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举办培训的通知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XX局:
为宣传和贯彻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最新环境立法,使环保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准确掌握近期环境法律法规制修订内容,提高业务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xx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xx年第2期新环境法律法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9月11日至15日(11日报到,15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XX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内容
(一)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专题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法专题介绍;
(三)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专题介绍;
(四)“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解读;
(五)环保体制改革最新进展情况专题介绍。
四、培训对象
各省级和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每单位限报3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承办。
(二)请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将报名表(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前传真至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四)培训班报到当天8:00-20:00,在北戴河火车站安排接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电话:
传真:
(二)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电话: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8月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形势下办公室工作,全面提升办公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我院决定举办林业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公文写作、信息化建设、应对媒体、突发事件管理、公务礼仪等。
二、培训师资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林业局、中央党校、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传媒大学、外交学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主讲,并结合有关问题进行现场交流与研讨。
三、培训对象
林业系统有关单位办公室主任或业务骨干。
四、培训证书
五、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第一期 xxx年5月 23-27日 武汉
第二期 xxx年6月 20-24日 昆明
培训费8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计。
六、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也可直接报名;
2、请各单位于5月16日前(第一期)和6月13日前(第二期)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以便统一安排和发送报到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新闻宣传水平。党办(宣传)将于3月1日举办“新闻宣传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课内容与老师:
1.《摄影基础知识》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新华社签约摄影师、中国民俗摄影协会会员、中国三峡图片网摄影总编、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坝区大队夏林警官主讲
2.《新闻写作基础》夷陵医院党办副主任黄祖明副主任药师主讲
二、授课时间:20xx年3月1日(星期三)14:30。
三、授课地点:
夷陵医院门诊九楼学术报告厅。
四、授课对象:
全院摄影或新闻写作爱好者,要求各科室通讯员必须参加。
五、相关事项:
上课时请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保持会场安静。
党办、科教科
20xx年2月27日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市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员采集、编写、报送政务信息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指导管理,市局决定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员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所长。
2、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各科室、各律师事务所、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员。
3、各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 间:3月12—13日
地 点: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信息采集、编写的要求及技巧;新闻稿件组稿的把握;网络信息的写作与报送;新闻的摄像技术与写作等知识。
信息采集编写实际操作。
两院两部最新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各培训对象必须按时参加培训,服从管理,住宿自理,统一就餐。
2、各司法所信息员参加3月12日和3月13日上午的课程,各所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参加3月13日下午的课程,两天课程各所长均参加。
3、培训其间必须遵守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请假。
请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市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安排好工作,保证人数,准时参加培训。
二○**年三月五日
**学院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四进四信”活动深入开展,深入落实《**大学素质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德智体美四育融合,学院决定举办第一期**大学物理科学学院学生干部培训班。
本次培训将安排理论授课、主题研讨、参观实践、素质拓展、学生活动主题立项等内容,以期通过培训的`实施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不同年级学生活动的沟通交流,提高学院团学干部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现通知如下:
本次培训班时间从3月下旬至4月下旬,培训内容详见培训手册,培训名单见附表。开班仪式暨第一次课程定于3月23日(周三)晚上7:00在三教**举行,请以下同学参加,若不能参加本次开班仪式课程或培训,请本人持书面请假说明于3月23日上午11:30前,交至院团委(**109)并说明情况。
联系人:**
电话:********。
**学院团委
20xx年3月22日
各专利代理机构:
为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我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星级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提高专利代理人执业技能,根据《20xx年陕西省知识产权培训计划》,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定于20xx年4月 27日-28日对我省专利代理人免费进行为期2天的专业培训。此次培训由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承办,培训的16学时将计为专利代理人年度执业培训课时,。请各代理机构合理安排人员及时间,积极参与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1、培训对象:
全省执业专利代理人;
2、培训要求:
(1)各代理机构负责人带队参加。
(2)签到以专利代理人资格证、执业证为凭,双证不全无法统计课时。
(3)实行严格培训签到制度,不得代签、替签。
(4)认真听讲,不得随意走动,手机关至静音。
3、授课地点:西安市雁塔南路6号曲江宾馆二楼第二国际会议厅。
4、授课时间: 20xx年4月27日9:00
5、签到时间:20xx年4月27日8:20,(二楼第二国际会议厅门口)。
6、用餐地点:曲江宾馆一楼雨林咖啡厅。
联系电话:8553xxxx 8556xxxx
联 系 人:
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20xx年4月19日
为进一步规范区大田和温室滴灌工程安装、管理、运行工作,学习交流滴灌工程管理运行经验,提高灌区工作人员技术操作水平,增强服务群众技术本领,普及滴灌高效节水技术,为相关项目建设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期滴灌节水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灌区滴灌工程运行管理分管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局属相关股室,共计125人(节水办5人;设计队3人;水利股3人;规计股2人;西营水管处22人;清源水管所20人;黄羊水管处20人;金羊水管所10人;永昌水管所10人;杂木水管处15人;金塔水管处15人)。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5月7日上午8:00报到,8:30培训,下午2:30现场学习交流,共一天。
地点:局六楼会议室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专家授课与现场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
1、滴灌节水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2、滴灌系统工程规划与设计;
3、滴灌系统工程的`规范施工及运行维护;
4、各类作物滴灌灌溉技术等。
五、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时间短、任务重,各灌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参训人员,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保证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学习笔记自带,食宿自理。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各灌区分管领导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培训。
3、滴灌工程现场学习交流点所在灌区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本次培训结束后,各灌区要继续加强对用水户滴灌节水技术的宣传培训,并认真整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5、各单位将参训人员名单于5月6日上午12时前报区节水办。
机关各部室,各团县、市、区委,高新区团工委,市直各单位团委,各企业厂矿团委,各大中专院校、中学团委,市直团工委,市非公团工委:
为主动适应新常态下共青团信息工作新变化、新特点,进一步做好全市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宣传工作,团市委决定举办xxxx年信息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xxxx年7月21日8:30--11:30(8:00报到)
二、培训地点
财苑大厦11楼会议室
三、参训人员
机关各部室信息编发人员;各团县市区委、高新区团工委信息编发人员及分管副书记;其余各单位分管副书记或信息编发人员。
四、培训安排
1.通报XXXX年全市信息工作情况
2.“长治共青团”网站信息报送培训
3.“两微一端”培训
4.“1+100”直接联系青年信息系统培训
五、相关要求
2、培训期间要严格培训纪律,原则上不准缺席请假,特殊情况需向团市委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
联系人:张超 王凯
联系电话:XXXXX
共青团长治市委
xxxx年7月18日
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市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有关精神,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健全部门办班审批制度,进一步做好**年干部培训工作,现就**年举办培训班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县直单位举办由乡镇及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参加的.培训班,必须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列入《**县**年县直单位办班计划》。未列入办班计划的,不得举办由本单位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干部参加的培训班。
二、举办培训班需要收费的,收费标准须报县财政、物价部门审批后方能上报。
三、办班单位要根据事业发展和自身实际工作需要,在充分调研、掌握参与培训干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培训计划。办班后及时上报办班基本情况。
四、申报**年举办培训班次,均应填写《**县**年县直单位办班申报表》,于**年1月2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联系电话:6783****,邮箱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