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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培训通知6篇,欢迎大家分享。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
根据中国农村卫生协会西北研究会《关于做好公益培训计划的协商函》(西研〔20xx〕函字26号),拟在我区实施公益培训项目。现就做好宁夏“健康乡村万里行-基层卫生人员公益培训”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三、培训场次: 计划共计召开8场次,其中市县级卫生计生局长培训1场,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1场,乡村医生培训6场。
四、培训对象: 以乡村医生为主,兼顾县(区)卫生计生局局长,乡镇卫生院院长及公卫人员业务管理及法律法规知识等的需求。
五、培训经费:
(一)培训为公益培训活动,不收取参学人员其他费用,培训费用实行单场次预算制。
(二)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培训专家教师的讲课费、场地费、食宿费和往返交通费均由向善基金承担;市级、县级、乡镇级人员公益项目活动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六、有关要求:
(一)此培训项目是中国农村协会针对宁夏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公益培训,请各市、县(区)安排专人做好项目的相关工作。
(二)请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参照公益培训实施模块内容(附件1)认真填写《公益培训申请表》(附件2),于11月18日前分别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和中国农村卫生协会西北研究会。
基层处联系人:魏轶鹏 联系电话:0951-5010923
西北研究会联系人: 岳文娟 13609296881
附件:1.公益培训实施模块内容
2.公益培训申报表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0月25日
抄送:中国农村卫生协会西北研究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xx年10月25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xx]8号)精神,为做好学院20xx年度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型及内容: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级培训,主要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国内培训任务原则上由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承担,培训期4周,共计160学时。企业顶岗培训为期8周,重点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派出时间为20xx年至20xx年。
二、培训经费: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费用合计为0.5万元/人,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费用合计为1万元/人,均由中央财政支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食宿和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学院和教师个人负担,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由学院承担。
三、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培训和实践内容,经考核合格由培训基地颁发教育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结业证书》。教师完成培训,经鉴定符合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学员可凭《结业证书》统一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到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手续。
四、名额分配
本次报名为初次分配,学院会根据全院报名情况有所调整;以上二级学院(部)须认真安排,落实培训人员。
参加培训的教师须通过“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查看培训项目,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并通过该平台报名、记录学习轨迹并反馈培训效果。
各部门请务必于20xx年5月5日之前,分别将本部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3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汇总表》(2份))纸质及电子版交至组织人事处。培训时本人携带《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报到。
联系人:马俊鹏 联系电话:xxxxx
电子邮箱:xxxxx@163.com.
机关科室、各事业部:
根据XXXX有限公司关于加大企业内部培训力度的会议精神,切实有效的`开展企业内部培训,人力资源部定于本月开展《经济合同法》的相关培训,相关内容如下。
培训内容:《经济合同法》通例培训、合同谈判风险规避 培训时间:20xx年5月25日 9:00-11:30
签到时间:20xx年5月25日 8:40
培训地点: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名额分配:机关科室7人,XXX事业部6人,XXX事业部6人,XXX事业部6人。
人力资源部
20xx年5月21日
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科所,局属学校:
为更好普及教育科研知识,传播先进教育理论,推广符合基层教师的科研范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同时也为做好今年省、市教科规划课题结题指导工作,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金华教育学院与金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联合举办教科研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专题讲座:教育科研理论知识;教育科研发展趋势;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报告撰写等。
2.案例剖析:依托具体课题,深入分析案例。
3.专家指导:邀请省内外的"科研专家作专题指导,现场互动。
二、培训对象
准备结题并参加金华市20xx年度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审的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或执笔人;学校分管科研校长、教科室主任以及教科研骨干教师。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8月20-23日;培训地点为金华市悦华大酒店(兰溪街299号;89173333)。外县市参训人员请于20日下午报到,市区参训人员于21日上午8:00前报到。
四、培训费用
培训时间为三天,每人交培训费600元(用公务卡交费或者到工商银行交费:缴费编号为本班代码196+您的手机号码)。培训费、住宿费、差旅费等回原单位报销。
请各县(市、区)教科所统一将参训人员名单于6月30日前发送到58050738@qq.com。金华市教科所联系人:洪飞(电话:xxx);金华教育学院联系人:倪国平(电话:xxxx)。
金华教育学院 金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xx年6月20日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惠城区各主要社会医疗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市卫生大楼三楼1号会议室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二、培训地点
市卫生大楼3楼1号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
(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联络员;
(二)惠城区各主要社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联络员;
(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爱卫办、健教所全体干部职工(值班人员除外)。
四、培训内容
(一)消防基础知识;
(二)防火专题知识;
(三)灭火专题知识;
(四)逃生专题知识。
五、培训要求
(一)本次培训实行签到制,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向市卫生局安全办请假并说明原因;
(二)各单位、各科室应结合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冬季防火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相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四、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培训的顺利开展,请相关部门和企业把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于6月15日前报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
报名时间:6月8日-6月15日
邮箱:
电话:
xx市场监督管理局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