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皆兵》 吴结 作
福建南平屠夫医生郑民生被枪决的响声才落,江苏省泰兴市又出现残杀儿童的凶徒。4月29日上午,47岁的泰兴市男子徐玉元手持一柄长约20厘米的匕首闯入泰兴市中心幼儿园小二班教室,捅伤幼师后,便向正在吃早餐的孩子们挥刀砍刺,后被附近民众打倒制服,共有32人在此次血案中受伤,5人死亡。
郑民生、杨佳、马加爵、熊振林……一系列恶性暴力犯罪以其相似的面目让人们错愕不已:凶手都是普通人,能被推断的杀人动机都是“报复”,手段都特别残忍。舆论把这些凶案称为“一个人的恐怖主义”。这些疯狂滥杀无辜的凶手,是有着凶徒性格的天生恶魔吗?他们到底要报复什么?梳理近期这一系列普通人报复性暴力犯罪,可以得到怎样的解读?
案件解读
都是突然“变疯”
在周围人看来,“湖北随州特大杀人案”凶手熊振林、“湖南安化杀人纵火案”凶手刘爱兵等等,此类凶手都是“突然”起杀机的。他们的手段通常残忍而低劣。斧头、锤子、砍刀……他们操着并不复杂的凶器,指向的往往是与自身并没有利害冲突,更谈不上不共戴天的无辜者,其中不少被害人是亲属,更多的则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们。在全国精神障碍者刑事能力评定大纲课题组成员刘锡伟看来,这些突然“疯了”的凶手,都具有“精神异常”的特征。
这些凶手滥杀无辜的理由,往往被笼统概括为“报复社会”。社会是什么?他们并不很清楚。他们多是被边缘化的“失败者”。郑民生42岁还是单身;温铁栓娶了个残疾老婆;熊振林因无子,被人私下议论“不是男人”,他与妻子离婚后也未能成功和情人结婚;刘爱兵朋友很少,内心孤僻,无力改变自己的家庭状况……
有很多理由,却找不到特别突出的一条。所谓报复社会,在这些凶手眼里,并没有落到某些具体的责任人身上,他们自己甚至都没能弄清楚内心黑暗的根源。对于他们来说,记仇已成为习惯。
此类凶手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被“报复”了的社会不愿意看到他们以“精神病”为由苟活性命,其中的大部分,还是被“从重从快”地执行了死刑。他们生得局促,死得同样局促。
专家观点
复旦大学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滕五晓:
怨气使人如此烦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一个人的恐怖主义”?复旦大学心理学系教师高山川解释说:“某些屡教不改、极端残忍的犯罪分子有可能属于‘反社会人格’,之所以如此冷血,有可能存在某种至今未探明的神经生理缺陷,但这不是暴力犯罪的主流。”
高山川说,根据心理咨询和变态心理学的经验分析,实施暴力行为者不仅有个人原因,其家庭教养、经济条件、父母阶层等因素也不容忽视。很多社会问题是心理咨询师或社会工作者解决不了的,需要政府从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去改善大环境。
复旦大学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系副教授、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滕五晓分析道,我国收入差距、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的现实,增加了某些底层民众的不平衡感和自卑感,他们的长期压抑如果因为某个突发事件而爆发,就完全有可能转化为对政府部门乃至整个社会的仇恨。“他们徘徊在无能为力却心有不甘、自卑却不能接受现实的矛盾心态中,往往将个人的生活挫折产生的痛苦归咎于社会,容易出现以最简单的暴力方式对其他生活顺意的人们进行痛苦性的报复。如在人群集中区域进行自杀式的杀人案,包括以前在北京、河北、珠海、天津等地开车撞人案件等。”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茅于轼:
其实怨气来源于“不讲理”
中国已经崛起,我们过去30年的经济成就在全世界可说是首屈一指的。可同样令人困惑的是,社会上的怨气特别大,矛盾也特别多。百姓在互相交谈中,在网上的评论中,很少有人感到满意,牢骚特别多,似乎社会很快就要崩溃似的。一方面大家生活都改善了,另一方面怨气又这么大,为什么?
当前比较普遍的说法是贫富差距造成了民怨,可是这个结论经不起检验。最可比的是香港,香港人同样是中国人,文化传统是一样的,香港的基尼系数(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比内地还高,去年是0.5,中国内地的基尼系数则是0.45,分配比香港可能还更公平一些,可是香港并没有社会不稳或很大民怨。
另一个说法是民怨大源于贪污腐化现象,可从国际上来看,中国远不是最腐败的国家。政府腐败是发展中国家的通病,全世界最腐败的国家集中在非洲,其次是南美洲,比较起来东南亚算好一点的。
那么,我们的民怨来自何处?我的看法是社会正义的缺失,简单讲,就是不讲理。古语说“有理走遍天下”,可在中国,有些人不跟你讲理,所以有理没用,有时武力倒是有用的。
正义从哪儿来?政府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自己要带头讲理,还要主持正义,帮助别人讲理。可是现在某些公权在握的官员不大讲理了,社会陷入了危险。中国每年有成千上万件民告官的诉讼,但胜诉的不到10%。法院和检察部门还有权不受理百姓的诉讼或检举,更有甚者,一些官员还抓上访求诉正义的人。百姓诉诸正义的道路艰难,于是每当官民发生矛盾时,民众不论是非,一概认为政府是错的,形成了官民的对立。
面对这样的社会,我们必须赶紧找出办法,改变现状。全社会必须恢复讲理的风气,首先是最有力量的一方认识到讲理的必要性,愿意不诉诸武力;其次要建立一套规矩,使得通过讲理能解决问题,这需要双方都有彼此尊重的习惯,有遵守法律的意识。
凤凰卫视评论员梁文道:
要慎用“社会”这个词
我觉得在这一系列砍杀幼童的案件中,有一个词我们要特别小心去使用,就是“社会”。什么意思呢?回想一下,这些砍小孩的案子,其实跟前几年我们常听说的另一类案子相关,就是那种在公交车上放炸弹的。这两者相关的地方在哪里?他们都跟那些受害者无仇无怨,没有关系。他们只是选择的行动方式不一样,有的是在公交车上放炸弹,有的是不知道哪天开车去胡乱撞人,现在是砍小孩,但本质是一样的,都被舆论称为“对社会的报复”。可是什么叫做对社会的报复?我觉得这里面有一种危险的信号。
想想看,这些人大概受过一些冤屈,可能是受过一些上司的气,但这个气为什么不直接往领导、上司身上发呢?大概是因为他除了被领导欺压之外,他还觉得身边很多人让他觉得气结、气闷,而他把所有的人,这些事情总结为一个概念,叫做“社会问题”——这个社会不行了,这个社会在欺压我了,这个社会对我不好了……其实这是很危险的,从哲学上说,我们应该避免任何过于空泛的概念,“社会”就是这样一个要避免的概念。你要认清楚,这个老板对我不好,他怎么对我不好?我该怎么处理?那个人对我不好,我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个别的事,不要把它总结为“一个社会完蛋了,不行,我得对社会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