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呼吁加强挫折教育和生命教育
每每看到花季中的少男少女自杀的时候,反思教育制度之余,人们都会提出两点:
其一是加强挫折教育,让这些温室中的花朵能够经历得起风吹雨打。
其二是加强生命教育,让孩子们对生命有敬畏之心,知道生命只有一次,是宝贵的,就不会轻易地放弃。
道理看着是不错,但是具体怎么做,人们往往就误入歧途。
离了爱和尊重,只有“打骂”的挫折教育只会火上浇油
许多家长都把自己的儿女送到“少年集中营”,让他们在那里吃苦,接受管教。但是往往事与愿违。(参见:《“强奸女学员” 少年集中营几时休》)
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挫折教育呢?先来看看澳大利亚人力克·胡哲的故事。
1982年12月4日,力克·胡哲出生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不幸的是,他天生没有四肢。父亲吓得跑到产房外呕吐,母亲甚至不敢靠近他,直到他4个月大了,才敢抱一抱。然而,父母在经历了最初的惊愕和痛苦后,接纳了现实,他们从没想过要放弃这个孩子。父母像对待正常孩子一样,教力克做能做的一切。18个月大的时候,父亲就把他放到了水里,让他学习游泳。他6岁那年,身为电脑程序员和会计师的父亲就开始教儿子用两个脚指头打字。到该上学的年龄了,父母做出了一个艰难但可能也是最正确的决定:把儿子送进当地一所普通小学就读,而不是去为残障儿童设立的特殊学校。
受到同学欺负的力克也想过自杀,甚至尝试在浴缸中溺死自己。但真正让他改变的事情发生在13岁那年。妈妈剪下报纸上的一篇文章给他看,上面刊登了一个残疾人走出困境找到人生意义的故事。文章主人公的一句话尤其深深打动了他:“上帝把我们生成这样,就是为了给别人希望。”
实际上,让力克振作起来的是父母的爱。
挫折教育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是为了让孩子有一颗强大的内心,以后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坎坷都能跨过去,在什么样的逆境中都能坚韧地生存,也就是让孩子有抗压能力。这是因为成人们知道,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一定有风风雨雨,就需要有一颗坚强的心。那么,最好的挫折教育是什么?就是像力克的父母这样永远和孩子站在一起,告诉孩子,宝贝,没有关系。告诉孩子,大人们爱成功的他,也同样爱失败的他,所以要学会接受那个失败的、负面的自己。这样孩子们才能有开阔的视野,不会在一件可能外人觉得微不足道的小事上钻牛角尖。
遗憾的是,在实行挫折教育的时候,学校也好,父母也好,往往只是为挫折而挫折,徒有挫折的表面,却没有爱和鼓励的实质。这样能好吗?
没有系统的理论和课程,盲目让孩子体验“车祸现场”的生命教育只能徒增恐怖
近年来,许多学校兴起了生命教育。可是在一些学校的眼中,生命教育就是死亡教育,死亡教育就是体验、观摩死亡的教育。基于这样的思想,成都市某区甚至投入30余万元打造全国首个生命教育实景体验基地,把血淋淋的死亡现场通过雕塑的形式表现出来,让学生每学期必须来参观学习,并通过先进的声、光、电等3D技术,尽最大可能让学生实实在在体验一下什么是死亡。毒瘾发作的惨状、不按交通规则被汽车碾死、下河洗澡溺水身亡、跳楼自杀……一个个充满了血腥和惨状的现场,让人不寒而栗。
这不禁让人想到以前的爱国主义教育课上学校会组织学生观看电影《黑太阳731》。这部电影因为太过于血腥而是香港的第一部三级片。许多学生长大后都回忆道,那时候带来的全部是惊悚的记忆。
诚然,不知死,焉知生。了解死亡的面目,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敬畏生命。可是死亡教育并不是恐怖教育,走形式走到极端的死亡教育除了吓人,留下心理阴影之外,还有什么用处呢?
真正的生命教育,包涵对死亡的认识,对危险的防范,对生命的感悟,对自尊的培养等等一系列的系统的学问。我们的教育系统也并非不知道,可问题是,在功利教育的背景下,有谁沉得住气来开发这样一套课程,又有哪个学校舍得挤占应试教育空间来上这样一套课程呢?而且,还经常左右互博,这边讲要珍惜生命,另一边又推崇没有相关知识和能力,贸然闯入火海救人的少年。(好在这种英雄主义教育现在比以前少了。
当然,还能指望家长,可是这需要耐心、知识和爱。可是家长往往因为工作、生存压力而忽略了孩子,更有许多家长就是把孩子当做自己的私产。有一个很有趣的说法是,丈夫在公司受气了回家骂妻子,妻子又骂孩子,孩子骂猫猫狗狗,猫猫狗狗就只能把家里搞乱发泄。在成人都普遍没有良好心态的时候,又怎么期望孩子们有健康的心理呢?
“短发校规”其实没有依据
校规应该是公民意识的最佳启蒙示范
在世界各地,几乎学校都有自己的校规,它告诉孩子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为什么学校需要制定校规?从最基本的层面来说,这是为了保障上课的正常秩序,从更高层面来说,这能够帮助培养公民意识,能让孩子们认识到什么是秩序,什么是权利,什么是义务,什么是责任。这和法律挺像,法律的最低目的是秩序,最高目的是自由。校规也能让学生逐渐明白,生活在社会中,遵守秩序其实能保障更高层次的自由。以美国一所有150多年历史的中学来示范良好的校规是什么样子的:
学校告知学生为什么要遵守这样的义务,这会保障学生什么样的权利。例如,在规定学生出勤时指出:“为了能从本校严格的课程中有所获益,学生应当按规定到校学习并积极参加学年自始至终的教学活动。”
学校会告诉学生义务的性质和等级。例如,“校园内以及学校活动中严禁吸烟。本州法律规定在校吸烟或携带烟草为违法行为。”其在校规中很明确地告知该州法律适用于普通学生,表明了州法律对学生的要求。这就区别于学校自己的要求。
校会告诉学生如果没有遵循义务会承担什么样相应的责任。例如,“学生不应乱扔废弃物。学生如果乱扔废弃物,不仅要拣起被自己乱丢的物品,而且会被安排为学校服务,帮助打扫校园及周边。”
学校也会告诉学生怎么样进行权利救济,这是校规重中之重。所谓权利救济,就是当学生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或是对学校的处分不服时,有机会陈述自己的想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校规中对于权利救济的途径规定得非常细致。
学校只管学校内的事情,不管学生在校外的生活。这也是对学生个人权利的尊重,可我们的校规往往管得太宽,企图管到学生私生活的每个角落。(参考:申素平 李娟娟,《中美中学校规比较研究——教育法治的视角》,中国教育学刊,2011.12)
事实上,通过以上不难看出,良好的校规就是公民意识启蒙的最佳典范。而良好的校规必须有正当性,必须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
可充满了强制和顺从的校规能培养出什么人?
欣玥是因为“短发校规”而失去了生命。在许多地方都有这样的校规,有的学校甚至把拒剪短发的学生给停学。这样一条校规却找不到依据,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里也只规定了学生不能染发、烫发,却没有规定女生该留什么发型。然而,学校的理由是什么呢?是学生留短发代表校风好,这样孩子们就不会被发型分散了注意力,就能集中精力进行学习。可是孩子们却往往不这么认为。爱美可是人的天性。也没有任何研究表明短发女孩就比长发女孩学习更好。
这样的校规只有强制、强制、再强制。学生既不明白为什么要剪头发,也无法进行正常的申诉,只好和大人们冲突、冲突、再冲突。
在上个世纪前30、40年,女中学生们也有一场剪发运动。1916-1917年全国女子中学学生人数为724人,这些能够接受教育的女中学生都来自中产阶级以上的家庭。当时社会上的进步风气鼓励她们追求妇女的解放与自由,追求最基本的权利。剪发被视作争取权利的一种手段和象征。
将近100年过去了,却倒过来了。当年追求基本权利的手段变成了强制手段,反倒有压迫基本权利之嫌。
这样的校规正当性何在?铁血地去执行这样的校规又如何能够让孩子理解,又如何不让孩子觉得权利被侵犯,没有受到尊重?
事实上,在社会上,处处都存在着这样正当性存疑的制度,有人把它当作了“天然”的存在,也同样有人以死抗争。校园从来都是社会的缩影和隐喻。如果不给权利的话,又讲什么秩序?
毕竟,任何制度应该是以人为目的,而不是以人为手段。
爱、理解和尊重需要的不是一个姿势,而是大人们放下身段,放慢脚步,弯下腰去,缓缓地去听听孩子们到底在想什么,去和孩子们沟通。
作者简介:
周瑞玲
心理学研究生
已帮助过
4.9万人
入驻年限
9.2年
预约咨询
私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