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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十篇

【精华】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十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作方案 篇1

一、背景分析

我市是霍乱的历史流行区,曾发生过中高强度的流行。近年来,虽然我市采取了各项综合性防制措施,已连续多年没有确诊病例报告,但影响我市霍乱流行的自然和社会因素依然存在,加之近年我省部分地区发生O139型和O1型霍乱的散发疫情,在我市随时都可能发生霍乱疫情的暴发或流行。

霍乱在我市流行的条件依然存在:一是外环境中霍乱弧菌普遍存在。二是霍乱流行菌株复杂多变,多种亚型并存,不仅O139群霍乱发病地区不断扩大, O1群稻叶型和小川型近年来均有发生。三是改水管粪等治本措施进展尚不能满足控制疾病的现实需要,水环境污染严重,传播途径不易切断。四是农村地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难度较大。五是气候变暖导致该病全年都有发生。六是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其居住卫生状况和卫生习惯较差,更易于感染发病。七是霍乱疫情监测方面存在差距,个别单位肠道门诊流于形式,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对腹泻病人不登记或漏登、不采样或样品采集后不能及时上送检测。这些情况的存在,提示我们要严格采取各项防控措施,不能存在麻痹松懈的思想,确保全年霍乱防制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控制目标

20xx年,我市霍乱防制实现“三不”目标,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的流行;力争将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三、对策措施

霍乱是我市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之一,必须以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为主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疫情监测、疫点疫区处理和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一)流行前期的对策和措施

流行前期,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地霍乱防制工作方案,并认真做好思想、组织、培训、药械和经费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1、制订方案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全市霍乱防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历史上的疫情发生情况和规律以及影响因素,制定好20xx年度霍乱防制计划或方案,要科学分析本地区的疫情形势,特别是要针对气候变暖对霍乱流行规律变化,流动人口病例构成增加,食品和饮用水卫生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治对策和措施。

2、加强领导,健全防控组织

各地必须加强霍乱防治工作的领导,由政府统一组织和协调,迅速成立或恢复霍乱防治领导小组、病人抢救治疗小组、疫情处理小组,后勤供应保障组等组织,落实好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制。其组成人员必须熟悉业务,有较强的责任心,以适应迅速抢救病人和扑灭疫情的需要。市人民医院及其它市直医院要建立抢救指导组,负责全市危重病人的抢救和会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掌握全市疫情动态并做好现场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

在市、乡(镇)成立领导组织的基础上,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防治领导小组,以便迅速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处理和扑灭疫情。

3、逐级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霍乱防治是一项要求高、业务性强的工作,各单位要在上级培训的基础上,在4月1日肠道门诊开诊前,对本院和辖区内所有医护人员、防疫人员、检验人员、乡村医生(包括厂、校医),组织开展以《霍乱防治手册》(第6版)更新的技术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专项培训。培训要讲究实效,要将疫情形势、防制对策、技术措施及有关业务工作要求等作详细讲解。在培训全,全培训的基础上,对受训人员进行书面考核,以便真正掌握相关要求。通过培训,以统一思想,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各项工作,提升整体工作质量。

4、药械准备

各地应当根据霍乱疫情形势的预测和防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杀药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械,包括饮水消毒药物,病人污物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蝇灭蛆药物,必要的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和病床等。

5、开设肠道门诊

各级医疗机构应从4月1日至10月31日开设肠道门诊,根据防制工作的形势和需要,可以提前开设或延迟关闭。各地应严格按照原省卫生厅印发的《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开设肠道门诊,开诊之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诊疗室、观察室、药房以及专用厕所,明确专(兼)职医、护、检人员,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药械以及采集粪便标本的棉签和放置标本的碱性蛋白冻增菌液,制订严格的工作制度及隔离消毒制度,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治疗病房,开诊后认真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采样、调查处理、消毒以及疫情报告和信息汇总等工作。市疾控中心加强对肠道门诊设置的技术指导和督导工作

6、开展外环境霍乱弧菌检索

根据《市外环境霍乱弧菌污染状况调查方案》的要求,市疾控中心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4至10月选择有代表性的监测点,积极开展水、海(水)产品及食品监测工作,至少检测70份外环境标本[水体10份、海(水)产品(包括甲鱼、甲壳类、贝类、蛙类)50份(整体标本20份、涂抹标本30份)、食品10份],外环境及食品监测的细菌分离培养由市疾控中心完成,分离菌株及时上送至市疾控中心。

水系监测按照“水系霍乱弧菌监测技术规范”(附件2)进行监测,环境和食品监测阳性标本填写“霍乱弧菌环境和食品监测阳性标本登记表”(附表5)。市疾控中心每月将监测结果整理录入“霍乱弧菌环境和食品监测统计月报汇总表”(附表6),每月3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未开展作零报告)。

7、做好预防性免疫接种工作

根据省疾控中心的工作意见,在霍乱的高发、易发地区,可适时开展口服霍乱菌苗的推广和接种工作

(二)流行早期的对策和措施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人群的卫生防病意识

霍乱流行季节到来之际,各地要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肠道传染病防制知识,做到“高密度、大容量、广覆盖、多反复”,要突出宣传饮用水消毒、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生食海产品、饭前便后洗手、有病到正规医院治疗等卫生常识,以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做到有泻早治、无病早防以及流行期不举办大型婚丧喜事聚餐等。

2、强化疫情监测,力争早期发现病人,并将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

(1)腹泻病人登记、病原检索。全市各级医疗机应实行预检分诊制,保证腹泻病人分诊到肠道门诊就治,以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肠道门诊医生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在《市腹泻病人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腹泻病人(包括饮服人员,流动人口及从疫区来的腹泻病人)采集粪便或/和呕吐物等标本 送检,送检数应不少于腹泻病人总数的10%,年终总人口数的1‰。

(2)检索要求:各医院采集腹泻病人的粪便或/和呕吐物一律用碱性蛋白胨水保存,并及时送达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对疑似病人(无痛性水样便或米泔样便)必须用药前立即采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所有病人标本要同时作O1群和O139的病原检测。

(3)霍乱疫情处置。

①疫情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霍乱确诊病例后,在组织力量全力抢救的同时,必须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应在诊断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相应单位送(寄)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确诊病例必须由市疾控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当发现霍乱确诊病例1例以上时,同时按有关疫情报告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市疾控中心在接到辖区内霍乱病例报告后,需详细记录报告者和报告单位的联系方式、疫情发生地点、时间以及病例数等概况,了解病例特征、临床和实验室诊断等信息,询问对可能污染源的调查情况,并告知报告单位保留可疑食品、水及病人吐泻物以便进一步检查。在以最快方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包括对病例或带菌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部署和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等。

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如涉及跨辖区的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时,要及时按规定发出协查通报,进行跟踪调查,直至疫情解除,同时相互紧密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②疫情处理。

霍乱疫情处理要从疑似病人抓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旦发现临床症状典型的疑似病人,在组织力量全力抢救治疗的同时,要迅速向市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卫生部门应立即按确诊病人进行处理,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并迅速成立现场处理组,明确流行病学调查组、实验室检测组、医疗救治组和后勤保障等职责任务,制定现场调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调查处理措施。及时划定疫点、疫区;严格隔离治疗传染源,重症病人在就地抢救治疗的同时,报请上级医疗机构会诊,力争霍乱病人就诊后不发生死亡;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填写“疫点随时消毒工作记录表”(表11-1)、“疫点终末消毒工作记录表”(表11-2);及时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服药,填写“密切接触者登记表”(表10),对疫点内相关人员采样并填写“疫点内相关人员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表7)。除按上述要求开展抢救治疗以及疫点处理外,还应对疫区内人群进行适当的卫生管理,迅速组织人员以乡为单位(重点是疫点周围的若干村)开展为期一周的腹泻病人主动查治工作,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处理,村级卫生室不得截留霍乱疑似病人,应及时护送至乡(镇)卫生院;开展具有针对性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饮用水、饮食卫生、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等。

同时,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提示的线索,积极开展传染源追溯和外环境检索工作,外环境和食品检测阳性标本填写“疫点、疫区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表8)。将疫点、疫区相关人群、外环境和及食品检测内容和结果整理录入“疫点、疫区相关人群、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统计汇总表”(表9)。

疫情结束后,应继续做好卫生宣传教育,“三管一灭”以及重点人群的检索、外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对防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辖区内的首例或局部暴发,市卫生局领导应到现场组织指挥疫情处理工作;首例病人由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家组共同参与调查处理。

从4月1日起,市、乡(镇)均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确保疫情信息畅通,以争取防治工作的主动权。

3、加强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

流动人口是霍乱的高发人群,同时也是造成霍乱扩散蔓延的主要因素,必须加强卫生管理。各地应健全流动人口卫生管理规范,改善流动人口聚集地,居住地的卫生条件。招用流动人口较多的单位,工程工地以及船只集中的码头等场所,应健全卫生设施,改善饮水饮食卫生条件,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员,以便及早发现和治疗腹泻病人。

4、强化法制观念,加强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进一步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发现因延误疫情报告时间,主动查治腹泻病人怠慢,疫点疫区处理不严格等引起疫情扩散蔓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要依法强化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尤其要强化对乡(镇)、村自来水厂和自备供水系统的监督监测,保证供给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分散式给水应落实饮水消毒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尤其要加强各种宴席、个体饮食摊点,食堂卫生管理,各地要做好民间厨师的培训和管理,流行季节要落实禁止生食海产品的措施,严防霍乱经食物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减少蚊蝇孳生,尤其要加强农村的管粪改厕,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同时要密切注视灾害性气候的预报,提前做好抗灾防病的应急准备。

(三)流行高峰期的对策措施

1、强化控制措施,全力扑灭疫情

在流行高峰期要集中力量,抓好病人及疑似病人的抢救治疗,力保不发生死亡病例,要强化疫点疫区处理的各项措施,以及时扑灭疫情,减少续发病例的发生。

疫点内要认真开展随时和终末消毒,病人应就近隔离治疗,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疫点内人群给予服药消菌治疗。疫区内要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深入地进行卫生宣传,教育群众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把好“病从口入”关。卫生部门要组织医务人员分片包干,主动上门调查和治疗腹泻病人,力争将病人治愈在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之前。

2、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对于疫情发生较为严重的地区,市卫生计生委要派出工作组和医疗队,协助当地做好病人的抢救治疗和扑灭疫情工作,必要时请上级部门派员支持,以便进一步查明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采取针对性防制措施,有效控制疫情,严防扩散蔓延。流行季节市卫生局将组织人员检查各地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3、强化饮水饮食卫生管理,控制暴发疫情的发生。

在流行高峰季节,要进一步强化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在高发地区对分散式给水开展饮用水消毒;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增加监测频次,以控制水型和食源型暴发疫情的发生,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水型或食源型霍乱爆发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严肃查处。

(四)暴发疫情的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地各单位的医务人员发现霍乱暴发、流行时,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以及《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级别的要求进行报告。

在暴发疫情调查处理过程中应全面登记暴露人群,尽快采样并随后进行服药消菌治疗,开展传染源追溯调查,对可疑食物或水源应尽可能采样检测,同时加强主动搜索。对所有病例和带菌者进行个案调查并录入个案数据库,在上报疫情总结报告时一并上报数据库。(附件1:霍乱暴发疫情调查处置要点)

暴发疫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详细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疫情概况、首发病例或指示病例的描述、流行基本特征、暴发原因、实验室检测结果和病原分型、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等。在疫情控制工作结束后5天内完成结案报告。

四、保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霍乱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经多年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各地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夺取夏秋季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全面胜利,建议各级政府以及村委会把传染病防治的任务和目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2、经费保证。以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实施为契机,确保今年方案的顺利实施和实现防治目标所需的宣传、培训、发动、疫情监测、疫点疫区的处理以及疫区内主动查治腹泻病人等工作经费。

五、成效评估

根据防制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对全年霍乱防制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指标:

1、控制指标:实现“三不”目标,即不发生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力争将全市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2、工作目标:即落实预防控制对策措施,主要考核指标包括:

⑴组织领导:有组织、有预案、有部署、有检查。

⑵流行期间的准备:有培训计划和培训总结等相关资料,有防治药械购置,分发和领取资料。

⑶肠道病门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的肠道门诊应当布局合理,符合隔离消毒要求,按时开诊,登记报告及时准确,检索标本数大于登记数的10%、总人口数的1‰,能及时发现和成功抢救治疗病人。

⑷疫情调查和处理:疫情报告及时、准确,及时率100%。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时准确。疫情处理从疑似病人抓起,传染源隔离治疗率100%,疫点内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实施医学观察率100%,预防服药消菌治疗率100%,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方法符合要求,消杀灭方法正确、规范;疫区内查治腹泻病人有记录,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同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根据控制效果调整控制措施;疫情处理结束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总结分析和评估。确诊病例要立即在网络上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5)、病源检测与菌株管理:按时采集、检测标本。霍乱弧菌菌株管理必须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与要求进行保存、运送与管理。各实验室必须设立霍乱菌株记录数据库,填写“霍乱菌株登记表”,记录菌株的来源与去向(包括上送及销毁等)。各级医疗机构实验室分离的霍乱菌株应送交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首发病例或暴发疫情的霍乱病例菌株完成分离检测后立即上送省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其余菌株在一周内逐级上送至省级疾控中心鉴定与保存。各级医疗单位、疾控中心未经卫生部批准均不得保存菌株。所有菌株在上送的同时要填写霍乱菌株登记表。

(6)、业务资料:霍乱防制工作的报表要填写完整,上报及时,首例病人及暴发疫情要及时进行初次报告和结案报告,当发现新病例、病人发生严重并发症、死亡以及对病例进行诊断修正等情况要进行进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表和结案报告和疫点、疫区内各种统计表要在疫情处理结束后5日内上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年底前完成工作总结和流行病学分析报告。

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老年公寓“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xx年6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袁景林

副组长:林品英、魏怡红

二、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校园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提高学校自我管理水平,增强校园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事故。

三、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以计算机房、图书馆、财务室、网控中心、办公室、录播室等重点部位和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摸清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台帐,制度整改计划,落实整改工作

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保安等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二)消防安全宣传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队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逃生应急疏散演练,校讯通、微信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等途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宣传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确保校园平安。不断创新工作手段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并及时核查处理。

1、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做到消防知识进教材、进课堂。

2、组织开展一系列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板报、专栏以及手机短信、校讯通等,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全体教师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将消防知识列入各种安全培训内容。

4、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预案,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建设。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全校性的防火逃生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应急逃生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至6月10日)。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0日至9月1日)。

(三)加强巩固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校园消防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校园火灾防控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既要宣传火灾隐患整治过程中好的做法和成效,也要曝光存在的消防隐患,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

工作方案 篇3

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我县肉品市场经营管理,保证肉品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县政府定于20xx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在全县集中开展肉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肉源渠道、储存配送、销售经营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和整治,全力做好肉品市场整治工作

工作任务和要求

利用一周时间,迅速开展一次集中彻底的肉品市场整治。整顿范围为全县辖区(包括农村),整顿对象为全部肉品,整顿行为包括全部违反肉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摸清工作底数,开展连续不间断的检查,确保检查到每个屠宰厂(点)、市场和摊位,在时间和空间上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加大执法力度,毫不手软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商务局牵头,公安、监察、工商、质监、畜牧、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采取集中联合执法与各部门独立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对肉品市场的专项整治。

(一)县商务局要严格落实定点屠宰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二)县卫生局要做好肉品质量的卫生监督和对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等单位肉品进货来源的管理,加强卫生质量管理,严格进货渠道。

(三)县工商局要把好肉品流通环节关口,重点检查超市、集贸市场、零售摊点的肉品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销售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等现象。

(四)县畜牧局要重点检查畜禽养殖厂(场)使用饲料中是否含有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检疫是否合法合规,把好检疫关口,同时,要抓好肉品运输集中整治,重点检查运送中的肉品检验、检疫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运输设备及运输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五)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扰民滋事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县质监局要把好食品生产、加工等环节关口,重点检查肉食生产加工企业,进肉渠道是否正规,使用肉品的检验检疫证章是否齐全、有效,熟肉加工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冷库卫生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21日开始,到20xx年4月27日结束(周六、日不休息),4月20日制定整治方案,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相应整治方案,并将每日出动执法人员情况,检查屠宰场店、市场、商户等情况,查处和收缴不合格肉品情况,捣毁违法窝点以及其他情况,务于每天下午4:00前(主管副职签字加盖公章书面)报县商务局(联系人:张云峰联系电话:XX),商务局汇总后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4:30前报政府办520房间。各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展开行动。采取主动出击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肉品是人民群众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各级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全力做好肉品市场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动员全社会参与,使专项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各相关部门要设定专门的`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保证举报案件及时处理。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强化舆论监督。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查获的不合格劣质肉品要立即封存,防止流入市场,并要追查其来源和流向。对私宰窝点要坚决捣毁;对市场上的不合格肉品要没收、处理并给予最高限额处罚;对触犯刑律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响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提出的开展"春风行动"的号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的理念,按照"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方针,坚持"企业用工为主,政府促进为辅"的原则,把服务企业招工作为一次中心工作,深抓不懈,形成全场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招工长效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为全市用工企业推介优秀人才,积极引导城镇下岗职工、城乡无业青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为本市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资源,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做好招工协调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用工任务。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领导,总场成立农场服务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人社中心:建立全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确定总场、分场、生产队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设置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栏,及时发布招工信息,搭建用工平台;配合市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会,做好招聘会宣传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完成分配的招工指标,制定招工指标分解落实方案或签订责任状,组织人员到企业面试,制定奖惩政策,完成招工任务。

2、农场工会:积极组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内企业再就业,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工人树立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以厂为家的观念;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农场妇联:发挥分场、大队、社区各级妇女组织作用,动员适龄妇女投身我市企业就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引导妇女职工树立以厂为家的思想,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农场团委: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开展对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动员共青团员为我市的工业企业发展作贡献,调动各级团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基层,广泛动员农村和城镇劳动力到市内工业企业就业,加强对全场无业青年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5、分场、大队、社区:要建立健全分场、大队、社区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积极宣传市、场发布的招工信息,动员分场、大队、社区群众参加招聘会和其他用工活动,特别是动员、指导无业人员就业。

四、考评和奖惩

1、对各分场、大队、社区组织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把招工工作纳入分场、大队、社区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并加大考核权重,作为分场、大队、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结账依据。

工作方案 篇5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政策性“三农”保险有利于减轻农民因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增强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增强农民的生产自救能力,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的紧迫要求,扶持农民、保护农业、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保险业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保险业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及人保财险公司要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主自愿”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创新支农方式,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统一标准。严格执行政策性“三农”保险保费补贴方案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要求,年。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继续开展能繁母猪、水稻、农房和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4个试点险种,中央和省、县(市、区)财政通过保费补贴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农房保险。保险金额为每户3000元,为全市“两属两户”持证的农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提供农房保险。保险费率3‰,每户保费9元。其中:省财政承担70%每户6。3元;县(市、区)财政承担30%每户2。7元。

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4万元,每人保费5元。保费从水稻保险补贴资金节余部分解决。

三、强化措施。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复杂,各地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办作为召集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各地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水稻保险工作专班由市农业局牵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专班由畜牧局牵头、农房保险工作专班由民政局牵头、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专班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相关部门派员分别参加四个工作专班。各乡镇(办、场)要比照市政府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充分调动乡镇(办、场)村组基层力量,层层签订责任状,力争全市水稻投保种植面积、能繁母猪承保率不低于90%两属两户”农房承保率达到100%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率达到30%全市各乡镇(办、场)水稻保险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农户收费工作。两属两户”农房保险在月日前完成签单工作。能繁母猪保险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农户收费工作

(二)切实落实各项保费补贴资金。市财政局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按险种报同级农业、畜牧、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可,市财政局据此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在此基础上将已签订保单、农户已缴清保费及财政局已足额拨付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汇总后报省级财政部门,省财政据此拨付中央及省级保费补贴资金。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单结算、据实补贴”办法,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真正惠及“三农”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不到位,影响保险试点工作进度的进行全市通报。

(三)认真执行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条款是由省级保险经办机构、省政府有关部门。报保险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发布的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的保险合同条款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投保人缴付保费、经办保险机构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后24小时内即生效。

(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人保财险公司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稳妥地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农民满意、政府满意、保险机构满意”目标。要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的要求,积极为农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一旦出险要及时受理、及时赔付。人保财险公司要对保费收入进行独立核算,并按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基金,一方面通过合适方式反哺农户,另一方面用于弥补出现大灾时理赔资金不足。

(五)严肃保险工作纪律。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和经办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政策规定。挤占、挪用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骗保、套保的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赔付的发现一起,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六)扎实开展“三农”保险的政策宣传。各乡镇(办、场)各相关部门和人保财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力求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千方百计调动农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

工作方案 篇6

本系列工作方案为广州市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评估体系内容之一,如需使用,请征询本中心同意。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广州市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汉达”)对广州市天河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展XX-XX年度过程、中期和末期评估,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 评估时间

过程评估:随机不预约,共四次/家;

中期评估时间:根据家综项目周期而定,项目中期前后1个月左右;

末期评估时间:根据家综项目周期而定,项目末期前后1个月左右;

二、 评估内容:

中心基本设置、运营管理能力、中心项目运作状况、项目成效、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状况

三、 评估形式

评估采用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撰写自评报告、评估小组项目实地考察、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社工面谈、利益相关者面谈、专家小组分析评定、现场反馈的方式进行。

由于家综初步建立,需要时间累积项目成效,因此短期内的评估,利益相关者由中心推荐,成效利益最大化归于家综。后期评估则会同时考虑在家综服务名单中随机抽取利益相关者。

各中心开展服务情况自检,撰写自评报告,并在约定时间内向评估小组公布。汉达负责组成评估组,执行现场考评、意见收集、效果评估、现场反馈等工作程序任务。

四、 过程评估程序

(一) 随机不预约时间参访中心

(二) 观察中心开放、宣传栏、现场人流、复核工作人员数量及检查工作状态

(三) 出示评估机构过程评估证明书,表明过程评估员身份

(四) 抽查部分资料(专业个案、小组资料除外)

(五) 现场填写过程评估表,家综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如中心主任不在,则请中心副主任签字,以此类推)

(六) 扫描过程评估文件,发送民政局

五、 现场评估程序

(一) 中心自评:评估前10个工作日,中心承办机构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 审阅自评报告:中心评估前5个工作日,评估小组审阅自评报告。

(三) 现场评估:评估小组前往中心进行中期评估。

(四) 撰写评估报告,中心评估后20个工作日内,汉达根据评估小组的评估反馈撰写评估报告。

(五) 评估报告反馈:完成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评估小组和承办机构发送报告至中心,双方就评估报告内容进行反馈与沟通,达成共识。

(六) 递交评估报告:中心评估结束后25个工作日内,汉达将评估报告上报民政局。

(七) 领取评估报告:中心评估结束后,根据民政局要求领取报告。

六、 现场评估的流程

(一) 参观中心场地。由中心负责人指引介绍中心场地,带领全体评委参观。

(二) 听取承办机构介绍项目成效。评估小组全体成员,街道分管领导、机构总干事或驻中心主任、及一线社工参加。

(三) 评委自由提问。

(四) 评委分组评估。中心各服务领域需至少安排一名社工参加,并准备好各领域文书档案,以备检查;同时需要中心协助安排2-3个房间。

(五) 评委分组评估。

(六) 评估小组集中,简要沟通反馈,交换评估意见。

(七) 评估小组给中心进行现场反馈,当日现场评估结束。

七、 评估结果

(一) 考核评估分值比例

考核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以及采用节点式评估。中心年度总评分等于中期评估总分40%及末期评估总分60%相加所得。其中:

中期评估总分等于过程评估10%及中期现场评估90%相加所得。

末期评估总分等于过程评估10%及末期现场评估90%相加所得。

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中心基本设置、运营管理能力、家庭服务中心项目运作状况、项目成效、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状况共五个部分,过程评估、中期评估与末期评估分值比重有所偏重。

评估内容比重的调整,表明评估在不同阶段着重的内容不同,而总分节点所占比重的不同则意味着评估看重中心的成长能力。

(二) 评估等次

评估采用等级评定的形式。评定等级按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5个等级予以评定。

工作方案 篇7

为保障城乡人民生产生活、保障农业和春耕生产、保障防汛度汛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水计财〔〕12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正值春耕备耕时期,也将进入汛期,克服气候、物质、资金、人力等条件的制约,扎扎实实做好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保证最大限度、最短时间、最优质量完成受损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促进受灾地区早日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二、目标任务

4月底前,完成投资1427万元,完成工程量23万立方米,投工投劳26万工日,完成破裂水管修复2.913万米,解决5000人饮水困难。塌方水渠修复1.94万米。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月18日—20日)。从我县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入灾区调查研究,认真排查、核定和分析灾害损失,按照“轻重缓急、远近结合”的原则,把事关人民群众生活、事关春耕生产和事关江河防洪保安的水利基础设施修复放在优先位置,分项目认真编制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各乡(镇)要按照部署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修复阶段(2月21日—4月20日)。

1.在确保群众临时应急通水的基础上,加快乡村供水设施灾后重建工作,优先解决农村集镇以及居住较为集中的中心村的供水工程恢复重建问题,逐步解决联户和分散农户的供水工程恢复重建问题,保障灾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2月底前全面完成饮水设施修复。

2.全力抓好受损灌溉排涝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优先解决渠道、泵站、渡槽等工程因灾形成的突出问题,同时对直接影响春灌用水的其他建筑物,重点渠道和田间配套工程等抓紧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灌区春耕用水。抓紧开展受损防汛通讯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汛期通讯正常。3月底前完成灌溉设施及防汛通讯设施修复。

3.做好其他水利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优先修复重建受灾严重、产生次生灾害机率大的堤防、库坝、涵闸等水利设施,确保防洪、供水安全。4月底前完成其他设施修复,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

各乡(镇)要采取有效的组织方式,把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落实到位。从2月20日起,实行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三日一报制度,各乡镇要将灾后重建工作进展情况每3日向我局水利股报送一次,并做好与我局相关股室的沟通衔接工作。这期间各乡(镇)要组织2—3次的自查,县水利局将安排抽查。

(三)督促检查阶段(4月21日—4月30日)。县水利局将于4月下旬开始,对全县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程进行督促检查。各乡镇要抓好工程扫尾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渡汛和春耕灌溉的用水需求。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建修复工作进度督查和信息报送。

各乡镇要建立和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及时了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尽快组织强有力的技术力量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工程的技术设计,做好技术对口帮扶和指导工作。要尽快组织强有力的施工队伍并积极发动群众,做好工程建设工作,确保抢修人员安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我局近期将实行分片分组到各乡镇帮助指导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灾后重建工作的责任,结合有关水利规划及年度水利建设任务,统筹考虑,优先安排灾后恢复重建投资,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要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尽快行动起来,坚持以地方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自筹资金、银行贷款、保险支付、财政支持、岁修资金、水利基金等多种渠道筹集、落实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要通过积极引导、发动群众自愿投工投劳等各种形式,动员一切力量,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省市将对受损乡村供水、灌溉排涝等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给予适当补助。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用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三)提高认识,加强防御。要高度重视随着天气转暖,冰雪融化集中且土质疏松可能造成的局部山洪、滑坡、泥石流、水质污染、水利设施受损、库坝、堤防出险等次生灾害。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做好防范工作,加强监测、监控,尽快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防洪安全。认真总结灾害过程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分析水利工程建设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切实提高水利设施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加强对春灌用水的督促检查,增加抗旱水源,确保春耕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方案 篇8

为掌握我镇农村“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人员数量规模、分布地区、家庭监护、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对象

(一)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按照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三个年龄阶段排查统计,不满16周岁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7月31日。

(二)留守妇女。丈夫外出务工,自己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2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妇女。按照20(含)—25周岁、25(含)—35周岁、35(含)—45周岁、45(含)—60周岁四个年龄阶段排查统计,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7月31日。

(三)留守老人。子女外出务工,自己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居住,6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照60(含)—65周岁、65(含)—80周岁、80(含)周岁以上三个年龄阶段排查统计,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7月31日。

二、排查内容

(一)留守儿童。采集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村(居)联系人等信息。

(二)留守妇女。采集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登记、健康状况、丈夫外出务工情况,公婆情况、子女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获得生产生活帮扶情况。

(三)留守老人。采集年龄、夫妻情况、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子女情况、子女外出务工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三、任务分工

(一)民政办。负责统计本镇范围内的农村留守老人及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及其相关信息,督促指导村(居)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及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负责全镇农村留守老人和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的汇总上报和动态管理。

(二)学校和幼儿园。雪枫学校负责统计上报本校内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资料;雪北村负责指导蓝天幼儿园统计上报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资料,安河口村负责指导忆香幼儿园统计上报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资料。

(三)镇妇联。负责本镇范围内农村留守妇女的信息统计上报及动态管理工作

(四)派出所。积极协助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开展摸排工作,对民政、教育、妇联排查提供的农村“三留守”人员,逐一核实户口登记信息,并提供本地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0周岁至60周岁妇女和60周岁以上老人户口数量。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

组织召开全镇农村“三留守”摸排工作动员大会。民政办牵头,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各村(居)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摸排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利用广播、标语、传单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宣传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二)摸底排查阶段

各村(居)、雪枫学校、幼儿园要逐户逐人排查,及时完成摸底排查信息的录入及统计工作,形成本村、本单位的农村“三留守”人员花名册及汇总表。

(三)数据汇总阶段

民政办汇总农村留守老人、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并上报至民政局;镇妇联汇总农村留守妇女数据并上报至县妇联;雪枫学校及幼儿园汇总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并上报至教育局。

工作方案 篇9

根据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端午节”道路旅客运输工作的文件通知精神,按照“安全有序,及时满意,文明和谐”的要求和“五个不发生”的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维护旅客运输市场秩序,我公司在“端午节”期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力度。

今年是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今年联合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由于短途出行的旅客特别多,我们充分认识到假日期间客运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为切实加强“端午节”安全运输工作,圆满完成“端午节”运输工作的目标任务,我们成立了以公司孙成刚总经理为组长的“端午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按照“端午节”运输工作的总体要求,科学按排布署各项运输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事人员直接负责的制度,统一指挥,密切协调,互相配合,督促检查,了解“端午节”期间运输工作进展情况,解决“端午节”运输工作中的问题,明确分工,确保“端午节”运输任务圆满完成。

二、制定工作预案,落实工作措施。

为了认真履行“端午节”工作的职责,落实“端午节”工作具体要求,采取确实有效措施,保障“端午节”运输安全生产,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负责的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端午节”运输工作顺得进行。

三、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使20xx年“端午节”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家喻户晓,结合“安全月”工作要求,我们采取各种宣传手段,悬挂大型横幅,做到了“端午节”要求家喻户晓,“端午节”运输目标人人皆知,“端午节”运输工作指导原则深入人心。

四、明确安全责任,保障运输安全。

为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按排了安全隐患督查工作,对班线车辆进行安全例检全部合格,在安全检查工作中我们要求经营户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公司一把手负安全总责,切实加强““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司乘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与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严禁“三危”物品上车,严禁带“病”出车,严禁疲劳驾驶等等;同时各车乘务员要兼职做本车安全督查员,具体负责本车的运输安全检查事宜,做到安全责任落实,车车人人有责任。

五、加强源头管理,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

为了保障“端午节”期间运输安全工作,我们严格把住了三个关口:(1)严把准入关,坚决杜绝不具备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驾驶员进入“端午节”运输市场;(2)严把车辆技术状态关,所有参加“端午节”运输的车辆,必须是经过车辆技术等级鉴定的车辆,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端午节”运输,所有经营客车全部安检合格,(3)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杜绝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

假日期间做到安全、优质、文明、有序,无旅客滞留,无安全事故,无服务质量投诉事件,圆满完成20xx年“端午节”运输工作

工作方案 篇10

为全面深入贯彻区委四届十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共市区委《关于实施“1583”扶贫攻坚战略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按照“五个一批”扶贫计划,充分发挥生态养殖业扶贫的基础作用,大力发展生态养殖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全面完成我区扶贫攻坚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生态养殖业扶贫对象为:全区适宜于生态养殖业发展乡镇的贫困村,重点是山脉、山脉的贫困村和丘陵地带的插花贫困村中扶持有养殖基础和意愿的农户发展生态养殖。位于中心城区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地,主流域两岸500米范围内的贫困村不列入生态养殖业扶贫对象。生态养殖业减贫2488人。按产业划分为:生态肉羊养殖业减贫988人;生态林地鸡减贫300人;适度规模生猪养殖减贫1200人。

二、目标与进度

按照“三年奋战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要求,确保20xx至20xx年三年扶贫2488人。

20xx年扶持贫困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的肉羊生态养殖场77个,生态林地鸡养殖户75户,适度规模的生猪养殖户340户,实现生态养殖业减贫1138人。

20xx年扶持贫困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的肉羊生态养殖场50个,生态林地鸡养殖户75户,适度规模的生猪养殖户260户,实现生态养殖业减贫870人。

20xx年扶持贫困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的肉羊生态养殖场120个,实现生态养殖业减贫480人。

三、工作措施

(一)扶持对象精准

生态肉羊养殖基地扶贫项目选择的扶贫对象为天然牧草资源丰富,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副产物丰富的,有肉羊养殖基础的长丘山的盘鳌乡、秦家、万胜、多悦、广济5个乡镇实施。

生态林地鸡扶贫项目选择生态林地鸡养殖基础好、林地资源丰富、专业合作社带动能力强的乡镇实施。

适度规模生猪养殖扶贫项目选择生猪养殖基础好的长丘山、丘陵地带的乡镇实施。

各扶贫项目实施乡镇应按本规划下达的目标任务聚焦贫困户,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细化识别,动态化管理,做到任务清、责任清。

(二)扶贫项目精准

区畜牧兽医局组织精兵强将编制《生态肉羊养殖基地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争取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肉羊项目资金1650万元,按照资金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民办公助的原则全部投入生态肉羊养殖基地扶贫项目的项目建设。

区畜牧兽医局在可自由安排的项目资金中安排225万元,按照民办公助的原则,全部投入生态林地鸡扶贫项目和适度规模生猪养殖扶贫项目建设,其中:20xx年125万元,20xx年100万元。

(三)资金使用精准

各扶贫项目实施乡镇按本规划制定的补助标准和额度将扶贫项目补助资金准确投放到扶贫对象,确保扶贫资金的精准使用。

(四)扶贫措施精准

各乡镇在实施生态养殖业扶贫项目的产业扶贫攻坚战中,要因人困地施策,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致富能力的提升到村到户。

(五)脱贫成效精准

生态养殖业扶贫项目以扶贫成效精准为目标,扶持一户,巩固一户,确保受扶持的贫困群众年人均收入达到脱贫标准。

四、扶持政策

(一)生态肉羊养殖基地扶贫项目

在盘鳌、广济、万胜、秦家、多悦扶持贫困农户发展年出栏肉羊150只的适度规模生态肉羊养殖场247个,每户新建标准化圈舍180平米,高床144平方米,运动场192平方米,堆肥池15立方米,补助6.564万元。项目共计新建标准化圈舍44460平方米,高床35568平方米,运动场47424平方米,堆肥池3705立方米。项目总投资370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621.308万元。

(二)生态林地鸡扶贫项目

在柳圣等适宜于林地鸡发展的贫困村扶持具有养殖场地和基本设施的150户贫困户从事林地鸡养殖。每户引进林地鸡200只,共计引进林地鸡3万只。每户补助引种资金1200元,投入品补助1800元。按民办公助的原则精准投放财政补助资金45万元,其中:引种补助18万元,投入品补助27万元。

(三)适度规模生猪养殖扶贫项目

在金花、土地、三苏、万胜等适宜于生猪发展的乡镇扶持具有养殖场地和基本设施的600户贫困户从事适度规模的生猪养殖,每户引进二杂母猪1头,共计引进二杂母猪600头。每户补助引种资金1500元,投入品补助1500元。按民办公助的原则精准投放财政补助资金180万元,其中:引种补助90万元,投入品补助资金90万元。

(四)扶贫资金的申请和拨付

生态肉羊养殖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申请和拨付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肉羊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执行。生态林地鸡扶贫项目、适度规模生猪养殖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程序为:由本方案下达畜牧扶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有林地鸡和生猪养殖基础和意愿的贫困户名单,并根据贫困户的具体情况确定引种数量,经贫困村第一书记签字确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畜牧扶贫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对有支付能力的贫困户,补助资金实行先行后补、先购后补、凭票报账,采取“一卡通”的方式直接拨付;对无支付能力的贫困户,由贫困户自行确定供种供料企业,赊购种猪、饲料,出具委托书,由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供种供料企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生态养殖业扶贫领导小组,由畜牧兽医局局长任组长,畜牧兽医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站、股、室、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负责制定生态养殖业扶贫规划,落实生态养殖业扶贫资金,下达生态养殖业扶贫目标任务,协调解决生态养殖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畜牧站,由畜牧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生态养殖业扶贫目标任务的考核办法,对生态养殖业扶贫各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强技术指导

成立生态肉羊扶贫项目、生态林地鸡扶贫项目、适度规模生猪养殖扶贫项目3个专家组。3个专家组组长分别由三名业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四个业务站所负责人和技术骨干组成。专家组的职责:一是对所负责的扶贫项目的扶贫对象开展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重大动物疾病预防控、饲料投入品的规范使用等关键技术进行培训。二是指导乡镇扶贫联系人员和贫困村制定条理清楚、内容简洁、务实管用的产业发展计划。三是指导生态养殖业规划的乡镇申报减贫资金。

(三)逐步建立生态养殖业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

本规划设计的生态林地鸡扶贫项目、适度规模生猪养殖扶贫项目的扶贫对象普遍存在缺资金、缺技术、缺市场的现状,扶贫项目启动实施后,扶贫对象通过滚动发展,积累达到一定规模后,为确保扶贫对象长效增收,同步迈入小康,积极引导贫困群众与温氏、正大、万家好等龙头企业对接,发展生猪、林地肉鸡、肉兔等产业,签订合作协议,破解贫困群众在资金、技术、市场上的短板,确保实现贫困群众的长效增收。

(四)建立市场化的防灾机制

为提高适度规模生猪扶贫项目扶贫对象抵御自然灾害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引导和鼓励扶贫对象参与政策性生猪保险,通过市场化的防灾机制确保扶贫对象的灾后重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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