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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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传染病管理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传染病管理工作方案1
为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抓好20xx年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制订我县传染病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背景及主要问题
2004年,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经全县传染病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一定成效,如大部分直报单位的管理制度、有关登记进一步规范,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登记率大幅度提高等。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如部分直报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相关人员职责、有关登记如门诊日志、传染病专册登记仍不够规范,少数单位传染病报表、报卡仍不能按规定时间上报、对收到的传染病手工报告卡没有进行严格审核,有的报表填写也不规范,极少数传管人员没有认真覆行管理职责,如按月报表这项基本职责没履行,该上报的材料没上报,该自查时不自查等等。
二、目标指标
1、要求继续规范:
(1)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自查核实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
(2)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相关人员职责;
(4)预防保健科传染病收报专册登记、自查该核实专册登记、重大疫情专册登记、节假日疫情值班专册登记。
(1)法定乙类传染病报表、卡片按规定时间填报;
(2)完成传染病漏报调查和管理工作督导;
(3)与传染病有关的登记率、登记完整率达到95%以上;
(4)流脑、乙脑、伤寒、狂犬病等重要传染病个案调查率和疫点处理率达到100%;
(5)传染病报表率、及时率、填表完整率和医生填卡及时、完整准确率分别达到95%以上;
(6)网上传染病报卡及时率、完整准确率分别达98%以上;
(7)传染病漏报率控制在5%以内;
(8)重要传染病分病室隔离治疗率达到100%。
三、对策措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组织开展督导或检查,提高传染病管理质量。县乡各级分管领导和预防保健科都要采取不定期的方式,督导和检查本单位或下属医疗单位传染病和非传染病的登记和报告,以及报表、报卡质量,对不符合要求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县疾控中心继续对各单位手工报表和网上报卡的直报情况实行逐月通报制度。
(二)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县、乡各单位都要完成一年一度的以会代训任务,并上报培训资料。其内容为:以会代训通知文件(有培训内容)、报到名册、考卷、培训专题小结等。
(三)继续加强对基层报告网的管理,健全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制度。各单位要继续帮助基层报告网或下属医疗单位建立和健全报告制度和传染病登记,并做好经常性的督导工作。县乡两级医疗保健单位要按统一要求规范门诊、病房、防保科的有关登记,并落实登记的及时、完整准确。
(四)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不断提高报告质量。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必须按《湖北省传染病疫情报告暂行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门诊、病房接诊的所有传染病在及时登记并填卡以后,按法定时间报告管理科室,预防保健科对辖区内所有传染病报告卡在及时进行审核登记以后迅速进行网上直报,严格网上报卡报卡时限,不得直报无效卡(既缺详细地址、14岁以下儿童缺家长姓名、无报告单位、无病名、无发病日期等),坚持逢二日月报,逢次年元月五日年报制度。月报以村为单位填报、年报做分村、分月填报。报表必须填写准确、完整。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先以电话方式报告,在经调查处理后进行网络直报。
(五)严格传染病传染源的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县乡各医疗保健单位应加强对就诊传染病人的隔离管理,对所有接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应采取分病种隔离治疗措施,严格探视和传染病室三区划分制度。
(六)及时调查处理突发传染病疫情。各乡镇对可能发生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或流行,以及有流行趋势的传染病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并专题报告;县乡各医疗单位对入院治疗的流脑、乙脑、狂犬病、伤寒等应及时做好个案调查与报告。(七)开展传染病疫情漏报和管理工作督导。20xx年县疾控中心按《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和考核方案》,开展对县乡级医院的传染病漏报调查和传染病管理质量督导工作。县乡各医疗保健单位应完成对本级和下设门诊、卫生所、卫生室、个体诊所的传染病漏报调查和工作质量督导,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内传染病管理工作检查全年不少于一次,各次漏报调查或检查考核有记录,并做专题小结上报。
(八)做好资料管理。各单位对上级或本级当年传染病管理计划、总结、单项工作小结、检查考核原始记录、培训资料与小结、宣传底稿、月年报表、疫情简报、相关文件等应做归档整理。
四、重点工作进度安排
(一)、一至十二月做好:
(1)上年十二月份传染病报表和上年年度报表;
(2)本年各月各时间内报卡适时审核、登记,网上直报、月报汇总上报。
(二)、三月份对责任疫情报告人组织以会代训、20xx年疫情会审,下发工作计划和考核方案;对辖区医疗单位1—3月份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记录。
(三)、六月份按下发的督导表内容完成督导,并填报;对辖区医疗单位4—6月份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记录。
(四)、七月份对上半年度辖区传染病进行漏报调查和检查。
(五)、九月份对辖区7—9月份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记录。
(六)、十月份按下发的督导表完成督导并填报。
(七)、十一月份对各级医疗单位1—10月传染病进行漏报调查,并小结上报。
(八)、十二月份对辖区医疗单位10—12月份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记录;以及全年工作检查。四、根据对医疗保健单位的督导检查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结果,以及传染病报表、网上报卡的及时、准确、完整情况,有关材料的上报情况,开展工作质量评估,工作质量高的报请领导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
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02月1日
传染病管理工作方案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指导各地规范科学开展督导工作,特制定本调查方案。
一、目的
(一)全面了解我国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不断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
(二)指导全国各地规范开展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督导工作,统一评估传染病报告质量指标,逐步形成常态化的规范管理机制。
二、适应范围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
三、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1.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运行情况。辖区内责任报告单位能否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传染病报告。
2.经费支持情况。为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用于传染病常规监测与网络直报、疫情报告相关技术培训、督导检查及直报设备更新维护等专项经费(以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为准)。
3.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与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有督导方案,现场督导原始记录材料,总结报告及以通报的形式反馈督导结果(以发文、原始记录及结果通报为准)。
4.医疗机构诊疗登记和电子病案的规范化管理情况。统一设Z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放射科、检验科登记项目并要求规范填写(以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5.指导医疗机构建设电子病历系统应涵盖公共卫生管理功能,包括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模块(以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传染病疫情定期发布情况。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监测管理工作情况。
1.1 实时监视辖区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完成报告卡的审核、查重等各项工作;建立甲类及采取甲类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不明原因肺炎及本地罕见传染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发病、死亡等异常信息的快速反应机制和流程,包括信息确认、处理应对等情况(以书面监控记录及相关核实处理报告为准)。
1.2定期开展辖区信息网络报告正常运行情况、报告和审核的"及时性和重复报告等质量的监控和综合评价,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情况(以文字资料为准)。
1.3传染病监测资料分析利用情况。包括传染病监测资料的定期分析;传染病暴发流行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分析报告的反馈情况(以文件、书面材料和网络直报系统反馈等为准)。
2.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指导和质量督导评估。每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督导和评估,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进行检查,并指导其整改的情况(以原始记录和总结等文件为准)。
3.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及网络直报相关技术培训情况。每年对本级和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辖区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开展传染病法律法规及技术管理规范、数据分析利用技术、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则等技术培训(以培训记录等相关资料为准)。
4.传染病疫情监测与网络直报工作人员以及设备配备情况。
5.传染病网络直报用户对直报系统性能的评价情况。
6.传染病疫情监测与网络直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三)医疗机构
1.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使用(含电子病历)?城镇医疗保险及新农合登记?
与诊疗传染病相关的感染科、急诊科、内科、儿科、皮肤科、住院部和肠道门诊等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或电子病历系统的传染病登记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门诊日志登记至少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9项基本内容;出入院登记传染病病例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10项基本内容。
1.2检验部门、影像部门传染病登记及反馈情况(含电子病历)。
查阅检验部门和影像部门的登记簿或电子登记系统的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异常结果的反馈机制以及是否及时反馈的情况(查看反馈登记)。检验部门登记项目应当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放射科登记项目应当包括开单科室或医生、检查日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
2.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通报及异常信息处理机制情况(仅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查阅相关机制流程及分析、反馈记录。包括医院职能部门和人员负责分析本院传染病疫情,并在全院及时通报结果;制定传染病异常信息报告机制和处Z流程。
院内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工作自查与评估,并对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整改,以自查过程记录和总结文档为准。
4.1 检查方法
4.1.1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规模相当于二级及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下同)从内科、儿科、感染科等科室抽查法定传染病病例30例(门诊病例20例,住院病例10例);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规模相当于一级的民营医疗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下同)抽取8例,病例不足时全部抽取,没有查到法定传染病病例,请注明门诊量,并注意查明相关原因;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查看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及流程,纸质传染病报告卡。
纸质诊疗登记:现场查阅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薄,抄录初步诊断病名为法定传染病的病历,填报附件4。电子病历:被查医疗机构通过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导出就诊病人的电子病历信息,查阅初步诊断病名为法定传染病的信息,填报附件4。
4.1.2抽查的病例应当包括本年度不同月份的病例,相同病种不能超过50%。应当注意抽查呼吸道、肠道、虫媒及自然疫源性、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等不同传播途径的传染病。对于乙肝、肺结核、血吸虫病等慢性的传染病仅抽查初诊病例。
4.1.3住院病例需查阅病案资料,填写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等。
4.1.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抽查的30例法定传染病病例中,复印20份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抽查的法定传染病病例纸质报告卡全部复印。
4.2 报告质量督导指标定义
检查内容应包括传染病报告率、及时报告率,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完整率、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
报告率:比较分析医疗机构诊断登记的传染病病例和同期该机构网络直报的病例,若医疗机构诊断登记的病例进行网络直报,计为报告,否则计为漏报。计算公式为:传染病报告率(%)=大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病例数/实查病例数×100。
及时报告率:比较分析医疗机构现场登记病例的诊断日期与大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该病例报告卡的生成日期,甲类及采取甲类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的两者间隔在2小时及以内,乙、丙类传染病两者间隔在24小时及以内视为及时。计算公式为:及时报告率(%)=及时报告病例数/大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病例数×100。
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完整率:纸质传染病报告卡的关键字段信息,包括病例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详细地址、疾病名称、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病例分类、死亡日期(如果无死亡,此项不纳入考核)、填卡日期、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填写无缺失计为完整。计算公式为: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完整率(%)=纸质报告卡填写完整数/抽查纸质报告卡数×100
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上述关键字段填写完整且诊断日期与填卡日期无涂改,其它内容填写无逻辑错误视为准确。计算公式为: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纸质报告卡填写准确数/纸质报告卡完整数×100
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纸质报告卡内容与网络报告电子卡内容均符合,视为一致。上述关键字段若有任一项不符合,可认为不一致。计算公式:一致率(%)=纸质报告卡与电子报告卡一致数×100 实查卡片数
5.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人员和相关设备配备情况。
查阅相关记录,查看直报人员上网操作,了解网络直报所需设备配备和网络直报密码管理情况。
传染病管理工作方案3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6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传染病管理制度,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加强监测和促进疫情处置能力。特制定县2016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方案:
一、培训学习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省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和技术要求》、《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规定的学习。
1.各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执行。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疫情资料,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2.加强对辖区内各网络直报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督导。疾控中心按照每季度对上季度存在连续3个月未报告传染病的医疗机构督导,督导覆盖率100%;按照《州2015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督查方案》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覆盖率达100%,并写出总结报县卫生计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3.凡有重大疫情发生,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限将发病时间,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发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发病趋势等以最快方式上报,并及时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及时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求初次报告:①在确认事件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及时审核;②有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记录资料(传真记录,电话记录)。进程报告:①写出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及可能因素;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危险性评估;②落实控制措施情况;③资源使用情况。结案报告:①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影响因素;②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及其补偿建议;③评价措施效果;④事件处置成本效益分析;⑤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
4.加强组织建设,巩固疫情络,完善县对乡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疫情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疫情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疾病监测
1.每日监测。传染病网络管理人员必须每日随时(至少四次)上网审核,监测辖区内疫情动态,发现新发,暴发疫情及时请示上级和预警,指导和参与疫区的现场调查,疫源检索,正确处理暴发疫情。
2.重点疾病的监测。凡有脊灰,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炭疽病例报告的乡镇必须做个案调查和采样并送检。如有暴发疫情发生,需在当月的疫情分析中简要描述,内容包括:暴发疫情流行病学特征,发病原因,疫情发展及防治措施,控制情况等。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上报。
3.传染病自动预警。收到传染病预警信息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完成异常卡片的填报工作,如是疑似病例应及时到现场进行防控处置。
4.流感的监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班佑乡卫生院)流感监测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州流感监测方案》(阿州疾发〔2016〕25号)的相关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和标本采集(每周5-15份),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标本保存,运输工作,进一步提高流感监测工作质量。州疾控中心负责标本的检测工作。
各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流感病例监测工作。特别是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要高度关注,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每一起暴发疫情应采集10份左右咽,鼻拭子标本(如果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应当尽量全部采样)。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标本采集后应当在4摄氏度条件下,于24小时内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州疾控中心)。进行流感病毒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实验室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按月完成辖区内流感病例月分析。
5.手足口病的监测。凡有重症手足口病和死亡病例报告的必须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采集标本,送样检工作,检验结果反馈及时订正。
四、编码维护
每年11月完成辖区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标准编码的维护工作。
五、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的上报
1.传染病月报表。每月3日前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上月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发病,死亡数(即月报表),全年共12期。年报及半年时间另行通知。
2.疫情分析。每月6日前报出上月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分析(共12期),7月15日前报出上半年疫情分析,疫情年终分析时间另行通知。分析内容包括:总体发病,死亡情况,重点疾病发病分述,防治对策及建议。
3.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在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完成夏秋季及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