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金纳认为,人的行为大部分是操作性的,任何习得行为,都与及时强化有关.因此,我们可以利用“反应——强化”原理来塑造和矫正儿童不良行为。
当儿童出现一个正确的行为时,应立即给予强化,当刚开始时,为了较快地形成某―行为,可以使用连续强化,当行为逐渐稳定后,可以慢慢减少强化的次数,最后―直保持间歇性强化,以利于该行为的长期保持。这就是儿童不良行为的矫正哪里好。
在矫正儿童的不良行为时,同样可以运用强化原理。一些儿童为了引起成人的注意,经常会刻意地怪叫、寻衅、攻击甚至自伤,对于这种情况成人只要对“不良行为”不加以强化,采用“忽视”的态度,儿童得不到所希望的“报酬”,这种不良行为就会逐渐消退。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单纯的忽视容易被当成默认,这种默认不仅不会消除不良行为,反而会助长错误发展,酿成严重后果。如攻击性行为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就会助长儿童攻击性性格的发展。对于这种不良行为我们必须及时地严厉制止,然后采用渐进强化安排制定矫正行为的程序。因此,在运用强化原理矫正不良行为时,应注意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地采用不同的手段和方法。例如在下例中综合使用积极强化和负惩罚来矫正原来的不良行为;对于一个只肯吃肉,不肯吃蔬菜的偏食儿童,我们要用积极强化,当他吃一口蔬菜后,立即给予表扬,并夹给他一块肉;但他坚持不吃蔬菜时,就用负惩罚措施,不给他吃肉。在这两种方式的配合下,儿童偏食的行为就会慢慢得到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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