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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乐清育才中学发出的《关于对早恋的界定》公告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这份公告用“误学业、害他人,伤身心、易叛逆,既劳累、又伤财,会抑郁、没结果,亲者恨、仇者快”来描述早恋的危害。不仅如此,校方还公布了7条早恋界定标准,比如,“男女同学单独在无人区、角落里、树底下、花丛中等偏僻处谈话”、“在操场上、通道,男女同学并肩散步”、“长期向异性提供金钱、物质诱惑”、“在校园里牵手、挽手、搭肩、拥抱、接吻等肢体亲密接触”、“利用纸条、信件、手机短信、QQ等进行谈情说爱”等。
心理解读:
定出“早恋界定标准”无非是想教育孩子们以学业为重,不要因为青春期的冲动而耽误了一生的前途。从这一点来说,学校可谓用心良苦。然而,这么做能不能达到学校的教育目的呢?事实上,即使中学生真的早恋了,也不能对其一概而论,光是用“标准”限制行为可谓“治标不治本”,也许可以暂时纠正孩子的行为,却不能从思想上引导孩子。了解孩子行为背后的心理动因才能正中要害、对症下药。
我国有研究者从中学生早恋心理动因的不同来分类,认为孩子可能出现四种早恋类型:
第一种:“爱慕型”
因为爱慕对方的仪表或专长而产生的早恋现象。通常才华横溢、高大帅气的男孩子,或者多才多艺、聪明伶俐、清纯可爱的女孩子都会有很多的“追求者”,在这种“爱慕”基础下建立起的早恋关系更像是“崇拜”,而不是“爱情”。这种情况下家长和老师需要教育孩子全面看待问题,一旦崇拜对象身上的光坏褪去,他们发现对方也有很多缺点的时候,爱慕的感觉也就会慢慢减退。
第二种:“补偿型”
为了获得感情补偿、排解受挫的情绪而产生的早恋现象。“感情补偿”是指青少年在学业上或家庭感情方面受到挫折时,为了摆脱感情创伤,从异性那里获得感情补偿。例如,成绩不好的孩子,有“男女朋友”会让他们觉得自己虽然成绩不如别人,但是情感上却胜出一筹,这也是一种心理平衡和安慰。对于这样的孩子,找到受挫情绪的来源,并给予针对性的帮助才是根本。
第三种:“愉悦型”
早恋是为了获得愉悦的情感体验,这种类型是最像爱情的一种早恋形式,而且早恋者更容易“陷得很深”,学校和家长首先要理解孩子的情感,慢慢引导,如果一味打压、强行制止,只能让孩子更痛苦。
第四种:“逆反型”
是指“你们不允许我这么做,我就偏要这么做”,在逆反心理的作用下,正常的异性交往会迅速向早恋关系发展。可以想象一下,学校制定“早恋标准”是否也会激起一些逆反心理很强的孩子“偏要对着干”呢?
还有几种类型也很容易理解:“好奇型”是指由于对异性的好奇心而产生的早恋现象; “模仿型”是指出于对别人行为的模仿,模仿的对象主要来自影视作品、报刊书籍、社会生活等;“从众型”是指周围的同龄人都这么做,自己也就这么做了。同样地,对待这几种类型也必须在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基础上加以正确引导。
由此看来,要防止早恋对孩子带来的负面影响,学校和老师需要理解孩子的情感、了解他们真正的心理诉求,对症下药才是帮助孩子健康成长的王道。
作者简介:
张兰欣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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