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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3篇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你所见过的通知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篇1
各处室、系、部:
为加强学校劳动纪律,强化考勤考核,完善绩效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校管理岗、教辅岗、工勤岗人员及辅导员自觉遵守坐班制度,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学校在新校区办公楼一楼大厅、老校区红楼办公楼二楼和三楼楼梯之间及老校区食堂二楼分别安装报到刷卡点,坐班人员应按时刷卡。人力资源部将定期核查、通报考勤情况。
二、教师岗人员要严格执行《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管理及工作规程》,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随意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三、全校教职工按要求出席学校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人力资源部或相关组织部门组织考勤。实行刷卡签到,无故缺席按旷工半天论处,并扣发绩效工资100元;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扣发绩效工资30元;要求遵守会议和活动纪律。教职工因公外出或因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或出席会议、活动,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或会议组织部门请假。
四、各处室、系、部要指派专人负责对部门人员进行考勤。考勤人员在考勤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并于每月2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部门上月《考勤统计表》和《请销假审批表》。各部门负责人要对《考勤统计表》进行认真审核并签字盖章。考勤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岗位津贴发放、转正、晋级、考核及奖惩的重要依据。考勤工作也将作为对各处室、系、部负责人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教职工因病、因事、因产假等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须按照《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规定》有关要求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并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各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请假和出差应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报校办公室备案;分管校领导外出,应向主要领导报告,并报校办公室备案。各种假期的待遇按《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绩效工资方案》(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管理岗、教辅岗、工勤岗人员及辅导员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无故缺勤者,劳动纪律松散,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者,按《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规定》相关条款严格处理。教师违反教学纪律,不遵守教学规程者,按《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差错及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各部门对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考勤人员和门部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扣发绩效工资。
七、学校人力资源部为全校考勤考核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请假制度,会同监察审计室对各部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通报抽查结果,对执行工作纪律好的部门进行表扬,差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与效能监察挂钩。
*年*月*日
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篇2
各处、系、部门:
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院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时上下班。
二、加强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办公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同意;因私外出,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者,要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各部门应选派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考勤情况应每月按规定上报。
3、教职工请假获准后,应将假条和有关证明交考勤员作为记录考勤的.凭证,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对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从严执教。在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必须按要求考勤,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作旷工处理;对其在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按教务处有关条例执行。对造成教学事故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处、党政办、工会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将对违纪人员及该部门考勤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门遵照执行。
xx学院
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篇3
各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学校出现了少数不遵守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现象,如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活动,个别单位考勤管理人员迟交(漏交)考勤记录或不按要求提交相关请假材料,等等。3月1日下午,就发生了少数机关行管人员提前乘坐17:10的校车离校的情况。这些现象既不利于教学及管理工作,也在教职工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学及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重申劳动纪律,加强考勤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工作时间。行政管理、教辅、学生管理等非教学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坐班制度,上午8:10前到岗,下午5:30准时下班,不得无故脱岗早退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教学人员按要求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二、全校教职工按要求出席学校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并遵守会议和活动纪律,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兼职。教职工因公外出或因事不能按时出席会议或活动,应及时向单位或会议组织部门请假。
三、各单位考勤管理人员在考勤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并于每月2日前向学校人事处递交本单位上月考勤情况。学校将不定期进行考勤抽查,对有虚假行为的当事人将追究责任。各部门考勤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补贴发放,晋级、考核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教职工因非工作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须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要求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并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对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和假满逾期不归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人事处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