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发现有那么一种奇妙的存在,
即便是最黑夜的夜,
他的存在也会让你觉得黎明马上要出现,
用它特有的温柔唤醒你;
即使最寒冷的夜,
他也会让你觉得第二天阳光会出现,
用它散发的光芒温暖你。
然而最奇妙的是,也许照亮你前方的那个人,
从来没能真正地出现在你的生活里,
而你却爱了他好多年。
——卢思浩《为什么喜欢一个遥远的人,因为他发光啊》
前两天看到这篇文,又刹那间将时空回转到高中时的自己,对偶像痴迷的自己。那时候的我也如同现在喜欢着tfboys、exo的少女们,买偶像的卡贴、唱片,为偶像投票欢呼,于那时的我而言,偶像是我的软肋也是我的铠甲,牵动着我的喜怒哀乐。可时至今日,再去回想,追逐偶像时,我追逐的真的只是那个人吗?
心理学家科胡特曾提出自体客体的概念,即别人被我体验为自己的一部分,并且能够为我发挥某些重要的心理功能。其中理想化自体客体是指将所有好的特质,如卓越、美丽、全能、全知、永不失败等东西投射给另一个人。用自体客体来解释,偶像是我们理想化的客体,是延展的自己,看到偶像努力付出,光芒夺目的样子,也仿若看到了我们自己闪光的样子,我们也如同打了鸡血一样,挖掘自己的潜力,尽力将事情做的出色漂亮,让自己变得夺目闪光。某些程度上,理想化客体是我们前行的方向,是前行的力量,孩童时,理想化客体多为我们的父母,而长大后,父母光辉的全能形象逐渐褪去,偶像成为我们新的理想化客体。精神分析学家荣格也认为,对偶像的崇拜,就是对自己的崇拜。从这样的角度去看,我们追逐的偶像其实一直是我们理想化的自己。
偶像身上有我们目前没有的、我们渴望的美好特质,于是我们欣赏、我们喜欢。但欣赏的方式会带给人不同的影响。心理学家Erin Hardin的研究发现,将关注点放在想拥有偶像的优秀特质(如“我想像他一样有才华”),比只关注偶像有哪些特质(如“他好帅”)会更让你幸福。因为后者会让你自惭形秽,而前者则让你努力提升自我,从而提升幸福感!(张怡筠微博)对于追星的孩子,我向来是理解与尊重的。因为在生命历程中,出现过这样惊艳夺目的人,陪伴照耀过自己的一段生命旅途,本就是一份妙不可言的缘分。但“方法”和“度”要掌握得当,毕竟,自己才是生命的主角。
喜欢蔡康永在《写给追星的孩子》中的一段话“假如你爱他,请你也为他好好寻找自己生活的支点,不要为他迷失了既定的轨道,关掉电脑的片刻回归平静,担当起原来的角色,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因为你深爱的他是一个如此心高气傲的人,他用力诠释着自己的不甘心,用力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 所以你也用尽全力爱着他。因为爱他就等于爱着你自己,爱着因为他而变得更加温柔的自己”。
当你看到一个追星的孩子时,请在批评他不用功学习前,静下心来,用他,而非你的视角去看看他的偶像,去看看他仰望偶像时眼中的光芒,也许,接下来他会愿意跟你聊聊他的偶像,他自己,以及他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