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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通知频频出现,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各中小学:
进入夏季后,我市天气炎热,为确保学生安全上下学,在保证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的"前提下,兼顾家长意愿,教育局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生作息时间作出调整。调整后,早到校时间普遍延后,晚放学时间尽量提前。
为了落实好中小学生作息时间,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校接到通知后,马上在学生中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各校立即以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将现行作息时间第一时间通知家长,争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致家长一封信在每名学生和家长签字后,星期五(17日)早返校时必须反馈到学校。
2、各校要教育好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不准以个人或班级的行为要求学生早到校或晚放学。教育局将于下周一开始对各校执行情况进行连续跟踪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教育网上通报。对拒不执行和执行不好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3、学生午休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不得留作业和强制学生在学校吃午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季节变化特点,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从20xx年6月16日至9月30日,全市各级机关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上班时间调整为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4:00-18:00。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安排和开展好工作,确保机关工作衔接有序、高效顺畅。
xxx政府办公室
20xx年6月1
XXX科室:
自20xx年5月8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上午不做调整,下午调整为2时至5时30分。作息时间调整后,各单位、科室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调整安排和衔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XX办公室
二0一X年五月七日
尊敬的家长:
您好!夏季已经来临,根据季节变化,为了使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到劳逸结合,提高学习效率,学校研究决定从5月2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请各位家长督促学生按时作息,保障午休,杜绝迟到。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1)上午时间不变(7:10—12:00);
(2)中午12:00—14:17为学生午餐及午休时间;
(3)下午推迟20分钟(14:17—17:55);
(4)晚上推迟20分钟(高一、高二:19:17—21:45;高三:18:50—22:30)。
特此通知!
谢谢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集团各部门:
根据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的通知,集团公司决定,从20xx年7月11日(星期一)起,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上午为8:00—11:30,下午为2:30—18:00。
在夏季高温期间,请各部门遵照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八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农科园、工业新区管委会,区商贸服务中心,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淮政办函〔20xx〕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xx年7月15日-9月30日,实行夏季高温作息时间。具体作息时间为: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2:30-5:30。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7月11日
二、每周休息安排由星期二调整为星期日,市场业务人员在每周一至周四酌情安排调休。
三、中午12点至下午14点为用餐、午休时间。此时间段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若因公外出或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四、午休时间内若个人手头上没有急需完成的工作可以适当午休,如果有市场需求或者紧急的.工作,必须以完成工作为前提,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中午午休为由推卸工作,一经核实,公司将追究当事人及部门经理(主管)的责任;
五、市场各区域业务人员必须在每天销售高峰时段到岗,请各区域经理加强考勤监督工作,公司人事部将联合营销中心人员不定期至卖场抽查;
最后,请各部门(区域)根据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工作,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特此通知!
各供应商:
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机关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我司从20xx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
下午办公时间:15:00-18:00
10月1日起恢复执行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14:30-17:30,不再另行通知。
集团各部门:
根据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的通知,集团公司决定,从20xx年7月11日(星期一)起,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上午为8:00―11:30,下午为2:30―18:00。
在夏季高温期间,请各部门遵照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八日
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便于与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厅局工作衔接,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调整安排自3月21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作息时间调整适用范围
(一)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组成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二)国有、集体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和不缩短劳动时间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水、电、气、通信、公交等单位作息时间不予调整。
三、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和群众尽快适应作息时间调整,并及时协调解决因作息时间调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对外衔接,加强日常管理和各方的沟通联系,严肃工作纪律和规定,确保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16日