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写过甚么给妳,突然很有冲动坐到计算机前。不知妳是否有空看到这信,大概这个假期妳会相当忙碌吧。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过去老叫妳听张国荣《不想拥抱我的人》,其实当中最打动我,也是最想妳听到的那句:
同偕人生路,不知要如何做得到。
妳我太像了,因此我了解你甚于妳自己。可惜过去尚可客观,一旦投入其中,就不愿再信妳不是属于任何人,更渴望相信你是属于我。
在做爱时经常都要跟妳说,妳是属于我的。那是因为我明白,大慨唯有在床上,当我还在妳的体内时,妳才愿意为我撒个谎,假装我俩能天长地久。记得有次在电话中,忽然问起这问题,妳马上就迟疑起来,最后勉强才挤出那答案。那时我就该提醒自己。
可惜我没有。
说实话,没恨妳不再爱我。如前所说,离合本该平常。最令我心痛的,是我要被迫发现,原来妳对我感受的不关心,是到了一个如此冷漠的地步(别急着否认,是真的)。
不过是那短短的日子,不知是我俩感情,不够让妳去有耐性,还是人家的关心,令妳急着要顺其自然。硬要让这段关系,终结得其中一方是如此痛心。
我之前一直提醒自己,即使我们无法一起,那分手原因也不要是我有了别人,因为我不希望妳讨厌我。但明显这是过虑了,分手的原因,根本用不着我去烦恼。而更重要的,是妳对这事,根本懒得去管。
写这些不是为了怪责妳,我自己读着这信,感觉就像只鬼魂在阴间徘徊呢喃,不肯面对早已被杀的事实。惊觉自己成了那种过去自己最讨厌的拖泥带水的人。我不该,也不想如此。反正既然不关心,又何必多说呢。
世事玄妙,有时开始是一回事,到后来事情又变成另一回事。不但令身边人奇怪,而更重要的,是惊讶了自己。
正如一开始没想过有结果的感情,到后来有朝,竟变成你生人中最认真、最刻骨铭心的一段。法国人说,所有最精采的旅行,都不是发生在外在,而是在每个人的灵魂之中,发掘内在的自己,往往更胜于到外面走一万里。
一直以为,自己是那种不会认真地爱人的人,可是今天,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面。要是在过去,大概不少和我一起的女生,都会渴望拥有这种感情,但遗撼的是今天,这段情却像失去了主人的一份失物,流落于街头。
就像跌落在车上的皮包,遗下于戏院的手机,呆插在餐厅门口的雨伞。
失物待领,物主佚名。
虽然旁人不了解,但失物自身却清楚,他之所以遗落于这世界尽头,冷酷异境,不是因为物主的疏忽,而是她主动将之丢弃。明明是抛拉圾,却造成不经意地掉了东西。就像妳故意地不经意地向人流露出不屑的冷笑一样,无人知。只有妳知,我知。
每次看戏,我在入场时都抱着一个平常的心,一直地看,直到看到某一幕、某句对白、主角的某一个眼神时,我就会决定,因为这里,我喜欢/讨厌这出戏。我总认为,无论去留,都有个下决定的点吧。
因此我努力回忆,到底我是在哪个点让妳决定不再想爱我,哪句说话令妳不愿再跟我走在一起。
会不会是我要求了甚么,令妳开始讨厌我?还是我没有要求甚么?是我讲了甚么?还是我某些话讲得不够多?是我忽略了妳感受?还是我拥妳拥得太紧?
不知道。我大慨不够聪明去想这问题。
也许,是我让妳感到我爱自已多于爱妳,妳大概想找个要让妳感到爱妳,多于爱他自己的人去跟他一起,不管妳是不是爱他。
但我该怎样才能令妳明白,我跟过去的那个我己经不同了。我不懂得被别人取笑,也没有在众人面前买一杯芒果汁给妳,但并不表示我不爱妳。并不是表示我没有细心地欣赏妳,用心地去保护妳。
算了吧,说得太多。死了是死了,也不过是头冤魂。阳光一来,就魂飞魄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