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胜者王侯败者贼”一、“好人”与“坏人”距离火车开车还有一个小时,如果这时你来到火车站售票处窗口排队购买车票。你一看,售票处窗口外,已经排了60多个人,你大致估算了一下,售票员平均每分钟售出一张火车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排在前20名以内,你会怎样做?——如果你排在21至40名,你会怎样做?——如果你排在41至60名,你会怎样做?——如果你排在60名之后呢,你又会怎么做呢?如果你排在前20名以内,你会相信,只要你按照次序排队,你肯定是能够买到火车票,赶上火车的了。所以,你会愿意维持原有的秩序,自己也愿意遵循这个排队买票的规定。这时,你就会被社会认为是一个好人。好人就是在社会上,已经占据了优势地位的人。如果你排在第41至60名,甚至是60名之后,你还会这么傻傻地去按次序排队吗?这样排下去,你肯定是赶不上火车的了。这时候,你就会去前面加塞儿,你宁愿去破坏原有的排队秩序,与前面的正式排队的人去竞争,去拼杀。这时,你就会被社会认为是一个坏人。坏人,就是在社会上已经处于劣势但不肯服输的人。如果你排在21至40名,你会着急,既想排队买票,又担心错过开车时间,你会犹豫不决:是继续按次序排队呢,还是像别人到前面去加塞儿?如果你看到了加塞的人,很轻松就买到了票,你也会去加塞儿了,因为加塞儿的成本比较低,而得到的好处又快有大。谁不会加塞儿呢?如果你看到了加塞儿的人很快被赶回来了,你就会更加坚定地继续排队。你一会儿想去做坏人,一会儿又想去做好人,墙头草,两边倒啊。你属于不太好,也不太坏的人,也就是普通老百姓啦,像是老鼠钻进风箱里——两头受气。其实,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都是人,都在竞争生存。生存面前,人人平等,“好人”与“坏人”也平等。二、“警察”与“罪犯”最近总是看到电视上在播一些侦探的片子,比如警察非常坚持正义,罪犯则是一些贩毒、强奸或者杀人的坏蛋。正义与邪恶绝不可调和!罪犯做坏事在前,警察当然要去抓坏蛋的了。如果警察不抓坏蛋,坏蛋会继续做坏事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警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杀人犯不敢再轻举妄动,不敢轻易再去杀人;而如果警察侦破有力,死盯住罪犯不放,不抓住罪犯决不罢休,罪犯眼看自己就要败露了,为了逃避追捕,这时候,杀人犯就会杀人灭口,再去杀人。用系统互动的眼光来看,尽管是杀人犯作案在前,警察追捕在后,而后来警察与杀人犯之间则是一种互动的关系。警察盯得越紧,杀人犯就会被逼无奈,狗急跳墙,继续杀更多的人。不管是警察还是罪犯,相对立而存在。没有罪犯,警察就会下岗;相反,没有警察,罪犯或许会不那么邪恶、那么罪恶。三、“罪犯”与“警察”相互转化马克思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是物质利益关系。就像买火车票那样,排在后面的就想去前面加塞儿。罪犯没有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警察则是公务员,收入稳定。所以,小偷被放出来之后,他就想给自己找一份工作,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去当警察,在他眼里,当警察已经是一份很好的工作啦。所以,前些年,合同制警察中,有一小部分就是曾经被放出来的小偷等罪犯。后来,上级部门发现合同制警察这个制度不太好,就废止了,这个漏洞已经补上了。做警察,其实也是很辛苦的。每年全国大约有四五百名警察因公殉职。警察的工作收入虽然稳定,但却太低。好汉不挣有数的钱!警察在抓贩毒分子的过程中,看到了毒贩子的暴利,加上贩毒者的引诱拉拢,个别意志不坚定的警察就被拉下水,变成了罪犯。由此看来,无论是做小偷、罪犯,还是做警察,都是在竞争生存。哪边的效益高、成本低,人就往那边跑。警察与小偷之间,受物质利益的成本与效益比的调节,而相互转化着。正所谓“警匪一家”啊。这也很像股市中的多空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互相争夺,互相转换着。在人口众多、资源紧缺的中国,做坏人,难;想不做坏人,也难啊。这就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利益分配的社会规则。社会规则,包括道德法律等,类似于交通规则,可以使每个社会成员的物质利益的分配得到规定和保障,使社会成员的行为变得相对稳定。社会规则也就成了调节人们去做“好人”与“坏人”的一个外在制约。四、统一与整合辩证法讲究“对立统一”。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讲对立比较多,讲统一比较少,讲整合就更少。生活中的人,大概其心智还处于“非白即黑”儿童阶段。回想孔夫子所说的中庸之道,就很具有整合能力。做事情,如果太极端,即使愿望是好的,也往往会把事情搞坏。如果中庸一些,把对立着的双方尽量整合起来,则是更为现实可行、有效的办法。五、结束语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鲁讯说:自古以来,总结起来,只有两个字“吃人”。我说,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人类的确是越来越文明了。文明的是吃人的方式,而人吃人的本质却一直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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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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