某些特定时空的状况,不能代表他永远都是如此,因为"改变"是不断在发生的,没有一件事会一成不变,事件、环境、人的经验和知觉皆然。作为一个咨询师最难能可贵的,就是打开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去发现问题没发生的时刻,或找到没有问题时的情境与行为,这也就是前面所叙述的找到例外。
四、"小改变"价值大
不要看轻了小小的改变,因为"小"的改变会累积出"大"的改变,就如"滴水穿石"一般。
有些个案来求助时,抱着好几个问题,或是带来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然后勤部希望找到很快能解决所有困扰的方法,对于小小的改变相当缺乏耐心。但事实上,当人们相要一次解决太多问题时,往往手忙脚乱,失去条理,绝大多数会因而带来挫折的经验,反而增加了新的困扰。若能由简单易行的地方开始行动,往往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再者,从小的改变着手,事情比较容易成功。成功的经验对个案非常重要,可以使得个案产生信心及力量去处理更困难的问题,进而带动整个情况的改变。
尽管人们求助的目的是希望情况有所改变,但对于"改变"本身,个案仍会有不安和抗拒,因此由小的改变着手,也比较能化解个案的害怕。
假若夫妻二人时常意见相左,也长久不谈彼此的心事,唯有一方能够不批评对方的谈话时,二人才不会争吵,那么就从不批评开始练习吧。当双方能听听对方的意见时,就有机会交换意见或互相讨论,一步一步进行,改善彼此的关系。
不论是多小的改变都值得珍惜,这就好像"解冻"一样,解冻并非在刹那之间完成,而是一点一点的软化,最后终于不再僵硬。咨询师要协助个案找到着力点,并能觉察微小的改变,如此才能在僵局中"动"起来。
五、合作是必然的
个案是愿意合作的,他们会诉说自己想如何发生改变,只要我们了解个案的想法与作为,协助他去实行并加以鼓励,个案总是合作的;合作的产生是必然的。
即使个案的行为与咨询师的期望不符,不要认为个案在抗拒;他也想解决问题,只不过是在用他们认为对的方法解决问题。咨询师要找到方法,与个案一起合作。
在咨询情境的系统中,个案基本上是与咨询师合作的,个案会告诉我们关于他自己认为的"改变"的想法,当咨询师了解个案的想法与作法,就能产生合作的咨询关系。有些咨询师非常急切,急切地想让个案仍照自己的方法来处理事情,当个案无法跟着咨询师的步调走时,就认为个案在抗拒。到底是谁在抗拒呢?真的是个案抗拒改变?或是咨询师也抗拒其规则之外的行为发生?个案有他自己面对问题的方法,不要论断这个方法的优劣,它就是一种和我们不一样的方法。
个案所给予咨询师的任何反应,只是表达了他的想法,假如个案并未照咨询师所去做,并非表示"抗拒",而是表示他当时所认为的最好的想法。咨询的改变并非要按咨询师所想的改变,而是要按个案所要的改变去发生。
若不能以这样的心情去看个案的行为反应,只是一味想影响个案,急切地希望个案照咨询师自己的方式做,则是咨询师自己创造出了"抗拒"的个案。
以往家族咨询或婚姻咨询的工作者,非常强调有需要帮助的家庭中每个成员都该来接受咨询,对于那些无法参与的成员,许多咨询师会认为他们在抗拒,不愿面对问题。这样的观点事实上错失了许多帮助个案的机会,那些没有参与的成员可能是还没准备好,这又有何妨?就从准备好的成员开始,合作就会发生。
没有抗拒的个案,只有固执、不知变通的咨询师,当咨询师能真正了解个案对他们的问题是怎么想的,个案所认为的改变是什么,并且能够以弹性的方式取代单一的咨询方式,顺水推舟,那么合作的咨询关系就必然会产生。
六、人们是自己的资源人们拥有解决自身问题所需的能力
作为一个咨询师,要相信每一位个体或每一个家庭都有能力及丰富的资源去解决他们的问题。咨询师的责任是协助个案发现自己所拥有的资源。
只要是人的问题,都有解决的方法,只不过解铃仍需系铃人,别人都无法代劳。在这个前提之下,咨询师要做的事并不是一再地教导个案该怎么做,或做些什么,而是协助个案发现其资源,发挥其潜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开始行动。这样个案就会更信任自己,运用自己的资源来解决问题,而不是期待被咨询师教导,依赖咨询师提供建议,成为一个被动解决自己问题的人。
七、意义与经验是交互建构的
我们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形成个人对生活世界的观点,而这些意义同时也成为我们真实的经验;意义并非由外在世界所引起,意义的形成来自我们与环境的互动。
意义是我们对生活世界的解释,是透过一个人的经验而形成,并非来自我们身外的事物。换句话说,一个人透过本身的经验,而形成对外在世界的解释;同一情境或行为,不同的人会赋予不同的意义。
例如:同样看到一个人举手,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解释,教师看到了会以为举手的人要发言或发问;公车司机看到了会以为他要搭车;朋友看到了可能认为这是打招呼。同样的行为或情境,对不同的人而言代表不同的意义。
我们生活在一个意义及语言的世界,意义是由一些与事件相关的人来赋予。事件本身并无意义,是由参与事件的人所陈述出来,每个人依据其生存的世界来形成事件的意义,而此意义也成为这个人真实的经验。意义无法脱离经验,个人的意义与经验是相互形成的。
八、经验的描述与行动的选择是循环的
每个人对事件的描述和其行动之间是互相循环的。
一个人对某一问题或目标的描述和他的行动之间,有一种特循环的关系存在。换句话说,他如何描述或看待一个问题、如何界定目标,将会影响他所采取的行动,而他对所采取的行动及此行动结果的描述,又会影响他下一次的行动,周而复始,循环不已。
例如:若父母以"变坏了"来描述孩子的行为,那么父母就会倾向用处罚的方式来对待他,之后父母仍会用好、坏的观点来评估孩子的行为反应,孩子的行为结果会再成为父母评估其处罚是否有效的依据。
假若父母以"青少年的发展过?quot的观点来看待孩子的行为,就不会轻易地替他贴上"好"或"坏"的标签,也是举轻易地采用限制或处罚的方式,而可能用不同的态度及策略来与孩子相处,此结果又会影响问题的解决及未来彼此之间的互动。
既然一个人的行动与他对问题或目标的陈述是相互循环的,因此可以藉由改变看问题的观点,达到改变行为,也可以藉由改变行为,达到改变看问题的观点。
九、个案是自己和专家
个案是解决他自己问题的专家,关于咨询的目标、解决的焦点,个案自己最清楚。
在许多咨询理论中,都把咨询师视为专家,由他来诊断个案的行为,并设定咨询的目标。在焦点解决咨询法中,咨询师的工作之一是协助个案自己去设定改变的目标,换句话说,就是把个案视为解决他自己问题的专家,让他决定想改变什么,或想做什么,对于个案的抱怨也抱持尊重的态度。
有时候,咨询师的确比较能综观全貌,更能掌握问题的核心所在,而个案并未察觉,这时咨询师当然可以指出要点,提供建议,但最后仍要由个案自己决定。
十、意义存在于反应之中
信息的意义可从接收到反应中来判断。
这是在强调人与人的互动中,彼此的知觉是互相影响的,彼此看待对方行为的方式受自我经验及知觉的影响。在沟通的过程中,有时我所传达的信息是A,但对方所接收到的信息可能是B,从对方的反应中,我们可以判断彼此之间是否做了正确的沟通。
例如前述举手的例子,这个举手动作的意义不只是由举手的人来传达,还要包含旁观者对此动作的看法,此信息的意义才能形成。因此假若他人对我的反应方式和我所预期的不同,那就表示信息传达的过程有所误解,我有责任去做些不同的事。在许多父母与儿女相处的经验中,当父母发现子女的行为有变化时(如:抽烟、服装变得过于新潮),父母很着急,往往会采取说教、斥责或限制的方式来处理问题。父母的用意是想保护孩子,并提供协助,使之不误入歧途,但对孩子而言,这些行为是限制自由且不信任自己,为了证明自己已经独立,孩子会更坚持去做原有的行为与父母对抗。若父母察觉到孩子的反应与原先的预期不符,那就表示所传达的信息孩子没有接收到,父母就得做些别的事来表达他们的关心及爱意,而不是坚持原有的行为。
信息的意义视所收到的反应而定。人与人的关系,是相互影响,互动而生;如何看待对方的行为,也受自我知觉的影响,自我知觉的意义则由所接收的反应百判定。
咨询情境中也是如此,对咨询师而言,咨询中沟通的意义要视我们所收到的反应而定,如果想要帮助个案的意图,并未由个案的反应证实,或个案的反应与咨询的预期不符,就表示咨询师的意图并未被个案接收到并且产生意义;原有的方法就可能必须修正,或必须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协助个案改变。
第1期焦点解决短期治疗系列高级研修(第一阶段)课程班
讲师:许维素
时间:2014年9月4日-9月7日
咨询:010-51906080 或者微信 xinlixueclh
邮箱:15910564219@vi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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