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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通知4篇,欢迎大家分享。
各省辖市基础教研室、各省直管县基础教研室:
为加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养,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常态化实施打造一支师德高尚、学识渊博、技能娴熟、成果显著、影响广泛的"综合实践活动种子教师队伍,进一步推进我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暑期开展我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人员是经过层层选拔,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基础教研室推荐的教师,包括三部分: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普通参训教师和部分国培计划教师工作坊的成员。名册附后(见附件1),不得更换顶替,不在名册的人员恕不接待。
二、培训内容
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理论与实施策略
2.课程资源开发思想与策略
3.教学现场观摩活动
三、培训安排
1.时间安排:7月5日早10点至晚8点报到,7月6日至7日培训、研修。7月8日结班。
2.报到地点:郑州市二七路天河大酒店。
3.住宿: 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住宿宾馆:天河大酒店及附近宾馆。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研室
20xx年7月1日
各进杭施工企业:
为切实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xx]14号)以及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杭安委〔20xx〕7号)的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市建委近期召开的安全生产成员单位会议精神,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技能培训;
4、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事故发生后自救互救培训;
5、结合各企业自身工程项目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针对性培训。
三、培训形式
1、组织专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事故安全教育培训;
2、举办安全知识竞赛;
3、利用民工学校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4、利用张贴安全教育宣传画、安全生产横幅、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四、工作要求
1、各进杭施工企业应针对企业驻杭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执行以及所属工程项目中的`安全隐患,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专职人员的培训教育。
2、各企业应结合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风险源,开展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风险教育等活动,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各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填报“进杭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见附件),并在20xx年7月5日前报送至站市场检查科102室。
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20xx年6月8日
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继续稳步推进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结合20xx年教师培训工作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xx年教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创新教师管理和培训体制机制,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加大教师教学基本功和学科基本素养训练,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具有扎实专业知识、现代教育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对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深入开展分类、分层、分级、分岗培训,强化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和校本培训。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现代化教育信息技术水平,创新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区内培训与区外培训、传统培训与网络培训、理论学习与岗位锻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使教师师德素养显著增强,知识结构更加完备,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主题
20xx年教师培训工作主题“强化基础”。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紧密围绕“强化基础”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各承训院校和机构要在培训内容上要强化教师教学基本功和专业基本素养,夯实教师教育教学基本能力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
1.要总结梳理20xx年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的基础上,做好20xx年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五五周期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要让每位教师都能清楚了解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相关培训要求。
2.改革培训模式,开展分级培训,按照“市级骨干培训、区级通识培训、校级校本研修”的格局开展五五周期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培训审核和备案制度。凡需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序列进行管理的各类教师培训活动,承训院校或机构必须参照自治区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设置指导模块制定培训方案和课程计划,并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执行,并须在完成培训任务的1个月之内,将培训有关材料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教师培训计划,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3.加强教师培训动态管理,建立并启用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
4、加大对区县与内地协作院校开展教师培训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拓宽教师培训途径,多形式多渠道提升教师培训实效。
5.加快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和区(县)教师培训教师队伍强、重视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中小学(幼儿园),力争年内增加3所市级教师发展学校。
(二)认真组织做好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工作
6.严格按照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指导性课程计划,设置培训课程,严格过程管理,年内组织开展两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班。培训人数约为4000人。
(三)做好市级培训计划。
7.认真组织开展市级骨干教师培训500人,市级教师培训管理者的培训50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中小学心理健康培训等市级计划任务。
(四)抓好双语教师培训工作。
8.抓好20xx年启动的市级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提高培训,加强过程管理,组织做好教学实践工作。继续组织实施《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少数民族教师跟班驻校项目》。
9.开展开展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汉语水平(MHK)摸底工作,市教育局和各区(县)教育局针对摸底情况开展提高培训及测试。
10.启动首期《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高级研修班》。
(五)加大教师教学基本功和业务基本素养训练,加强校本培训指导力度
11.建立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开展校本研训论文评比和研讨活动,总结经验,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加强校本培训指导力度,举行校本研训观摩活动。
12.各区县和各学校在教师培训中要加大教师基本功和专业基本素养的训练,各区(县)教育局予以创造和提供学习、交流、竞技的条件和平台。
(六)做好“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参训教师选派工作
13.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培训任务,及时下达的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培训项目,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审核、上报工作,坚持在抓好国培集中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远程培训的监督力度,实行定期反馈通报制度,确保“国培”工作成效。
(七)其他相关工作
14.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做好每年两期近900人的自治区两年制少数民族教师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
15.继续做好北师大和华师大及华中师大新疆区免费师范生的"教学实习工作,为学校和毕业师范生搭建平台,组织做好免费师范生供需见面会。
五、工作要求
(一)中小学教师培训是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培训任务,用足下达的培训指标。要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特别要重视青年教师的培训;要根据学校实际,采取措施激励教师参加培训;要加强培训考核,督促教师更好地参加培训;要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积极做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五个(20xx-20xx年)管理周期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认真在全校教职工集中学习时间认真传达《乌鲁木齐市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xx年至20xx年)》《乌鲁木齐市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20xx年至20xx年)》相关精神和要求,特别是本周期教师继续教育课时分配,考核实行“培训合格”“考核合格”双达标等,让每位教师知道在按照规定完成360学时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同时,还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合格,方可通过《继续教育证书》审验。《继续教育证书》在本管理周期内有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审、晋级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
(三)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科学计划、合理安排,在五年内有计划的分批分学科分学段选派好教师参加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每年计划选派参训教师人数不少于在职专任教师的20%,避免出现本周期末扎堆参训情况,确保本周期内教师培训率达到100%。
(四)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自觉增强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师本着学用一致、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参加培训。进一步理顺教师培训工作管理体制,完善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培训责任体系,建立教师培训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长对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责任。
(五)各区(县)教育局和教师培训院校,要自觉深入中小学教师中去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中小学教师对培训的需求。在具体的培训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的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师培训的特点和规律。注重培训的开放性、民主性和参与性,坚持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自修提高相结合,机构培训与教学研究和实践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
院直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高校20xx年岗前培训工作的安排,现就学院20xx年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院近两年新入职尚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请报名人员按照《20xx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见附件)要求完成个人自学内容。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安排
(一)网上报名
本次培训实行网上报名,请参加培训人员于6月26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http://spzx.hubu.edu.cn进行报名。
(二)论文提交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1月2日至10日期间自行登录岗前培训系统提交《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论文。
(三)培训考试
《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时间定于11月11日(周六)上午9:00—12:00,考生须于11月1日至11日,登录岗前培训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四、结业与发证
《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联系人:xxx。
附件:20xx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
组织人事处
20xx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