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推荐度:
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样本
推荐度:
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样本
推荐度:
年会的通知
推荐度:
罚款通知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工程通知模板集合六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通知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通知 篇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___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我站(巡查、抽查)存在以下有关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要求:
□ 1.边施工、边整改;
□ 2.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 3.限你单位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我站(部)复查。
签 发 人 农六师五家渠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项目监督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收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签 收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2
1.复查申请时间:xx年2月21日至2月23日上午11:30(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
(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
(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
(3)复查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3.复查程序:
(1)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到我校研招办(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304室)申请成绩复核(外地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将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传真至研招办),逾期将不再受理。
(2)复核结果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
研招办联系电话:027-87940025;传真:027-81349501。
工程通知 篇3
____________:
你单位 工程经(巡查、抽查)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整改;
□ 2.局部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 3.限你单位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我站复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检 查 人 : 签发人:
签发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相关责任单位各存一份、监督站存档一份。
工程通知 篇4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为做好兵团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 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 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 根据工程造价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造价及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20xx年(含20xx年)以前,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 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应试人员需注意如下事项:
1.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 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 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 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查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免试相关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26日- 8月21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7月27日-8月22日
(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五、 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六、 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 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可在20xx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 成绩查询
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九、 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 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
工程通知 篇5
xxx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经我公司研究决定,由贵公司负责丽莱酒店的有线电视抢修任务,工程施工地点三亚市金鸡岭路,本工程为单项抢修工程,由于线路信号低,把原有野外三分配器改为野外四分配器,需布-12电缆,路由共约90米。请贵公司务必根据要求时间X月X日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时限X天完成。
联系人:
特此通知:
工程部负责人签名: 公司负责人签名:
xxx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
年X月X日
工程通知 篇6
沙建管( )停第( )号
经查,你公司开发的 项目工程,未在沙洋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之规定,属于违章建设行为。为规范参建各方建筑市场行为,确保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通知你公司立即停止违章建设。
特此通知
沙洋县建筑工程管理处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人:
监理单位签收人:
施工单位签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