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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奖励通知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全体员工:
因公司生产需要,人员需求量加大。为拓宽招聘渠道,激励公司员工积极投入到员工招聘中,现决定对介绍者实施销售业务奖励,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大致要求:
生产各工段操作工: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作风良好,能吃苦耐劳;品质检验员:男女不限,有同行业经验者优先,工作认真负责;灯管仓仓库管理员:男女不限,有同行业经验者优先,工作认真负责;其他各岗位:具体要求以人事部岗位说明书为准。
二、推荐销售业务奖励额度:
被推荐人面试合格正式入职且稳定工作满一个月后,公司给予推荐人900元/人的销售业务奖励;此后公司按照被推荐人每稳定工作一个月给予推荐人900元/人的销售业务奖励,一直持续到被推荐人稳定工作满9个月为止。
三、推荐销售业务奖励发放方式:
被推荐人员入职时,须到人力资源部报名,并填报介绍人员相关情况(如:姓名、所在部门及岗位等)并按正规程序面试。否则,视为非推荐人员;奖金在每月底统一核算,且与当月工资一齐发放;被推荐人或者推荐人在奖金核算时已离职的.,不予发放奖金;工作期限从被推荐人正式入职日开始算起。
四、补充事宜:
推荐人必须本着对公司和被推荐人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希望公司内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及时与人事行政中心联系,被推荐人的岗位安排由人事行政中心统一负责调配;
被推荐人试用不合格,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各部、室:
为了扩大市场营销,抢占市场份额,调动全员营销的积极性,公司研究决定,开展全员营销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xx年9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0日结束。活动到期后,公司将根据市场和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另行研究奖励政策。
二、活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政策:
1.员工本人独立营销成功的工程项目,公司按照工程项目总额的5%提成奖励。
2.员工提供有效信息,利用公司的资源关系营销成功的项目,公司按照工程项目总额的3%提成奖励。
四、奖励兑现办法:
1. 所有的奖励须在工程项目完工、工程款结算完毕后予以兑现。
2.奖励资金可以抵扣报销营销过程中的费用开支,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以现金方式领取奖励资金的需扣缴个人所得税。
3.由团队集体营销成功的工程项目的奖励资金的分配,由所在部
门提出分配方案,经公司审定后按分配方案兑现到个人。
五、活动要求:
1.所有员工要全身心地投入到营销活动中去,及时捕捉项目信息,把信息优势变成营销优势。
2.所有员工营销跟踪的.项目实行项目报备制,以最先登记报备的人员为第一营销人。原则上,提成奖励的分配以第一营销人为主。依靠团队营销成功的项目按本通知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执行。
3.要讲究营销方法和营销技巧,充分做好营销的前期准备,精心制定营销方案。要善于充分发掘客户的节能需求,寻找客户利益和公司利益最佳结合点,努力提高营销的成交率。
4.要善于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依靠团队的智慧和力量,提高营销的成功率。
5.要注重营销的结果,对优势项目要坚持不懈的执着跟踪,避免人、财、物的无谓浪费。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20xx年xx月xx日
洗煤厂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20xx年6月份,公司涌现出了一批为公司发展不辞辛劳、全力以赴的优秀员工,在公司内部起到了模范带头的积极作用。为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公司考核,评选以下4名优秀员工:
以上获奖的员工有着积极进取的工作精神,在公司内部发挥着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公司号召全体员工以他们为榜样,团结协作、努力进取,为公司稳固、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希望以上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勤奋、努力,取得更加辉煌的业绩!!
特此通告
xx洗煤厂
校内各单位: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办法(试行)》(师校发【20xx】5号)的总体要求,为顺利实施20xx年重大业绩奖励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北京师范大学重大业绩奖励方案(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限20xx自然年度获得的业绩成果。其中,学科建设重大业绩属一次性奖励,已于20xx年实施,20xx年不再实施。
二、申报办法
1. 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或负责人,下同)于20xx年11月26日前,通过人力资源系统(http://rs.bnu.edu.cn)“重大业绩奖励”模块在线申报,在线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 个人在线申报后,个人所在单位、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在线审核,人事处对审核结果进行在线确认。
3. 人事处确认后,由个人所在单位统一打印业绩申报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后,于20xx年12月8日前提交人事处。
4.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类、综合贡献类重大业绩申报,由人事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各类重大业绩审核过程中涉及的特殊情况及相关事宜,由人事处与相关职能部门以审核工作小组的方式联合处理。
三、申报说明
1. “高质量学术论文”奖励,原则上仅限对“article”和“review”两种类型的论文予以奖励。
2. “重大咨询成果”奖励,仅限对“以北京师范大学名义报送,并获实质性批示的咨询报告”予以奖励。
3. 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的集成项目,项目经费800万以上的,按重大项目的标准奖励;800万以下的,按重点项目的标准奖励。
4. 国家十三五期间设立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参照国家科学计划973、863项目、课题的相应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5. 与学校签订有不参与重大业绩奖励协议或备忘录的个人,不发放重大业绩奖励。
6.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个人,不发放重大业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