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id="blogContent" style="margin-top: 0px; margin-bottom: 0px; padding: 0px; bord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punctuation, 微软雅黑, Tohoma; font-size: 12px; line-height: 19px; -layout: fixed; width: 880px; position: relative;">
1、言语提示
简单的言语提示可能会使学生重新回到学习上来,在学生犯规之后,教师要马上给以提示,延缓的提示是无效的,而且应当给予正面的提示以表达对其未来行为的心理期望。告诉学生应该遵守规则、做老师要求做的事,而不是纠缠他正在做的错事。例如,说“张××,请你做自己的作业”就要比说“张××,别抄李××的作业”要好―些,当然,教师也可以用一种平和、友好的方法让学生心理自己说出正确的规则和程序,然后遵守,值得注意的是,给予提示要对事不对人。尽管某个学生心理的表现令人无法容忍,但他本人始终是受班级接纳和欢迎的。
2、反复提示
有时候,学生会拒绝听从简单的提示,有意无视老师的要求,或者向教的请求,想以此试一试教师的意志,这时,教师应该反复地给以提示,无视任何无关的请求和争吵,这就是坎特等人所谓的“坚定纪律”,它是对学生不良行为的明确,坚定而友好的反应,教师应确定他们想要学生做的行为,清楚地告诉学生,并且反复重复直到学生屈服为止,如果学生心理认识到教师立场坚定,并且会采取适当的措施时,这种实验将会慢慢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