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太过安静,静得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心房的血液慢慢流回心室,如此这般。聪明的人,喜欢猜心,你以为我刀枪不入,以为我百毒不侵。总会在不设防的时候喜欢上一些人。没什么原因,也许只是一个温和的笑容,一句关切的问候。可能未曾谋面,可能志趣并不相投,可能不在一个高度,却牢牢地放在心上了。冥冥中该来则来,无处可逃。就好像喜欢一首歌,往往就因为一个旋律或一句打动你的歌词。喜欢或讨厌,只是一瞬间的事。
记住一些人留下一些情感。在现实生活中继续着自己的生活。这里是我与过去时光的一段缠绵。其中滋味只有自己最清楚。在与不在,念与不念,不再重要。大多的时候,都是生活选择了你,尽管如此不甘。那所谓很爱对方的感觉,爱情这个词被填塞了太多的东西。但凡是我们觉得缺乏的、渴望的、美好的抑或痛苦的、难堪的,都会往里面扔。所寻觅的爱情,其实并不是爱情,只是一种填塞寂寞的虚空。没有人能强迫你按照别人的想法去生活,如果Ta真的爱你,就会接受一个真正的你。
每天清晨醒来,看到你和阳光都在,这就是我想要的未来。某然、我遇见你、我记得你,某些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某些人天生就适合某些人的灵魂。记忆,那是什么东西?不过是看不到遗忘之必要的傻瓜们的胡言乱语。时间是最厉害的杀手,人们遗忘、厌倦、变老、离去。无非如此。耿耿于怀。时间又湮灭了一切。我的好,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非常残忍的东西。然后失去了联系。
一些年之后。去山下人迹稀少的小镇生活。清晨爬到高山巅顶,下山去集市买蔬菜水果。烹煮打扫。午后读一本书。晚上在杏花树下喝酒,聊天,直到月色和露水清凉。梦中,行至岩凤尾蕨茂盛的空空山谷,鸟声清脆,树上种子崩裂……在树下疲累而眠。那时,我会突然明白过来。原来我一直害怕的不是上帝,魔鬼或是死亡,而是,即便我们不再存在,万事万物却依然如常继续。
日子过得真快,十年八年都好象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对于青春、对于那些悸动,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