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怀有这样的印象:侵犯别人的坏人,过去往往受到过别人的侵犯。美国弗吉尼亚州临床心理学家斯坦顿·E·萨门诺博士认为,这种犯罪行为理论站不住脚,分析如下: ——Psy525.cn
首先,罪犯经常撒谎。犯了罪以后,他们为了博取同情,减轻惩罚,就什么都敢乱说,往往声称自己曾经被人侵犯过,其实是无中生有。
其次,不是所有被虐待或侵犯过的儿童长大后都会犯罪。遭受侵犯之后,孩子会有多种多样的反应。一些孩子性格退缩、抑郁,总是责怪自己,但也有很多人长大后成为负责任的成年人。尽管他们背负着情感的伤疤,当轮到自己为人父母时,他们对子女关怀备至,堪称模范父母,只不过他们的受关注程度远远不如罪犯而已。
最后,很多罪犯在很小的时候已经品行不端,引起了周围家人的过激反应,于是就称受到了“侵犯”。这些坏小孩从小就有反社会倾向,不停地给家人制造麻烦。他们对一切都感到不满,毁坏家里物品,对兄弟姐妹进行攻击、偷窃、挑拨离间,有时还有性侵犯。每次父母管教的时候都闹得不可开交,父母之间也受到了挑拨——坏小孩善于利用父母的弱点,把双亲拖垮。因此萨门诺认为,即使是脾气再好的父母也会在绝望中爆发,狠揍孩子一顿,于是被坏小孩指控为“虐待儿童”。结果,人们都指责父母的不是,而没看到坏小孩的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