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婚前财产归个人,“过去女的来选对象,首先看男方有没房子。现在不同了,都说‘人品好,工作稳定就行。’”——Psy525.cn
记者发现,《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半个月以来,在广州到婚姻介绍所找对象的女性,择偶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一些男性在“自我介绍”中现在已不提有多少房有多少车等婚前财产了,而是更多展现自己优秀的内涵。
“理想对象”追求个人优点广州市政府婚姻服务窗口单位、广州市青年婚姻介绍所的婚介师伍小姐告诉记者,以往来择偶的女性,七成以上会最关心男方是否有房。但最近一段时间,她发现一个明显的变化:在“理想对象”一栏基本都填着“有上进心”、“有责任感”、“工作稳定”之类的描述,对住房有要求的很少。
“新法实施后,更多人来婚介所找对象,会更加看重对方的工作、性格、个人素质等,而不是婚前就属于一方财产的房子车子,而这无疑会提高婚介的成功率。”全国婚庆婚介行业委员会副主任吴沛玲告诉记者。
苦寻两年有房男错失姻缘赵先生和妻子都是广州某高校的老师。女儿有海外留学经历,从事金融工作,今年31岁仍待字闺中。过去两年间,周围的熟人给夫妇俩介绍了不少小伙子,他们都看不上眼,最后又把目光转到婚介所。
婚介师一连推荐了十个工作、外形很不错的小伙子,赵先生都直摇头,因为都是男方没有房。有的小伙子买了房,只是需要每月供房,这种情况也被排除在外。
赵先生的理由显得理直气壮:“我把女儿当宝贝养到这么大,怎么可以随便找个没房子的,要她受苦!”
赵先生现在肠子也悔青了:早知《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会这样规定,就不会找女婿先要求有房,结果把女儿拖成了“剩女”.老两口现在的标准彻底变了———“有房男”不如“潜力男”,希望约过去因为没房被他们刷下来的男青年再见面。
上周五,婚介所来了一位三十出头的男青年。“现在婚前财产归个人,我再写自己有多少房子其实也没多大意思了,还不如多写写我的优点”。说罢,男青年埋头填写表格,详细列举了12条自己的优点。包括工作能力强、做事果断、会做家务、喜爱小动物、幽默风趣……每一条后面都附上具体说明。
作者简介:
蒋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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