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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考试通知集合八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考试通知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考试通知 篇1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xx年2月20日至28日(工作日)。相关要求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各市州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工作须在20xx年2月28日17:00前完成。各市州须尽快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告,使申请人了解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二、资格审查

根据各个考试类别考务文件的有关要求,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按照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市州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参考类别的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的情况,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照“哪里报名哪里资格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结果,接受举报查实;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和市州网站上的证书发放公告,按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表格。

(三)有关要求

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强化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初审权。

2、市州人社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及时公布公示复审结果,接受举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书。

3、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申请人、所在单位、人社部门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资格审查部门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

4、省级人社部门将加大对资格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定期地对各地、各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网上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准考证打印成功、考试成绩合格等并非资格审查合格(特别提示:不要轻信非法培训机构等“考过即通过”“报考即包过”的误导),只有通过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的才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抽查合格),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6、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仅可在下一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时补办一次。仍不补办资格审查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

(一)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2、毕业证件。3、身份证件。4、申请人需补充的其它辅证材料。

(二)复审材料要求

1、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①国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 )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学历认证查验页面;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已经初审合格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xx〕46号)精神,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xx年至20xx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hn12333.com: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 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xx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 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2.资格复审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审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

3.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复印件。

4.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考试报名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章,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考试通知 篇2

各市县自考办、助学单位自考办:

一、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各市县、助学单位的报名点须悬挂“20xx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点”的横幅,在报名处要张贴《报考简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报考流程图”及相关的文件、规定。

二、报名前我局不再召开全省报名工作会议。请各市县、助学单位的报名点派人到我局自考办领取《报名卡》、《报考简章》等有关资料。并尽快通过我局办公系统下载报名软件,认真学习,熟悉报名工作业务。在报名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局自考办唐振珠同志联系,联系电话:65850266。

三、考生报名信息要求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涂并签名确认,要提醒每位考生认真核对所填涂信息的准确性,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正式报名时,每位考生都要签订《遵纪考试保证书》。

四、报名点的.工作人员,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耐心为考生解答疑难问题。要特别提醒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的考生,认真查阅国家最新颁布的计划。

五、做好教材的发行工作,关心考生的学习过程,支持教材发行部和华夏大地教育网做好教材发行和社会助学等工作。

六、各报名点请于3月14日前将报名信息库、统计表、新生相片库送我局自考办唐振珠处。由于上半年报名时间较晚,因而不再接受补报,望予以理解和支持。

考试通知 篇3

一、考试报名

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cpta.com.cn。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20xx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6∶00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到报名点(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市直部门、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的人员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违纪条款处理。

考试通知 篇4

青海省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注意:报考人员在注册信息之前先下载照片处理器,报名照片经过工具处理后将自动审核,请考生务必先下载!

一、 网上报名安排

报考考试科目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6日24:00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7日18:00(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8日24:00

网上缴费

10月9日-10月12日

10月14、15日

二、相关说明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试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过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两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xx年6月30日。

(四)、名词解释

1、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2、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五)、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审核材料

1、《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和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明(证明工作年限));

3、免试部分科目的新(老)考生还须提供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聘任文件复印件盖发文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一份。

4、上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

(六)、大厅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晨9:00——12:00,下午:1:00——5:00。

考试通知 篇5

昨天,市教委再次下发减负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行为进行规范,针对目前在中小学生中流行的各种考级、考证等行为,本市将取消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等级证书考试和学科竞赛活动。同时,禁止公办中小学参与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的针对学校的各种评选排名。这是继去年2月颁布中小学减负令后的又一次减负。

依据市教委通知,本市将从教学管理、作业辅导、考试测试、评价评选4大方面做出规范。市教委规定,中小学应严格控制家庭作业总量,切实保证学生的休息与睡眠时间。小学低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以及初中家庭作业要坚持“少留、精选、分层”原则。寄宿制学校要按照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的要求安排作息。

通知重申,不得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测试。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组织面向小学生的面试、测试和考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团体或民办机构举办的等级证书考试和学科竞赛活动。并首次提出减少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统一测试,取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等组织的.各类等级证书考试和学科竞赛活动。

据悉,教育部门严禁举办各类等级证书考试已有征兆。去年7月,北京教育考试院宣布,终止“北京英语水平考试(BETS)”项目。随后,一直在小学生中颇有市场的三一口语等级考试也传了“限龄”的消息,从20xx年1月1日起,三一口语等级考试(GESE)将设置最低报名年龄门槛,12周岁以下人员禁止报名。去年12月,北京教育考试院再次发布通知,20xx年起将不再承办北京地区“剑桥少儿英语考试”。此前,这三项英语考试,一直是北京学生在小升初中重要的考核参考。

市教委表示,今后将减少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对学校的考核评比,严禁对学校进行各级各类排名。禁止公办中小学参与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的针对学校的各种评选排名。此外,将严格控制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评优、推优等活动。规范并减少学校对学生的评优、评选,不得对班级、学生进行排名。

考试通知 篇6

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xx﹞512号)要求,现将延安市20xx年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各位考生于20xx年1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资格确认回执单在延安市人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柳林镇虎头峁)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

20xx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

延安中学(北关校区)

四、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五、注意事项

延安市20xx年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招聘有关信息,均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敬请关注。

考试通知 篇7

一、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和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www.btpta.gov.cn/),在“报考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二、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科目

5月20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1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外,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3月1日- 3月17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3月1日- 3月17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五、考点设置

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5月12日-18日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及合格标准等信息。

八、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 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

考试通知 篇8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8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12号)精神,现将我区20xx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2日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

下午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

我区只设英语一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英语一级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口译考试将安排在11月5日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51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xx〕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17号),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不要求考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附加其他条件。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xx〕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0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3。

三、报名办法

20xx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3月14日上午9时至3月30日下午17时。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上传照片前,考生须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利用该软件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注册报名时须上传已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为20xx年3月21日至3月2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过期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5号(银川电视台西门南面),电话:(0951)6021173,6041173。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在线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3.近3个月内同一底片二寸彩色冲洗免冠照片两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符合免试条件的须出具“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三)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3月21日至3月30日。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一级笔译翻译考试(含1科)每人每科245元,二级笔译翻译考试(含2科)每人每科135元,三级笔译翻译考试(含2科)每人每科12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xx年5月16日至5月20日。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二)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

附件:1.20xx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3.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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