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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通知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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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工程通知锦集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通知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通知 篇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和时间详见下表:

时间

科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9:00-11:30

14:00-16:30

10月28日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8日至8月21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8月23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6891404,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xx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其余科目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试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每人每科55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0元。

六、教材征订

考生需要购买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的,请与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51—86891471。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将考试的有关要求通知专业人员,使其能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工程通知 篇2

一、研修目标

根据山东省20xx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总体规划,20xx年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组织我校教师在课程专家引领下,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分析、问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对话交流,完成全员远程研修,提高小学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研修时间安排

小学学段。 ——学校选专题时间:6月25日至7月2日; ——教师选课程时间:7月3日开始; ——必修课学习时间:7月26日至10月30日(要求各位教师要提前进行平台操作培训,指导教师登陆平台,熟悉各项学习任务。); ——选修课学习时间:研修平台于7月26日常态化开放,即可开始选修课的学习。本年度学分登记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三、研修项目及内容

小学学段。

1.必修课(22学时):——国家级“优课”课例学习专题(4学时),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深入学习2节国家级“优课”课例及专家团队围绕教学设计、信息技术应用等对每一课例进行的点评。 1

——有效观评课的方法与技术(2学时)。 ——学科课例点评专题(12学时),研修平台为每位教师随机推送4个市级“优课”课例,进行观评,提交观课报告。 ——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专题(4学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两门课程。

2.选修课(不少于14学时):开设班级管理、中国传统文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支持的教学环节优化、微课程的设计与应用、教师艺术修养等6个专题,每个专题包含若干门课程,6个专题共开发不少于200学时的选修课程,参训教师自主选修不少于14学时。

四、研修模式

(一)研修组织

设组长一人,负责组织、管理、考勤、考核等。集中研修期间,参训教师要到校集中参加研修,统一管理。学员每天学习不少于6小时。

为确保研修指导活动顺畅、有序进行,研修组长建立明确、稳定、双向顺畅的沟通联系和指导机制。

(二)教学形式

1.登录。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上参加过远程研修的.教师可凭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首次参加研修人员以默认账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姓名的全拼<小写>)登录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研修平台,并及时修改密码。

2

2.选课。必修课由研修平台依据参训教师所报学段、学科自动推送到个人空间。选修课采取以学校为单位选择专题,教师在所属学校选定的专题下自主选择课程的方式进行。

2.学员学习。老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学习视频课程和网上课程资源;按要求完成并提交作业,阅读课程简报,发表随笔感言;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和专题研讨;进行学习反思,学以致用。集中研修期间,学校统一要求,组织老师集中用电脑学习视频课程。

3.学习指导。远程研修期间,研修组长负责老师的学习辅导、引领和管理等工作。

五、研修保障

制定好方案计划,保障研修有序、高效

1.研修组组长根据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制定好本本校的详细配档计划,且按配档计划组织实施。明确各学科研修工作的各专题课程表、时间表。

2.制定交通、用电、网络、技术管理、后勤保障等应急预案,确保小学研修安全、高效进行。

3.建立落实四项制度,做到对每个研修专题学习环节、反馈练习的全覆盖、无盲点。

一是责任制度。校长是小学远程研修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参训教师的积极性,引导教师乐于研修、勤于研修;学校教导主任是小学远程研修的直接责任人和引路人,要在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同

时,带头学、带头发表文章、带头组织课例打磨,发挥自己的学识魅力,争当优秀指导教师。教导主任和校长一定要做研修明白人,带领学校的各科教师认真参与研修,组织教师看课程视频,看班级简报、完成作业、发表随笔等等。确保每一个环节到位,组织教师利用每天下午或者周六时间进行研修反馈。

二是考勤制度。集中研修期间,各学科培训参训教师,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

三是作业把关制度。要对教师作业完成情况实行“三查”。个人自查:从自身做起,独自认真完成作业,坚决杜绝抄袭现象;组长督查:每位组长对组内教师提交的作业随时关注,及时点评,先查看是否属抄袭作业,再评优点,找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学校抽查:校长(副校长)对参训教师的作业进行不定时抽查,及时发现典型,查找问题,严肃整改。

工程通知 篇3

请20xx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仅限本人领取)于7月26日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技术处领取合格证书。

领取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龙马社区三组

领取时间:工作日早8:3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871-64569545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xx年7月21日

【拓展阅读】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2、受理

有关部门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市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

3、审批

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经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发证

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应当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对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并载明理由。

注意: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式样由消防局统一制定,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组织制作。

工程通知 篇4

____________:

你单位 工程经(巡查、抽查)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整改;

□ 2.局部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 3.限你单位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我站复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检 查 人 : 签发人:

签发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相关责任单位各存一份、监督站存档一份。

工程通知 篇5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xx〕87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xx〕13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8月11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1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附件2 )执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10月28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通过链接登录进行网络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后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查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免试部分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以上均为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28日-8月28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9日(每天10:00-13:30 16:00-18:30 节假日休息)

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8月1日-8月30日

四、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 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可在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八、考试用书及大纲

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 3)。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九、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附件:点击下载

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3.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工程通知 篇6

一、网上报名安排

报考考试科目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方式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造价工程师

20xx年7月24日9:00 – 20xx年8月2日24:00

20xx年7月24日9:00 - 20xx年8月3日18:00(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1、新考生、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处进行现场审核。

2、老考生不需要到现场审核,直接等待审核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核

20xx年7月24日9:00 – 20xx年8月4日24:00

网上缴费

20xx年10月16日至20xx年10月19日

20xx年10月21、22日

二、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的条件: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资格审核方式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报名前登陆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按流程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含照片),提交信息后,新考生和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处进行现场审核。老考生不需要到现场审核,直接等待审核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人员联系方式

资格审核部门:青海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筑科技大厦8楼801室、802室 )

联系电话:0971-6146535

工程通知 篇7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一)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两个子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全部科目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考两科)条件。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三、报名办法

20xx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1日上午9:00至8月18日中午12:00。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小于30K),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上传照片前,考生须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利用该软件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注册报名时须上传已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xx年8月14日至8月18日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过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因现场确认需取号排队,每天审核人数有限,为避免考生都集中到确认后期审核,请考生尽早安排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2寸彩色冲洗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8月14日上午9:00至8月21日下午18:00。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0月19日下午18: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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